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山西纳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环保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山西纳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环保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关于对山西纳 (略) 高性能环保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纳 (略) 高性能环保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 邮编:*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蓝科 (略) 新型湿法锂电池隔膜提标升级改造项目 | (略) 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蓝科 (略) 现有厂区内 | 山西蓝科 (略) | 山西清洋 (略) | 建设规模为:新增PE隔膜70000万平方米/年,涂覆隔膜50000万平方米/年。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号线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2号线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车间一萃取、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冷凝+2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分子筛转轮吸附净化回收,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3号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4号线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车间二萃取、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冷凝+2 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分子筛转轮吸附净化回收,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5号线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6号线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车间三萃取、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冷凝+2 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分子筛转轮吸附净化回收,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09)达标排放;涂布隔膜车间干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 1 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10)达标排放;液体分离系统及罐区呼吸废气,经同1套冷凝+2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回收+分子筛转轮吸附净化回收,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造粒工序废气,经挤出机模头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1套活性炭颗粒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11)达标排放;7号线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2)达标排放;8号线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3)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软水系统排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厂区综合排放口经园区管网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治理系统废水,经曝气回收系统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线,综合利用;涂覆生产线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通过厂区综合排放口经园区管网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造粒生产线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系统处理后回用于造粒生产线清洗工序,综合利用;蒸汽加热冷凝废水,回用于项目生产线,综合利用。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活性炭纤维、废矿物油、废棉纱、废油桶、废白油及废白土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油膜,经厂内造粒系统后外售塑料制品企业利用;废包装袋,收集后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渗透膜,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①废机油采用专用铁桶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内;②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防渗措施;③存放废机油房间地面不能有裂缝,未经批准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不得存放无关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严禁在存放废机油房间吸烟和使用明火。④发生油品泄漏马上进行堵漏,采用沙子设置围堰进行吸附收容,含油废沙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关于对山西纳 (略) 高性能环保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纳 (略) 高性能环保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 邮编:*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蓝科 (略) 新型湿法锂电池隔膜提标升级改造项目 | (略) 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蓝科 (略) 现有厂区内 | 山西蓝科 (略) | 山西清洋 (略) | 建设规模为:新增PE隔膜70000万平方米/年,涂覆隔膜50000万平方米/年。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号线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2号线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车间一萃取、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冷凝+2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分子筛转轮吸附净化回收,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3号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4号线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车间二萃取、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冷凝+2 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分子筛转轮吸附净化回收,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5号线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6号线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车间三萃取、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冷凝+2 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分子筛转轮吸附净化回收,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09)达标排放;涂布隔膜车间干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 1 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10)达标排放;液体分离系统及罐区呼吸废气,经同1套冷凝+2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回收+分子筛转轮吸附净化回收,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造粒工序废气,经挤出机模头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1套活性炭颗粒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11)达标排放;7号线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2)达标排放;8号线基膜生产、涂布干燥工序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静电除油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3)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软水系统排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厂区综合排放口经园区管网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治理系统废水,经曝气回收系统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线,综合利用;涂覆生产线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通过厂区综合排放口经园区管网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造粒生产线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系统处理后回用于造粒生产线清洗工序,综合利用;蒸汽加热冷凝废水,回用于项目生产线,综合利用。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活性炭纤维、废矿物油、废棉纱、废油桶、废白油及废白土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油膜,经厂内造粒系统后外售塑料制品企业利用;废包装袋,收集后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渗透膜,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①废机油采用专用铁桶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内;②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防渗措施;③存放废机油房间地面不能有裂缝,未经批准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不得存放无关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严禁在存放废机油房间吸烟和使用明火。④发生油品泄漏马上进行堵漏,采用沙子设置围堰进行吸附收容,含油废沙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