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建筑认定的公示
关于历史建筑认定的公示
为推进夹江县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相关工作,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景园发〔2021〕36号),夹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普查和评估后,初步提出县城区河街、社坛街和新街子已修缮改造的9处传统民居为夹江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录。
现对第二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反映。
联系部门:夹江县住房和城 (略) 建设股
联系电话:0833-*
电子邮箱:scjjxjsj@163.com
为推进夹江县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相关工作,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景园发〔2021〕36号),夹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普查和评估后,初步提出县城区河街、社坛街和新街子已修缮改造的9处传统民居为夹江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录。
现对第二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反映。
联系部门:夹江县住房和城 (略) 建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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