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城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海路西片区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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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新城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海路西片区批前公示

为进—步深化完善国土空间规划, (略) 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镇海新城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海路西片区)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根据《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一2024年1月14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 (略) 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邮编*)

联系电话:0574-*

邮箱:*@*63.com

附件: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docx

1、总则

1.1规划背景

规划片区位 (略) 街道,为镇海新城南北区域的交接版块,随着甬江科创区的开发建设,片区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需结合在编的区级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谋划其功能及用地布局,助推区块发展。

因此,为满足规划片区开发建设的需求,合理有效利用土地,为建设管理提供依据,特开展本次《镇海新城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海路西片区)》的控规编制工作。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5)《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0);

(6)《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

(7)《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2020);

(8)《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

(9)《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10);

(10)《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

(11)《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12)《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

(13)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片 (略) (略) 街道,规划范围北至北外环路,西至望海路,东至明海路,南至逸夫路,总用地面积97.7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

1.6法律效力

本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日起实施。本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依托良好的绿地水系景观,借由校区优势和宁波镇海全新人才策略,结合地铁站点建设,打造生态宜居宜学活力门户区

2.2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0.85公顷,规划总人口规模为1.34万人。

2.4规划结构

一带三组团 —— 沿浜子港等水系形成沿河景观带,串联教育组团,居住组团和商务组团。

3、街区划分

规划对明海路 (略) 建设用地范围内用地划分为ZH06-02-01一个街区。

规划片区总用地面积97.71公顷,总建设容量为90.96万平方米。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26.12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28.75%。其中,规划二类住宅用地25.26公顷,服务设施用地0.86公顷。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3.4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5.8%。其中,规划中小学用地22.47公顷,规划文物古迹公园绿地混合用地0.97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54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5%。其中,规划商业商务混合用地4.54公顷。

4.4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农林用地等。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引导”的原则,结合十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要素配置要求,在整个新城南区范围内合理布局行政办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贸等设施。

6、绿地水系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2.05公顷,其中,规划公园绿地7.09公顷,规划防护绿地4.96公顷。

6.2水系

浜子港: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侧,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22米;

周林港: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15米;

支流:除中大河、英雄河外 (略) 一般河道,规划宽度10-20米不等,其中现状宽度小于10m的河道规划按不小于10m 的河道宽度控制。

7、道路交通规划

1)快速路

(1)北外环

东西向重要干道,规划为“高架+地面辅道”形式。道路红线宽50-84米(控制宽度108米)地面道路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2)望海路

南北向重要干道,规划为“高架+地面辅道”形式。规划范围内,道路红线宽度65米(控制宽度108米)。高架设计车速80km/h。地面辅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2)主干路

(1)逸夫路

区内东西向对外联系主通道,向西联系江北片,向东至镇海俞范片,是区内交通性干道。研究范围内道路红线宽6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2)兴海路

是贯穿宁波东部区域南北向重要的交通性主干道。南接高新区,北联贵驷片耕渔路,规划道路红线宽44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3)明海路

明海路是宁波东部地区重要的南北向交通性干道,兼具景观大道功能,道路向北贯通石化经济开发区,向南通过三 (略) 士路、福庆路相接至宁波中心城区。红线宽度6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3)次干路

(1)兆龙路

区内南北向生活性干道,研究范围内,规划道路红线宽40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北外环地面道路与兆龙路平交,设置“T”型交叉口。

4)支路

支路网规划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合理分割地块,完善路网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功能,分散主次干道流量。支路红线宽度为20米,支路的设计车速为20~30公里/小时。

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设施规划

规划在北外环与陈倪路交叉口设置 1 座一级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约 7593平方米。

(2)消防水源规划

消 (略) 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

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在地块开发和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3)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应保证两路进水及两路10kV供电要求。

(4)其他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略) 消防的要求。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本规划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


为进—步深化完善国土空间规划, (略) 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镇海新城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海路西片区)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根据《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一2024年1月14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 (略) 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邮编*)

联系电话:0574-*

邮箱:*@*63.com

附件: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docx

1、总则

1.1规划背景

规划片区位 (略) 街道,为镇海新城南北区域的交接版块,随着甬江科创区的开发建设,片区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需结合在编的区级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谋划其功能及用地布局,助推区块发展。

因此,为满足规划片区开发建设的需求,合理有效利用土地,为建设管理提供依据,特开展本次《镇海新城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海路西片区)》的控规编制工作。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5)《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0);

(6)《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

(7)《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2020);

(8)《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

(9)《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10);

(10)《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

(11)《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12)《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

(13)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片 (略) (略) 街道,规划范围北至北外环路,西至望海路,东至明海路,南至逸夫路,总用地面积97.7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

1.6法律效力

本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日起实施。本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依托良好的绿地水系景观,借由校区优势和宁波镇海全新人才策略,结合地铁站点建设,打造生态宜居宜学活力门户区

2.2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0.85公顷,规划总人口规模为1.34万人。

2.4规划结构

一带三组团 —— 沿浜子港等水系形成沿河景观带,串联教育组团,居住组团和商务组团。

3、街区划分

规划对明海路 (略) 建设用地范围内用地划分为ZH06-02-01一个街区。

规划片区总用地面积97.71公顷,总建设容量为90.96万平方米。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26.12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28.75%。其中,规划二类住宅用地25.26公顷,服务设施用地0.86公顷。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3.4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5.8%。其中,规划中小学用地22.47公顷,规划文物古迹公园绿地混合用地0.97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54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5%。其中,规划商业商务混合用地4.54公顷。

4.4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农林用地等。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引导”的原则,结合十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要素配置要求,在整个新城南区范围内合理布局行政办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贸等设施。

6、绿地水系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2.05公顷,其中,规划公园绿地7.09公顷,规划防护绿地4.96公顷。

6.2水系

浜子港: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侧,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22米;

周林港: (略) 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15米;

支流:除中大河、英雄河外 (略) 一般河道,规划宽度10-20米不等,其中现状宽度小于10m的河道规划按不小于10m 的河道宽度控制。

7、道路交通规划

1)快速路

(1)北外环

东西向重要干道,规划为“高架+地面辅道”形式。道路红线宽50-84米(控制宽度108米)地面道路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2)望海路

南北向重要干道,规划为“高架+地面辅道”形式。规划范围内,道路红线宽度65米(控制宽度108米)。高架设计车速80km/h。地面辅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2)主干路

(1)逸夫路

区内东西向对外联系主通道,向西联系江北片,向东至镇海俞范片,是区内交通性干道。研究范围内道路红线宽6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2)兴海路

是贯穿宁波东部区域南北向重要的交通性主干道。南接高新区,北联贵驷片耕渔路,规划道路红线宽44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3)明海路

明海路是宁波东部地区重要的南北向交通性干道,兼具景观大道功能,道路向北贯通石化经济开发区,向南通过三 (略) 士路、福庆路相接至宁波中心城区。红线宽度6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3)次干路

(1)兆龙路

区内南北向生活性干道,研究范围内,规划道路红线宽40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北外环地面道路与兆龙路平交,设置“T”型交叉口。

4)支路

支路网规划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合理分割地块,完善路网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功能,分散主次干道流量。支路红线宽度为20米,支路的设计车速为20~30公里/小时。

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设施规划

规划在北外环与陈倪路交叉口设置 1 座一级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约 7593平方米。

(2)消防水源规划

消 (略) 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

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在地块开发和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3)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应保证两路进水及两路10kV供电要求。

(4)其他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略) 消防的要求。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本规划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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