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5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安溪尚卿110kV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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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5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安溪尚卿110kV输变电工程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安溪尚卿110kV输变电工程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 月2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安溪尚卿110kV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安溪县尚卿乡、金谷镇、蓬莱镇和虎邱镇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通服咨 (略)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安溪尚卿110kV变电站、蓬莱~尚卿110kV线路及虎邱~尚卿110kV线路,其中尚卿110kV变电站位于安溪县尚卿乡灶美村东侧原尚卿35kV变电站内,属“原拆原建”,线路工程位于安溪县尚卿乡、金谷镇、蓬莱镇和虎邱镇境内,蓬莱~尚卿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自220kV蓬莱变110kV构架,止于拟建110kV尚卿变,拟新建线路路径长约17.01km,其中单回架空段约14.3km,双回架空段约2.6km,单回电缆段约0.11km,虎邱~尚卿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自已建220kV虎邱变110kV构架,止于拟建110kV尚卿变110kVGIS室,拟新建单回线路路径长约15.515km,其中架空段约15.42km,电缆段约0.095km。具体建设内容、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变电站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至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机组检修或突发事故产生的油污水配套容积不小于25m3事故油池,由专业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外排。

2、电磁环境:

运营期变电站、输电线路的工频电、磁场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项目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按《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执行,线路经过非居民区,下相导线对地高度最低要求6m;线路经过居民区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最低要求7m,跨越环境保护目标时,导线对屋面最低高度不得低于7m。

3、生态环境:

施工弃土应尽量就地消纳,实在无法消纳部分同施工废物料应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控制地表植被破坏;做好*生动物及鸟类保护,杜绝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做好表土层收集及保护,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功能。

4、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5、噪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应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午间、夜间施工应提前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提前张贴公告告知附近居民。

项目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在设备定购时,选取导线表面光滑,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在运行期时产生的噪声。

6、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施工弃土、施工废料以及拆旧产生的设备等。施工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施工弃土应尽量就地消纳,实在无法消纳部分同施工废物料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拆除的废旧设备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

七、公众参与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

地址: (略) 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栋一楼工建审批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安溪尚卿110kV输变电工程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 月2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安溪尚卿110kV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安溪县尚卿乡、金谷镇、蓬莱镇和虎邱镇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通服咨 (略)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安溪尚卿110kV变电站、蓬莱~尚卿110kV线路及虎邱~尚卿110kV线路,其中尚卿110kV变电站位于安溪县尚卿乡灶美村东侧原尚卿35kV变电站内,属“原拆原建”,线路工程位于安溪县尚卿乡、金谷镇、蓬莱镇和虎邱镇境内,蓬莱~尚卿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自220kV蓬莱变110kV构架,止于拟建110kV尚卿变,拟新建线路路径长约17.01km,其中单回架空段约14.3km,双回架空段约2.6km,单回电缆段约0.11km,虎邱~尚卿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自已建220kV虎邱变110kV构架,止于拟建110kV尚卿变110kVGIS室,拟新建单回线路路径长约15.515km,其中架空段约15.42km,电缆段约0.095km。具体建设内容、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变电站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至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机组检修或突发事故产生的油污水配套容积不小于25m3事故油池,由专业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外排。

2、电磁环境:

运营期变电站、输电线路的工频电、磁场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项目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按《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执行,线路经过非居民区,下相导线对地高度最低要求6m;线路经过居民区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最低要求7m,跨越环境保护目标时,导线对屋面最低高度不得低于7m。

3、生态环境:

施工弃土应尽量就地消纳,实在无法消纳部分同施工废物料应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控制地表植被破坏;做好*生动物及鸟类保护,杜绝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做好表土层收集及保护,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功能。

4、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5、噪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应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午间、夜间施工应提前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提前张贴公告告知附近居民。

项目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在设备定购时,选取导线表面光滑,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在运行期时产生的噪声。

6、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施工弃土、施工废料以及拆旧产生的设备等。施工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施工弃土应尽量就地消纳,实在无法消纳部分同施工废物料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拆除的废旧设备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

七、公众参与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

地址: (略) 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栋一楼工建审批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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