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万吨硅锰合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8万吨硅锰合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8万吨硅锰合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8万吨硅锰合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变更 |
建设地点 | (略) 辰溪县火马冲镇火马冲工业园辰溪县 (略) 厂区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新瑞智 (略) |
项目概况 | 湖 (略) 拟在辰溪产业开发区辰溪县 (略) 厂区内对原8万吨/年硅锰合金生产线进行改造,将原有的硅锰合金生产线转产成高碳铬铁生产线,转产工作及后续生产经营全部由湖 (略) 完成。变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利用辰溪县 (略) 原有的8万吨/年硅锰合金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不改变其工艺路线和主要设备设施,只改变原料,将锰矿改为铬矿,将8万吨/年硅锰合金生产线变更为8万吨/年高碳铬铁生产线。②保留原1#气烧回转石灰窑不变;改变2#气烧回转石灰窑原料,转产铬矿球团作为项目高碳铬铁的原料。③保留原审批但尚未建设的氧化钙粉、氢氧化钙与矿渣微粉粉磨生产线;保留已建的跳汰选铁生产线不变,通过调整生产时间减小产能。④增加一套15000t/a铬铁粉中频熔炉生产装置,将产品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重熔为块状产品外卖。⑤完善厂内现有环保措施,包括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⑥拆除厂内已停产的3台燃煤竖窑,新建规范的石灰石、冶炼炉渣堆场等。变更后工程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为:年产硅锰合金8万吨、氧化钙20万吨、氢氧化钙10万吨、氧化钙粉12万吨、矿渣微粉94291吨。该变更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277.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小噪声污染。 2.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排水和废水回用系统,提高废水回用率。设置一处容积为500m3的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冲渣及厂区洒水降尘;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冲渣水沉淀过滤后通过污水池收集再回用于冲渣,不外排;选铁废水通过污水池收集再回用于选铁,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 大气污染防治。①铬矿球团生产工序产生的焙烧废气冷却降温(冷却水间接冷却+自然冷却)后经布袋除尘处理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产生的无组织焙烧废气中颗粒物及配料粉尘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②高碳铬铁生产工序产生的配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矿热炉下料系统粉尘经半封闭式集尘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15米高矿热炉下料废气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电炉冶炼废气采用干法煤气回收,回收后的煤气用于厂内气烧石灰窑和烧结回转窑的燃料,不外排;出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经2根25米高排气筒(DA002和DA003)排放,颗粒物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铬及其化合物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③氧化钙生产工序产生的石灰窑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系统输送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排气筒(DA008)排放。④氢氧化钙生产工序产生的消化、选粉工序粉尘经负压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9)外排;成品仓及包装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0)外排;⑤氧化钙粉生产线产后的磨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输送储存粉尘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生产线各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⑥跳汰选铁及矿渣微粉粉磨生产线产生的烘干烟气与烘干和立磨工段排放的粉尘共同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成品筒仓呼吸粉尘通过自带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生产线各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⑦中频炉运行产生的烟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铁合金工业物污染排放标准》(GB 28666-2012)中表6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4. 噪声污染防治。采取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限值。 5.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密切监控地下水质情况,一旦发现地下水质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6.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及铬矿球团生产线、高碳铬铁生产线、中频炉生产线产生的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高碳铬铁生产过程收集的粉尘均属于危险废物,经厂内暂存后作为铬矿球团的原料回用;炉渣在厂区收集后全部用于跳汰选铁后作矿渣粉磨原料;废耐火材料暂存于厂区原料堆场内的单独放置区,定期外售;石灰煅烧产生的灰渣及煅烧过程收集的烟尘暂存于石灰仓内,收集外卖作建材或制砖;氧化钙粉、氢氧化钙、矿渣微粉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粉尘均作为相应的产品外售;1#石灰立窑、氧化钙粉生产线、氢氧化钙生产线及跳汰选铁及矿渣微粉粉磨生产线更换的废布袋清理干净 (略) ;废水处理池的沉渣定期清掏,作为矿渣微粉的原料回用至矿渣微粉生产线,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的建设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7.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8万吨硅锰合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8万吨硅锰合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变更 |
建设地点 | (略) 辰溪县火马冲镇火马冲工业园辰溪县 (略) 厂区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新瑞智 (略) |
项目概况 | 湖 (略) 拟在辰溪产业开发区辰溪县 (略) 厂区内对原8万吨/年硅锰合金生产线进行改造,将原有的硅锰合金生产线转产成高碳铬铁生产线,转产工作及后续生产经营全部由湖 (略) 完成。变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利用辰溪县 (略) 原有的8万吨/年硅锰合金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不改变其工艺路线和主要设备设施,只改变原料,将锰矿改为铬矿,将8万吨/年硅锰合金生产线变更为8万吨/年高碳铬铁生产线。②保留原1#气烧回转石灰窑不变;改变2#气烧回转石灰窑原料,转产铬矿球团作为项目高碳铬铁的原料。③保留原审批但尚未建设的氧化钙粉、氢氧化钙与矿渣微粉粉磨生产线;保留已建的跳汰选铁生产线不变,通过调整生产时间减小产能。④增加一套15000t/a铬铁粉中频熔炉生产装置,将产品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重熔为块状产品外卖。⑤完善厂内现有环保措施,包括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⑥拆除厂内已停产的3台燃煤竖窑,新建规范的石灰石、冶炼炉渣堆场等。变更后工程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为:年产硅锰合金8万吨、氧化钙20万吨、氢氧化钙10万吨、氧化钙粉12万吨、矿渣微粉94291吨。该变更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277.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小噪声污染。 2.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排水和废水回用系统,提高废水回用率。设置一处容积为500m3的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冲渣及厂区洒水降尘;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冲渣水沉淀过滤后通过污水池收集再回用于冲渣,不外排;选铁废水通过污水池收集再回用于选铁,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 大气污染防治。①铬矿球团生产工序产生的焙烧废气冷却降温(冷却水间接冷却+自然冷却)后经布袋除尘处理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产生的无组织焙烧废气中颗粒物及配料粉尘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②高碳铬铁生产工序产生的配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矿热炉下料系统粉尘经半封闭式集尘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15米高矿热炉下料废气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电炉冶炼废气采用干法煤气回收,回收后的煤气用于厂内气烧石灰窑和烧结回转窑的燃料,不外排;出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经2根25米高排气筒(DA002和DA003)排放,颗粒物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铬及其化合物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③氧化钙生产工序产生的石灰窑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系统输送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排气筒(DA008)排放。④氢氧化钙生产工序产生的消化、选粉工序粉尘经负压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9)外排;成品仓及包装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0)外排;⑤氧化钙粉生产线产后的磨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输送储存粉尘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生产线各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⑥跳汰选铁及矿渣微粉粉磨生产线产生的烘干烟气与烘干和立磨工段排放的粉尘共同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成品筒仓呼吸粉尘通过自带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生产线各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⑦中频炉运行产生的烟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铁合金工业物污染排放标准》(GB 28666-2012)中表6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4. 噪声污染防治。采取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限值。 5.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密切监控地下水质情况,一旦发现地下水质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6.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及铬矿球团生产线、高碳铬铁生产线、中频炉生产线产生的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高碳铬铁生产过程收集的粉尘均属于危险废物,经厂内暂存后作为铬矿球团的原料回用;炉渣在厂区收集后全部用于跳汰选铁后作矿渣粉磨原料;废耐火材料暂存于厂区原料堆场内的单独放置区,定期外售;石灰煅烧产生的灰渣及煅烧过程收集的烟尘暂存于石灰仓内,收集外卖作建材或制砖;氧化钙粉、氢氧化钙、矿渣微粉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粉尘均作为相应的产品外售;1#石灰立窑、氧化钙粉生产线、氢氧化钙生产线及跳汰选铁及矿渣微粉粉磨生产线更换的废布袋清理干净 (略) ;废水处理池的沉渣定期清掏,作为矿渣微粉的原料回用至矿渣微粉生产线,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的建设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7.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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