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林西县分局关于赤峰大井子锡业有限公司硫磺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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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林西县分局关于赤峰大井子锡业有限公司硫磺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赤 (略) 硫磺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林西县宝林 (略) 生态环境局林西县分局

邮 编:*

序号

建设项

目名称

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赤 (略) 硫磺库建设项目

总投资为10万元,本项目不属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在赤 (略) 院内依托原有库房改造硫磺库,用来储存生产所需原料硫磺,最大储存量为2吨,硫磺库总占地面积约219.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6.4平方米,硫磺库内设置相关安全、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同时对硫磺库底部及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林西工业园区内的赤 (略) 厂区内。

赤 (略)

内蒙古泽 (略)

施工期:

1.施工工地边界应当设置连续、封闭、坚固的围挡或者围墙;实施土方、材料切割等作业,应当采取洒水、密闭、湿法施工等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设施,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冲洗干净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施工工地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主要道路等地面,应当硬化,并采取喷淋或者洒水等措施.

2.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场区现有防渗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3.施工期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优先选择质量好、噪声强度低的施工机械和作业车辆。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桶装存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的统一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

5.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运营期:

1.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存储固体硫磺,牛皮纸袋包装存放,使用时由叉车搬运至生产车间,无需拆包,直接投入精炼炉使用,因此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无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排放。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壁挂式防爆轴流风机运转噪声、叉车运输噪声等,其特点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会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

4.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本项目原料硫磺采用牛皮纸袋包装存放,使用时有厂区叉车或人工搬运至生产车间,无需拆包,直接投入精炼炉使用,无固体废物产生。

5.项目厂区内地面全部硬化,消防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排至园区污水管网,不外排,污染物基本不会进入到土壤、地下水体中,不会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6.认真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详细编制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完善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赤 (略) 硫磺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林西县宝林 (略) 生态环境局林西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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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

目名称

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赤 (略) 硫磺库建设项目

总投资为10万元,本项目不属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在赤 (略) 院内依托原有库房改造硫磺库,用来储存生产所需原料硫磺,最大储存量为2吨,硫磺库总占地面积约219.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6.4平方米,硫磺库内设置相关安全、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同时对硫磺库底部及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林西工业园区内的赤 (略) 厂区内。

赤 (略)

内蒙古泽 (略)

施工期:

1.施工工地边界应当设置连续、封闭、坚固的围挡或者围墙;实施土方、材料切割等作业,应当采取洒水、密闭、湿法施工等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设施,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冲洗干净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施工工地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主要道路等地面,应当硬化,并采取喷淋或者洒水等措施.

2.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场区现有防渗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3.施工期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优先选择质量好、噪声强度低的施工机械和作业车辆。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桶装存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的统一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

5.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运营期:

1.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存储固体硫磺,牛皮纸袋包装存放,使用时由叉车搬运至生产车间,无需拆包,直接投入精炼炉使用,因此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无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排放。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壁挂式防爆轴流风机运转噪声、叉车运输噪声等,其特点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会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

4.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本项目原料硫磺采用牛皮纸袋包装存放,使用时有厂区叉车或人工搬运至生产车间,无需拆包,直接投入精炼炉使用,无固体废物产生。

5.项目厂区内地面全部硬化,消防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排至园区污水管网,不外排,污染物基本不会进入到土壤、地下水体中,不会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6.认真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详细编制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完善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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