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市)环准〔2023〕55 号
重庆成渝垫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环
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020-*-01-01-*)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以下简称“项
目”)属新建性质,途经丰都县、武隆区,路线起于垫江至武隆
段兴义枢纽互通,终点止于斑竹林枢纽互通,与渝湘高速相接。
项目线路全长 82.212 千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 80 千米/小时,
路基宽度 25.5 米。线路桥隧比 84.1%,沿线设桥梁 20204 米/58
座,其中特大桥 2286 米/3 座(龙河特大桥、小安溪特大桥、延
仓河特大桥),大桥 17364 米/50 座,中桥 554 米/5 座;隧道
48923.7 米/16 座,其中特长隧道 36204.2 米/7 座,长隧道 9953
米/5 座,中隧道 2766.5 米/4 座;互通式立交 5 处(含枢纽互通 1
座),涵洞 26 道,通道 2 道,人行天桥 3 座,收费站 4 处,服务
区 1 处(接龙服务区),停车区 1 处(联合停车区),养护工区 1
处(与接龙收费站合建),隧道管理站 3 处,隧道变电所 23 处。
设计近、中、远期分别为 2029 年、2035 年、2043 年。
项目施工期 60 个月,设 42 处弃渣场、32 处施工生产生活
区(含拌合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场、隧道施工场地、施工驻地
等),5 处砂石加工场,不单独设表土堆场,新建施工便道 152.891
千米,修整原有道路 11.723 千米,利用既有道路 153.465 千米。
项目总投资约 151.25 亿元,其中环保投资 21424.27 万元,占总
投资 1.42%。
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属于《 (略) 高速
公路网规划》中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
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沿线规划控制,
确保隔声降噪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良环境
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
(略) (社会信用代码:*739)编制的环
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一)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域占地类型以耕地、林地为主,
项目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范围内未发现 (略) 重点保护
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项目以龙河特大桥上跨重庆丰都龙河湿地
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有 7 组桥墩位于实验区内,无涉水桥墩
和临时占地;项目以七曜山隧道下穿重庆 (略) 级自然保
护区实验区,隧道进出口均位于保护区以外,保护区内无临时占
— 2 —
地,且隧道不设竖井、斜井。项目采取桥梁、隧道等形式穿越生
态保护红线,无临时占地。项目以桥梁形式跨越水体,桥梁跨越
沿线河流江段不涉及“鱼类三场”及其洄游通道。
(二)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
拌合站废气、施工机具尾气、沥青烟气、砂石加工废气等。运营
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和服务区餐饮油烟。
(三)水环境影响。项目涉及的地表水体为木屑溪、龙河、
小安溪、厂沟、延仓河等,项目以隧道形式下穿丰都县南天湖镇
沱沱坝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项目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设备冲
洗废水、施工含油废水、预制场和拌合站废水、隧道施工废水等;
运营期污水主要为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隧道管理站生活污水。
(四)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沿线主要涉及保护目标 36
处,以分散居民点为主。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打桩机、推土机、
压路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等施工机械;运营期噪
声主要是交通噪声。
(五)固废环境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
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废泥浆及钻渣、施工场地废汽油或柴油罐
等;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收费站、服务区以及养护工区产生的
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
— 3 —
(六)环境风险。施工期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施工区油
品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破坏。运营期环境风险事故类
型主要为汽车携带燃油、机油泄漏,危险化学品车辆泄漏、桥面
交通事故致货物运输车辆坠落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破坏。
三、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采取桥梁、隧道和路基相结合的
方式减少耕地、林地占用;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便道充分利
用现有道路,减少对周边植被的扰动;加强对临时占地表层土壤
保护,剥离表土在表土堆存场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
合利用;严格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弃渣场按照“先挡后弃”的原
则处置废弃土石方并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严禁捕杀重点保护野
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
开清晨黄昏、正午等时段,以减少对沿线鸟类、兽类等动物的惊
扰;利用桥梁、涵洞、通道等保持线路两侧生态连通;在进出自
然保护区的边界设置自然保护区警示牌、禁鸣限速等标志;严禁
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等
临时工程,严禁堆放废渣或排放废水;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
等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占地采取编织土袋拦挡或无纺布覆盖;桥
梁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梁基础周围采用围堰施工减
小水质影响,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严禁直接向水体排
放,严禁捕捞水生生物。
— 4 —
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
门履行穿越、占用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
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化设备平面布局,
重污染设备远离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场地定
期洒水降尘,施工道路表面硬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避免大风
天气施工;加强施工弃土的运输管理,物料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
车辆出口设置汽车冲洗设施;施工过程散装原料密闭存放或采用
防尘布遮盖,施工场地内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拌合站
搭设防护棚防风阻尘,拌合作业配备有效防尘装置;加强施工机
械设备维护保养;采用封闭式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加强沥青拌
合设备的维护管理,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应达标排放;砂
石加工场破碎、筛分废气进行有组织收集,并设置布袋式除尘器
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路面养护和道路绿化,服务区餐饮油
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禁施工废渣、施工废
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由施工生产生活区化粪池处理后
农用;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
用或洒水抑尘;施工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预制场和拌合
站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隧道施工采取“以堵为主,
— 5 —
堵排结合”的防排水施工方案,采用超前注浆堵水措施,严密监
测隧道涌水量与位移量,定期对隧道上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和
受工程影响的地下水取水点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编制应急供
水预案,预留应急措施相关费用,采取备用水源、罐车供水等措
施解决隧道施工可能引发的居民供水问题;隧道施工废水中和沉
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外排,剩余部分经附近箐沟排放,不得
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丰都县三建乡鱼泉子村大河坝居民黄泥沟
取水点上移至龙河互通上游 300 米处,敷设管网,同时加强施工
期管理,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运营期收费站、隧道管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
地绿化;服务区、停车区生活污水经 A2/O+MBR+次氯酸钠消毒
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出水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
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或道路清扫
等。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优化平面
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设备的布置应远离声
环境保护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
取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
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环保手续;对邻近保护目标的
施工场地通过限速、夜间禁鸣、移动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不良
影响;隧道工程爆破作业时应控制爆破量,禁止在夜间进行爆破
— 6 —
作业。
运营期设置 6 处总长约 1720 米(高 2.5~3.0 米)的声屏障,
采用柔性路面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
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
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
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
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结合线路两侧噪声预测超标情况,
合理划定建筑物与本项目的防噪声距离,规划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与本项目间隔一定距
离,并采取适宜的降噪措施。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隧道产生的废石
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
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
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
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至邻近的建筑垃圾消
纳场处置。废泥浆经过干化处理后转运至弃渣场处置。拌合站沉
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运至填埋场处理。施工场地废汽油或柴油罐
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其中餐厨垃圾
— 7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干 (略)
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间跨越龙河及其他地
表水体路段内禁止设储油罐等危化品贮存设施;施工期加强油品
管理,临时储油设施采用双层储油罐并配置吸油毡等应急物资;
施工机械定期检查保养防止漏油,废弃机械油料及废油及时回收
处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运营期自然保护区穿越处两端设置警示牌、禁鸣限速等标志;
蒋家山 1 号大桥、龙河特大桥、小安溪中桥、小安溪大桥、小安
溪特大桥、扁担岩大桥、田坪子大桥、延仓河特大桥、联合村 1
号大桥、联合村 2 号大桥两侧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龙河特大
桥设置加强型防撞墩及高等级的防撞护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
统并配套事故池(2 座,单座容积为 80 立方米);服务区和停车
区划定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各设置 50 立方米事
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设单位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施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公开验收报告等相关信息,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
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
— 8 —
信息。
五、该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及工程所在地丰都县、
武隆区生态环境局按照有关职责实施。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丰都县、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12 月 13 日
— 9 —
抄送: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武隆区生态环境局,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
(略) ,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10 —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市)环准〔2023〕55 号
重庆成渝垫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环
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020-*-01-01-*)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以下简称“项
目”)属新建性质,途经丰都县、武隆区,路线起于垫江至武隆
段兴义枢纽互通,终点止于斑竹林枢纽互通,与渝湘高速相接。
项目线路全长 82.212 千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 80 千米/小时,
路基宽度 25.5 米。线路桥隧比 84.1%,沿线设桥梁 20204 米/58
座,其中特大桥 2286 米/3 座(龙河特大桥、小安溪特大桥、延
仓河特大桥),大桥 17364 米/50 座,中桥 554 米/5 座;隧道
48923.7 米/16 座,其中特长隧道 36204.2 米/7 座,长隧道 9953
米/5 座,中隧道 2766.5 米/4 座;互通式立交 5 处(含枢纽互通 1
座),涵洞 26 道,通道 2 道,人行天桥 3 座,收费站 4 处,服务
区 1 处(接龙服务区),停车区 1 处(联合停车区),养护工区 1
处(与接龙收费站合建),隧道管理站 3 处,隧道变电所 23 处。
设计近、中、远期分别为 2029 年、2035 年、2043 年。
项目施工期 60 个月,设 42 处弃渣场、32 处施工生产生活
区(含拌合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场、隧道施工场地、施工驻地
等),5 处砂石加工场,不单独设表土堆场,新建施工便道 152.891
千米,修整原有道路 11.723 千米,利用既有道路 153.465 千米。
项目总投资约 151.25 亿元,其中环保投资 21424.27 万元,占总
投资 1.42%。
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丰都至武隆段属于《 (略) 高速
公路网规划》中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
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沿线规划控制,
确保隔声降噪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良环境
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
(略) (社会信用代码:*739)编制的环
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一)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域占地类型以耕地、林地为主,
项目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范围内未发现 (略) 重点保护
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项目以龙河特大桥上跨重庆丰都龙河湿地
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有 7 组桥墩位于实验区内,无涉水桥墩
和临时占地;项目以七曜山隧道下穿重庆 (略) 级自然保
护区实验区,隧道进出口均位于保护区以外,保护区内无临时占
— 2 —
地,且隧道不设竖井、斜井。项目采取桥梁、隧道等形式穿越生
态保护红线,无临时占地。项目以桥梁形式跨越水体,桥梁跨越
沿线河流江段不涉及“鱼类三场”及其洄游通道。
(二)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
拌合站废气、施工机具尾气、沥青烟气、砂石加工废气等。运营
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和服务区餐饮油烟。
(三)水环境影响。项目涉及的地表水体为木屑溪、龙河、
小安溪、厂沟、延仓河等,项目以隧道形式下穿丰都县南天湖镇
沱沱坝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项目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设备冲
洗废水、施工含油废水、预制场和拌合站废水、隧道施工废水等;
运营期污水主要为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隧道管理站生活污水。
(四)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沿线主要涉及保护目标 36
处,以分散居民点为主。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打桩机、推土机、
压路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等施工机械;运营期噪
声主要是交通噪声。
(五)固废环境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
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废泥浆及钻渣、施工场地废汽油或柴油罐
等;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收费站、服务区以及养护工区产生的
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
— 3 —
(六)环境风险。施工期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施工区油
品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破坏。运营期环境风险事故类
型主要为汽车携带燃油、机油泄漏,危险化学品车辆泄漏、桥面
交通事故致货物运输车辆坠落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破坏。
三、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采取桥梁、隧道和路基相结合的
方式减少耕地、林地占用;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便道充分利
用现有道路,减少对周边植被的扰动;加强对临时占地表层土壤
保护,剥离表土在表土堆存场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
合利用;严格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弃渣场按照“先挡后弃”的原
则处置废弃土石方并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严禁捕杀重点保护野
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
开清晨黄昏、正午等时段,以减少对沿线鸟类、兽类等动物的惊
扰;利用桥梁、涵洞、通道等保持线路两侧生态连通;在进出自
然保护区的边界设置自然保护区警示牌、禁鸣限速等标志;严禁
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等
临时工程,严禁堆放废渣或排放废水;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
等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占地采取编织土袋拦挡或无纺布覆盖;桥
梁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梁基础周围采用围堰施工减
小水质影响,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严禁直接向水体排
放,严禁捕捞水生生物。
— 4 —
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
门履行穿越、占用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
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化设备平面布局,
重污染设备远离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场地定
期洒水降尘,施工道路表面硬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避免大风
天气施工;加强施工弃土的运输管理,物料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
车辆出口设置汽车冲洗设施;施工过程散装原料密闭存放或采用
防尘布遮盖,施工场地内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拌合站
搭设防护棚防风阻尘,拌合作业配备有效防尘装置;加强施工机
械设备维护保养;采用封闭式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加强沥青拌
合设备的维护管理,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应达标排放;砂
石加工场破碎、筛分废气进行有组织收集,并设置布袋式除尘器
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路面养护和道路绿化,服务区餐饮油
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禁施工废渣、施工废
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由施工生产生活区化粪池处理后
农用;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
用或洒水抑尘;施工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预制场和拌合
站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隧道施工采取“以堵为主,
— 5 —
堵排结合”的防排水施工方案,采用超前注浆堵水措施,严密监
测隧道涌水量与位移量,定期对隧道上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和
受工程影响的地下水取水点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编制应急供
水预案,预留应急措施相关费用,采取备用水源、罐车供水等措
施解决隧道施工可能引发的居民供水问题;隧道施工废水中和沉
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外排,剩余部分经附近箐沟排放,不得
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丰都县三建乡鱼泉子村大河坝居民黄泥沟
取水点上移至龙河互通上游 300 米处,敷设管网,同时加强施工
期管理,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运营期收费站、隧道管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
地绿化;服务区、停车区生活污水经 A2/O+MBR+次氯酸钠消毒
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出水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
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或道路清扫
等。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优化平面
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设备的布置应远离声
环境保护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
取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
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环保手续;对邻近保护目标的
施工场地通过限速、夜间禁鸣、移动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不良
影响;隧道工程爆破作业时应控制爆破量,禁止在夜间进行爆破
— 6 —
作业。
运营期设置 6 处总长约 1720 米(高 2.5~3.0 米)的声屏障,
采用柔性路面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
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
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
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
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结合线路两侧噪声预测超标情况,
合理划定建筑物与本项目的防噪声距离,规划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与本项目间隔一定距
离,并采取适宜的降噪措施。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隧道产生的废石
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
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
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
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至邻近的建筑垃圾消
纳场处置。废泥浆经过干化处理后转运至弃渣场处置。拌合站沉
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运至填埋场处理。施工场地废汽油或柴油罐
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其中餐厨垃圾
— 7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干 (略)
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间跨越龙河及其他地
表水体路段内禁止设储油罐等危化品贮存设施;施工期加强油品
管理,临时储油设施采用双层储油罐并配置吸油毡等应急物资;
施工机械定期检查保养防止漏油,废弃机械油料及废油及时回收
处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运营期自然保护区穿越处两端设置警示牌、禁鸣限速等标志;
蒋家山 1 号大桥、龙河特大桥、小安溪中桥、小安溪大桥、小安
溪特大桥、扁担岩大桥、田坪子大桥、延仓河特大桥、联合村 1
号大桥、联合村 2 号大桥两侧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龙河特大
桥设置加强型防撞墩及高等级的防撞护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
统并配套事故池(2 座,单座容积为 80 立方米);服务区和停车
区划定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各设置 50 立方米事
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设单位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施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公开验收报告等相关信息,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
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
— 8 —
信息。
五、该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及工程所在地丰都县、
武隆区生态环境局按照有关职责实施。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丰都县、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12 月 13 日
— 9 —
抄送: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武隆区生态环境局,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
(略) ,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10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