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筷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竹筷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竹筷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竹筷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桃源县茶庵铺镇新店驿村一组 |
建设单位 | 桃 (略) |
评价机构 | 贵州伽驰泰景 (略) |
项 目 概 况 | 本项 (略) (略) 桃源县茶庵铺镇新店驿村一组,现有工程用地面积2646.74m2,扩建项目新增用地6694m2,扩建后总的用地面积为9340.74m2,其中拉丝及竹筷车间占地面积约1500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拉丝及竹筷车间,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年产竹筷3000吨。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废水:建设单位拟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废水含有石油类污染物及大量悬浮物,修建隔油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简单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场地洒水等,不向外排放,对环境影响小。废气:采用对施工作业面、临时土堆、施工道路勤洒水,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并加盖帆布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施工扬尘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机械尾气排放量很小且排放点分散,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选用低噪声及振动的机械设备,搭建临时施工棚,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期,降低影响。 固废: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并交由环卫部门一并外运处置。 运营期: 本项目生产中炭化废气收集后用作烘干炉燃料,锅炉木焦油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8m排气筒等处理措施,烘干炉废气等经旋风除尘+水膜除尘+15m排气筒处理,锅炉燃烧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油锅炉),烘干废气(DA001)及木煤气燃烧废气排放达到《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废水:本项目除尘废水经沉淀池(24m3)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综合利用。 噪声:修建围墙,合理布局于半封闭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施安装减震器,加强设备管理,禁止夜间作业,达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水膜除尘沉渣干化后送至烘干炉用作燃料燃烧,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竹筷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竹筷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桃源县茶庵铺镇新店驿村一组 |
建设单位 | 桃 (略) |
评价机构 | 贵州伽驰泰景 (略) |
项 目 概 况 | 本项 (略) (略) 桃源县茶庵铺镇新店驿村一组,现有工程用地面积2646.74m2,扩建项目新增用地6694m2,扩建后总的用地面积为9340.74m2,其中拉丝及竹筷车间占地面积约1500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拉丝及竹筷车间,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年产竹筷3000吨。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废水:建设单位拟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废水含有石油类污染物及大量悬浮物,修建隔油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简单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场地洒水等,不向外排放,对环境影响小。废气:采用对施工作业面、临时土堆、施工道路勤洒水,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并加盖帆布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施工扬尘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机械尾气排放量很小且排放点分散,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选用低噪声及振动的机械设备,搭建临时施工棚,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期,降低影响。 固废: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并交由环卫部门一并外运处置。 运营期: 本项目生产中炭化废气收集后用作烘干炉燃料,锅炉木焦油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8m排气筒等处理措施,烘干炉废气等经旋风除尘+水膜除尘+15m排气筒处理,锅炉燃烧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油锅炉),烘干废气(DA001)及木煤气燃烧废气排放达到《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废水:本项目除尘废水经沉淀池(24m3)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综合利用。 噪声:修建围墙,合理布局于半封闭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施安装减震器,加强设备管理,禁止夜间作业,达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水膜除尘沉渣干化后送至烘干炉用作燃料燃烧,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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