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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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新建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新建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9栋602室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机国际工 (略)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拟投资300万元,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9栋602室建设实验室,项目总面积411.9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试验区域、办公区等,并配套建设相应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中成药制造生产小试试验,日常不进行新药研发,仅在厂区生产线出现异常时进行实验,为厂区生产探究和优化生产参数,不涉及中试试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实验废液收集作为危废处置,生活污水、地面保洁废水、水提冷凝水依托园区配套化粪池 (略) 政排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依托实验室现有排气管道进行改造,理化实验室通风橱废气及精密仪器室检测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楼顶排放;其他废气通过实验室空调通风系统外排。本项目有组织TVOC、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标准,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项目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实验设备运行过程产生噪声经选用低噪设备、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运行期间厂界四周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定期处置;实验废液、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2月15日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新建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新建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9栋602室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机国际工 (略)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拟投资300万元,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9栋602室建设实验室,项目总面积411.9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试验区域、办公区等,并配套建设相应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中成药制造生产小试试验,日常不进行新药研发,仅在厂区生产线出现异常时进行实验,为厂区生产探究和优化生产参数,不涉及中试试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实验废液收集作为危废处置,生活污水、地面保洁废水、水提冷凝水依托园区配套化粪池 (略) 政排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依托实验室现有排气管道进行改造,理化实验室通风橱废气及精密仪器室检测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楼顶排放;其他废气通过实验室空调通风系统外排。本项目有组织TVOC、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标准,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项目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实验设备运行过程产生噪声经选用低噪设备、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运行期间厂界四周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定期处置;实验废液、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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