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沙新镇川沙经济园区北区5A-12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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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沙新镇川沙经济园区北区5A-12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沪浦规书川(2023)B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书。



核发机关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nbsp&nbsp期 **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川沙新镇川沙经济园区(北区)5A-12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名称 (略) 浦东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项目依据 关于同意《川沙经济园区PDS6-0101单元5A街坊外环南河以北及7A、7B街坊五灶港以南控详规划局部调整(实施深化)》批复
项目拟选位置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东至通城河,南至长界港,西至上海金 (略) ,北至川展路
拟用地面积
(含各地类明细)
34961.8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拟建设规模 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川沙新镇川沙经济园区(北区)5A-12地块土地储备项目》(编号: 沪浦规划资源选预〔2023〕424号)一份。 2、核定设计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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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沪浦规书川(2023)B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书。



核发机关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nbsp&nbsp期 **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川沙新镇川沙经济园区(北区)5A-12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名称 (略) 浦东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项目依据 关于同意《川沙经济园区PDS6-0101单元5A街坊外环南河以北及7A、7B街坊五灶港以南控详规划局部调整(实施深化)》批复
项目拟选位置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东至通城河,南至长界港,西至上海金 (略) ,北至川展路
拟用地面积
(含各地类明细)
34961.8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拟建设规模 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川沙新镇川沙经济园区(北区)5A-12地块土地储备项目》(编号: 沪浦规划资源选预〔2023〕424号)一份。 2、核定设计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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