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2月15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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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2月15日高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2月15日)(高淳区)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12-15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 (略) 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联系人: (略) 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改项目

(略) 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号

南京中 (略)

南京 (略)

本项目购置投料系统、双面挤压涂布机、辊分一体机、全自动生产线等国产设备12台套;改建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1条;利用原有厂房,无新增建筑面积;本项目采用具有专利设计的全极耳技术以及全自动的生产工艺。项目竣工后,不新增产能,只对现有产品进行品质提升。

大气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布烘干废气。项目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冷凝+水喷淋吸收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水、废气处理系统冷凝水、搅拌匀浆系统清洗水、蒸汽冷凝排水和生活污水。搅拌匀浆清洗水经初级沉降池预处理后和反冲洗水、废气处理系统冷凝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直排的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排水一并接管至南京 (略) 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官溪河。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各类水污染物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环保设施风机、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桶、NMP废液、污泥、不合格品等。其中污泥、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置,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处置;废包装桶、NMP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NMP废液排入密闭NMP废液储罐(危废贮存罐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因此,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

华骊医疗设备生产项目

(略) 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168号14幢一楼厂房

南京 (略)

江苏 (略)

拟租 (略) (略) 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168号高淳县阳江 (略) 厂房进行医疗设备生产,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预计2023年10月投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00万元中医治疗器具类等产品,年产2万台电疗仪器类等产品,年产160万盒医用敷贴类等产品,年产500万元养生美体美容类等产品。

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租赁方现有化粪池处理,和纯水制备浓水接管至南京 (略) 处理进行处理,处理后排放至官溪河。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粘胶配置、压敏胶制作、超声波焊接过程中会产生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5米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质检废气产生的氯化氢无组织排放。

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分类安全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可实现零排放。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2月15日)(高淳区)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12-15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 (略) 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联系人: (略) 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改项目

(略) 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号

南京中 (略)

南京 (略)

本项目购置投料系统、双面挤压涂布机、辊分一体机、全自动生产线等国产设备12台套;改建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1条;利用原有厂房,无新增建筑面积;本项目采用具有专利设计的全极耳技术以及全自动的生产工艺。项目竣工后,不新增产能,只对现有产品进行品质提升。

大气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布烘干废气。项目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冷凝+水喷淋吸收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水、废气处理系统冷凝水、搅拌匀浆系统清洗水、蒸汽冷凝排水和生活污水。搅拌匀浆清洗水经初级沉降池预处理后和反冲洗水、废气处理系统冷凝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直排的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排水一并接管至南京 (略) 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官溪河。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各类水污染物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环保设施风机、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桶、NMP废液、污泥、不合格品等。其中污泥、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置,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处置;废包装桶、NMP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NMP废液排入密闭NMP废液储罐(危废贮存罐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因此,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

华骊医疗设备生产项目

(略) 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168号14幢一楼厂房

南京 (略)

江苏 (略)

拟租 (略) (略) 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168号高淳县阳江 (略) 厂房进行医疗设备生产,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预计2023年10月投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00万元中医治疗器具类等产品,年产2万台电疗仪器类等产品,年产160万盒医用敷贴类等产品,年产500万元养生美体美容类等产品。

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租赁方现有化粪池处理,和纯水制备浓水接管至南京 (略) 处理进行处理,处理后排放至官溪河。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粘胶配置、压敏胶制作、超声波焊接过程中会产生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5米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质检废气产生的氯化氢无组织排放。

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分类安全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可实现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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