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春安医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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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春安医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书

(略) 建设项目

(略) 宽城区(棚户区),东至凯旋路,南至*十三路(尚邻路),西至二类居住用地(东安·京誉府),北至二类居住用地(东安·京誉府)

(略) 兆元房 (略)

(略) (略)

项目拟 (略) ,共设置床位数 502 张,门诊日接诊人数约为 1500 人次。占地面积 33790 m2,总建筑面积为 67213.76 m2,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设备用房、地下室等。

一、施工期对环境有影响,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通过采取加盖苫布、封闭运输、定期洒水、避开恶劣天气作业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施工废水经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围挡、避免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妥善收集,及时清运,分类处置。

二、运营期对环境有影响,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检验科废水经消毒处理、发热门诊废水单独收集消毒后同其他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 (略) 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 A 类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伊通河。

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拟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除臭处理后,由3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和硫化氢等污染物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发热门诊污染区及半污染区排风系统通过负压收集后,再经三级空气过滤器进行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顶排气筒排放。医疗废物贮存库内设置紫外线消毒,危险废物贮存库及医疗废物贮存库废气经排风系统统一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表 2 二级标准从严50%要求,恶臭气体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排放标准要求高空排放。

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医疗废物贮存库和危险废物贮存库外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经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食堂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脂交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处理。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5.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要求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避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三、公众参与: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书

(略) 建设项目

(略) 宽城区(棚户区),东至凯旋路,南至*十三路(尚邻路),西至二类居住用地(东安·京誉府),北至二类居住用地(东安·京誉府)

(略) 兆元房 (略)

(略) (略)

项目拟 (略) ,共设置床位数 502 张,门诊日接诊人数约为 1500 人次。占地面积 33790 m2,总建筑面积为 67213.76 m2,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设备用房、地下室等。

一、施工期对环境有影响,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通过采取加盖苫布、封闭运输、定期洒水、避开恶劣天气作业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施工废水经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围挡、避免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妥善收集,及时清运,分类处置。

二、运营期对环境有影响,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检验科废水经消毒处理、发热门诊废水单独收集消毒后同其他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 (略) 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 A 类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伊通河。

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拟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除臭处理后,由3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和硫化氢等污染物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发热门诊污染区及半污染区排风系统通过负压收集后,再经三级空气过滤器进行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顶排气筒排放。医疗废物贮存库内设置紫外线消毒,危险废物贮存库及医疗废物贮存库废气经排风系统统一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表 2 二级标准从严50%要求,恶臭气体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排放标准要求高空排放。

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医疗废物贮存库和危险废物贮存库外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经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食堂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脂交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处理。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5.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要求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避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三、公众参与: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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