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合江独立工矿区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合江县临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建设地点: (略) 合江县临港街道天泉路14号
4、建设性质:扩建
5、项目总投资:3630万元
6、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合江县临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原位于榕山镇场 (略) 院区门诊楼(共1层)进行拆除(占地面积约1000m2),拆除后在门诊楼原址上进行建设,新建门诊、住院综合楼、体检中心及行政楼,总建筑面积约8000m2;配套购置腹腔镜、彩超、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合江县临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略) 合江县临港街道天泉路14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泸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高新区酒谷大道五段19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15-2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查阅链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网络查看链接
链接:http://**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