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12月15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庆市第二采油厂废液预处理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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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12月15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庆市第二采油厂废液预处理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第二采油厂废液预处理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第二采油厂废液预处理站建设工程

(略) (略) 红岗区三元南4-9联合站南100m

(略) 第二采油厂

大庆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为2306-*-04-0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9106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3.5hm2,临时占地面积为1.4106hm2。该项目新建废液预处理站一座,采用破胶-调质-混凝-气浮除渣工艺,主要处理压裂返排液、化学驱作业废液、化学驱洗井废液等,设计最大处理能力为3000m3/d。新建厂房、罐间阀室、辅助厂房、门卫房各1座。厂房内建设3座1000m3多功能废液收集池,3座120m3破胶调质装置,3套固液分离装置,3套污泥浓缩装置,2套20m3混凝反应装置,3套微纳米气浮高效分离装置,配药罐10个。辅助厂房包括配电室、控制值班室、化验室、卫生间、休息室、料库、消防泵房等。迁建管道7km,新建污水管线400m、天然气干线350m、供水管道1.1km。新建2个200m3外输水罐,1座300m2危险废物贮存场(污泥堆放场),2间81m2料库(储药间),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1座500m3消防水罐,1座120m3初期雨水池。拆除占压新建站场内6kV架空线路0.8km、低压电力电缆340m、柱上变电站3座。新建6kV线路1km,低压电力电缆200m,柱上变电站3座。新建2台1.5MW加热炉。项目总投资4162.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79万元。

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管线清洗废水通过已建集油环管线进入集输系统。试压废水拉运至三元南4-9污水站处理,废水处理后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生活污水依托三元南4-9联合站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至第二采油厂第五作业区43队提升站后, (略)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项目处理后的水在满足三元南4-9污水处理站进水指标后,管输至三元南4-9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后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生活污水拉运至第二采油厂第五作业区43队提升站, (略)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集油掺水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管道采取外防腐,连接方式采用焊接。多功能废液收集池、初期雨水池、料库(储药间)、危险废物贮存场(污泥堆放场)、危险废物贮存点均采用250mm厚、抗渗等级为P8级防渗混凝土结构并铺设2.0mm厚HDPE防渗膜构筑防渗层,多功能废液收集池、初期雨水池、料库(储药间)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污泥堆放场)、危险废物贮存点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主厂房地面、加热炉区、生活污水化粪池、外输水罐区采取一般防渗,地面铺设200mm厚抗渗等级为P6级防渗混凝土结构,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值班室、化验室、维修间、配电间、泵房等区域采取简单防渗,一般地面硬化处理,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3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施工作业。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弃土、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苫布遮盖,避免洒落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新建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通过10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等污染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调质罐、混凝装置、气浮装置、污泥浓缩罐顶部设置废气收集管道,废气收集后经废气进入预洗喷淋塔、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保持在最佳运行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井场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拉运至 (略) 处理。运营期,脱水泥饼(HW08)、化验室废液(HW49)属于危险废物。脱水泥饼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污泥堆放场),定期拉运至萨南污泥处理站进行减量化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化验室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药剂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拉运至第二采油厂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厂处理。生物滤池填料、废药剂包装桶由厂家回收。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应满足相关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物质泄漏预防,发生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第二采油厂废液预处理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第二采油厂废液预处理站建设工程

(略) (略) 红岗区三元南4-9联合站南100m

(略) 第二采油厂

大庆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为2306-*-04-0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9106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3.5hm2,临时占地面积为1.4106hm2。该项目新建废液预处理站一座,采用破胶-调质-混凝-气浮除渣工艺,主要处理压裂返排液、化学驱作业废液、化学驱洗井废液等,设计最大处理能力为3000m3/d。新建厂房、罐间阀室、辅助厂房、门卫房各1座。厂房内建设3座1000m3多功能废液收集池,3座120m3破胶调质装置,3套固液分离装置,3套污泥浓缩装置,2套20m3混凝反应装置,3套微纳米气浮高效分离装置,配药罐10个。辅助厂房包括配电室、控制值班室、化验室、卫生间、休息室、料库、消防泵房等。迁建管道7km,新建污水管线400m、天然气干线350m、供水管道1.1km。新建2个200m3外输水罐,1座300m2危险废物贮存场(污泥堆放场),2间81m2料库(储药间),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1座500m3消防水罐,1座120m3初期雨水池。拆除占压新建站场内6kV架空线路0.8km、低压电力电缆340m、柱上变电站3座。新建6kV线路1km,低压电力电缆200m,柱上变电站3座。新建2台1.5MW加热炉。项目总投资4162.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79万元。

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管线清洗废水通过已建集油环管线进入集输系统。试压废水拉运至三元南4-9污水站处理,废水处理后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生活污水依托三元南4-9联合站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至第二采油厂第五作业区43队提升站后, (略)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项目处理后的水在满足三元南4-9污水处理站进水指标后,管输至三元南4-9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后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生活污水拉运至第二采油厂第五作业区43队提升站, (略)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集油掺水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管道采取外防腐,连接方式采用焊接。多功能废液收集池、初期雨水池、料库(储药间)、危险废物贮存场(污泥堆放场)、危险废物贮存点均采用250mm厚、抗渗等级为P8级防渗混凝土结构并铺设2.0mm厚HDPE防渗膜构筑防渗层,多功能废液收集池、初期雨水池、料库(储药间)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污泥堆放场)、危险废物贮存点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主厂房地面、加热炉区、生活污水化粪池、外输水罐区采取一般防渗,地面铺设200mm厚抗渗等级为P6级防渗混凝土结构,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值班室、化验室、维修间、配电间、泵房等区域采取简单防渗,一般地面硬化处理,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3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施工作业。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弃土、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苫布遮盖,避免洒落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新建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通过10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等污染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调质罐、混凝装置、气浮装置、污泥浓缩罐顶部设置废气收集管道,废气收集后经废气进入预洗喷淋塔、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保持在最佳运行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井场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拉运至 (略) 处理。运营期,脱水泥饼(HW08)、化验室废液(HW49)属于危险废物。脱水泥饼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污泥堆放场),定期拉运至萨南污泥处理站进行减量化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化验室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药剂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拉运至第二采油厂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厂处理。生物滤池填料、废药剂包装桶由厂家回收。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应满足相关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物质泄漏预防,发生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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