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临自然资公告〔2023〕24号
安徽省临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临自然资公告〔2023〕24号
临自然资公告〔2023〕24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亩) |
1 | LQ〔2022〕-68号 | 迎仙镇南张营村 | 9731.99平方米(约14.60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气站) | *GB00002 | 不大于0.5 | 不大于55% | 不小于10% | 40年 | 50 | 200 | 2 |
2 | LQ〔2023〕-228号 | 如意公园北侧、二中排涝站西侧、北堤南侧 | 48774.97平方米(约73.1625亩) | 商业用地 | *GB00033 | 不大于2.0 | 不大于65% | 不小于5% | 40年 | 60 | 880 | 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2022〕-68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 (略) 法人,接收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 (略) (略) 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5年 (略) 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报名时保证同时购买该宗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以评估价格为准,详单见招标文件),总计17.4075万元,在报名时须连同土地竞买保证金分别转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人报名时须持土地竞买保证金进账单和购买地面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转账凭据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4.建设工期12个月。竞得人保证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条款日起了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整部条竣工。
5.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保证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6.竞得人保证自成交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临泉县境外的,保证自成交之日起 40 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 (略) ,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略) 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7.竞得人保证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8.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30日内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迎仙镇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 均以现状为准。
9.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LQ〔2023〕-228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 (略) 法人,竞买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 (略) (略) 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 (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 5 年 (略) 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保证自持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0%,自持8年,自持时间从竣工备案之日起算,8年内不得销售。
4.建设内容要求:①竞得人保证建设本地块需与西侧相邻地块建设风格保持一致。②竞得人保证在本地块上复建一座用地面积1723.61平方米清代巡检司,设计方案须经文化旅游体育局审核签字盖章,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③本地块范围内涉及的如意巷一并出让给竞得人,由竞得人根据建设内容调整建设,按 (略) 政道路及附属管网,建成后无偿移交县住建部门。④竞得人保证复建的清代巡检司及调整建设的道路造价要高于本地块范围内涉及的已建如意巷成本造价。
5.建设工期12个月。竞得人保证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整体竣工。
6.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保证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7.竞得人保证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临泉县境外的,保证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 (略) ,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略) 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8.竞得人保证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首期土地出让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从第31天起参照第二期付款的利息同时计息。
9.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城关街道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10.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11.竞得人保证对本宗地上所建房屋做好夜景亮化,夜景亮化方案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本宗地所有开挖土方除竞得人在本宗地工程使用外,其余土方全部无偿运送到政府指定区域使用。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2022〕-68号、LQ〔2023〕-22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15日8时至2024年1月15日16时前,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一式两份)。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泉县政务新 (略) 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24年1月8日8时至2024年1月17日16时止。2024年1月17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0558-*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园园 电话:0558-*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临泉支行 账号:*67899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5日
临自然资公告〔2023〕24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亩) |
1 | LQ〔2022〕-68号 | 迎仙镇南张营村 | 9731.99平方米(约14.60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气站) | *GB00002 | 不大于0.5 | 不大于55% | 不小于10% | 40年 | 50 | 200 | 2 |
2 | LQ〔2023〕-228号 | 如意公园北侧、二中排涝站西侧、北堤南侧 | 48774.97平方米(约73.1625亩) | 商业用地 | *GB00033 | 不大于2.0 | 不大于65% | 不小于5% | 40年 | 60 | 880 | 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2022〕-68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 (略) 法人,接收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 (略) (略) 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5年 (略) 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报名时保证同时购买该宗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以评估价格为准,详单见招标文件),总计17.4075万元,在报名时须连同土地竞买保证金分别转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人报名时须持土地竞买保证金进账单和购买地面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转账凭据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4.建设工期12个月。竞得人保证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条款日起了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整部条竣工。
5.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保证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6.竞得人保证自成交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临泉县境外的,保证自成交之日起 40 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 (略) ,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略) 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7.竞得人保证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8.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30日内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迎仙镇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 均以现状为准。
9.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LQ〔2023〕-228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 (略) 法人,竞买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 (略) (略) 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 (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 5 年 (略) 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保证自持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0%,自持8年,自持时间从竣工备案之日起算,8年内不得销售。
4.建设内容要求:①竞得人保证建设本地块需与西侧相邻地块建设风格保持一致。②竞得人保证在本地块上复建一座用地面积1723.61平方米清代巡检司,设计方案须经文化旅游体育局审核签字盖章,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③本地块范围内涉及的如意巷一并出让给竞得人,由竞得人根据建设内容调整建设,按 (略) 政道路及附属管网,建成后无偿移交县住建部门。④竞得人保证复建的清代巡检司及调整建设的道路造价要高于本地块范围内涉及的已建如意巷成本造价。
5.建设工期12个月。竞得人保证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整体竣工。
6.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保证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7.竞得人保证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临泉县境外的,保证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 (略) ,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略) 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8.竞得人保证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首期土地出让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从第31天起参照第二期付款的利息同时计息。
9.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城关街道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10.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11.竞得人保证对本宗地上所建房屋做好夜景亮化,夜景亮化方案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本宗地所有开挖土方除竞得人在本宗地工程使用外,其余土方全部无偿运送到政府指定区域使用。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2022〕-68号、LQ〔2023〕-22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15日8时至2024年1月15日16时前,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一式两份)。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泉县政务新 (略) 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24年1月8日8时至2024年1月17日16时止。2024年1月17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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