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公示
2023年12月9日甘肃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向我局提出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人提出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建设拟永久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
二、建设单位:甘肃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三、批准单位: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使用林地位置: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拟使用的林地位于邵寨镇雷家河村。
五、使用林地情况
1、使用林地面积:合计1.3821公顷。
2、林地权属:拟使用邵寨镇雷家河村集体林地1.3821公顷。
3、使用林地地类:拟永久使用乔木林地面积1.3821公顷。
4、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拟永久使用地方公益林1.3821公顷。
5、林地保护等级:拟永久使用Ⅲ级保护林地1.3821公顷。
6、 使用林地类型:拟永久使用防护林林地1.3821公顷。
7、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情况:该工程使用林地拟采伐蓄积33立方米,采伐株数912株;其中邵寨镇集体林地蓄积33立方米。
六、使用林地用途:左岸堤防、右岸堤防、排洪渠、防洪墙。
公示提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林地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示期间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电话0933—*。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1日
2023年12月9日甘肃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向我局提出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人提出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建设拟永久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
二、建设单位:甘肃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三、批准单位: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使用林地位置: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拟使用的林地位于邵寨镇雷家河村。
五、使用林地情况
1、使用林地面积:合计1.3821公顷。
2、林地权属:拟使用邵寨镇雷家河村集体林地1.3821公顷。
3、使用林地地类:拟永久使用乔木林地面积1.3821公顷。
4、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拟永久使用地方公益林1.3821公顷。
5、林地保护等级:拟永久使用Ⅲ级保护林地1.3821公顷。
6、 使用林地类型:拟永久使用防护林林地1.3821公顷。
7、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情况:该工程使用林地拟采伐蓄积33立方米,采伐株数912株;其中邵寨镇集体林地蓄积33立方米。
六、使用林地用途:左岸堤防、右岸堤防、排洪渠、防洪墙。
公示提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林地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示期间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电话0933—*。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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