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燃气锅炉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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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县妇幼保健院燃气锅炉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 (略) )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298号

建设单位

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略) 楼地下一层建设了2 台 2.1MW 燃气真空热水锅炉,一备一用,于2019年9月完成了锅炉低氮改造,两台锅炉共用一根烟囱( (略) 楼内部预留排烟通道),引至附楼楼顶排放,排气筒距离地面高度为42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 (略) 已有员工进行调配岗位,不新增劳动定员,生 (略) 内已建隔油池、化粪池 (略) 政管网,一同进入星沙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放至捞刀河。

本项目为燃气真空热水锅炉,无需定期排污,由于项目锅炉 (略) 政管网,锅炉运行期间会在管道内部产生水垢,约3年清洗一次,每次清洗用水约为2m3,采用化学或者物理的方法进行清洗,本项目锅炉清洗委托锅炉专业维护第三方进行清洗,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钙、镁、钠等离子,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处 (略) 污水管网,院内污水处理站采用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处理达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长沙县城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氨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42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满足《关 (略) 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在用的锅炉(设施)经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50mg/m3以下,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运营阶段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罗茨风机、水泵、燃气锅炉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等防治措施后,项目所在西、东、南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在此基础上,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使用燃气锅炉,不产生固体废物。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12月21日)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12月15

项目名称

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 (略) )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298号

建设单位

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略) 楼地下一层建设了2 台 2.1MW 燃气真空热水锅炉,一备一用,于2019年9月完成了锅炉低氮改造,两台锅炉共用一根烟囱( (略) 楼内部预留排烟通道),引至附楼楼顶排放,排气筒距离地面高度为42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 (略) 已有员工进行调配岗位,不新增劳动定员,生 (略) 内已建隔油池、化粪池 (略) 政管网,一同进入星沙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放至捞刀河。

本项目为燃气真空热水锅炉,无需定期排污,由于项目锅炉 (略) 政管网,锅炉运行期间会在管道内部产生水垢,约3年清洗一次,每次清洗用水约为2m3,采用化学或者物理的方法进行清洗,本项目锅炉清洗委托锅炉专业维护第三方进行清洗,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钙、镁、钠等离子,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处 (略) 污水管网,院内污水处理站采用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处理达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长沙县城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氨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42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满足《关 (略) 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在用的锅炉(设施)经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50mg/m3以下,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运营阶段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罗茨风机、水泵、燃气锅炉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等防治措施后,项目所在西、东、南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在此基础上,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使用燃气锅炉,不产生固体废物。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12月21日)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1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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