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北侧、子伟路南侧、创业路西侧江苏智慧医养结合产学研创训一体化基地项目、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宿舍项目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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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北侧、子伟路南侧、创业路西侧江苏智慧医养结合产学研创训一体化基地项目、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宿舍项目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北侧、子伟路南侧、创业路西侧(江苏智慧医养结合产学研创训一体化基地项目、江苏 (略) 学生宿舍项目)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子伟路,南至南苑路,东至创业路。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北纬33.*°,地块占地面积71327.1m2(106.99亩)。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张庄集体土地,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居民住宅,20 (略) 人民政府将该地块征收国有后出售给 (略) ,在此期间 (略) 于2017年至2018年之间先后建设停车场和球场,停车场地面已做硬化处理,根据现场踏勘该区域未见明显的机油泄漏污染迹象,无工业生产经营历史,20 (略) 人民政府再次将该地块征收国有,将地块出售给江苏 (略) ,用于学校建设。江苏智慧医养结合产学研创训一体化基地项目于2023年08月2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批复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智慧医养结合产学研创训一体化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23]888号),江苏 (略) 学生宿舍项目于2023年11月0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批复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 (略) 学生宿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23]1106号),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进行规划并出具编号为淮自然资条字第*号和淮自然资条字第*号的规划条件及用地红线,地块规划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中的高等教育用地(*),现用途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10月,受江苏 (略) 委托,江苏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成果如下:

1、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2023年11月开展,项目组通过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

资料收集:通过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梳理和分析,了解到地块利用历史比较简单,调查地块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子伟路,南至南苑路,东至创业路。根据红线图确定地块占地面积71327.1m2(106.99亩),地块规划为高等教育用地。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居民住宅,20 (略) 人民政府将该地块征收国有后出售给 (略) ,在此期间 (略) 利用地块建设停车场和球场建设,20 (略) 人民政府再次将该地块征收国有,将地块出售给江苏 (略) ,用于学校建设,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

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内现为停车场、空地和球场,停车场地面已做硬化处理,根据现场踏勘该区域未见明显的机油泄漏污染迹象;地块内无外来堆土以及固体废物;踏勘期间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存在颜色、气味异常,且未发现地块内存在暗沟、渗坑等。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现状及历史上不涉及工业企业,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快速检测XRF检出数据较平稳,无异常样品,检出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标准。PID读数范围在1.209~2.528ppm,数据较平稳,无异常样品。

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居民住宅,20 (略) 人民政府将该地块征收国有后出售给 (略) ,在此期间 (略) 利用地块建设停车场和球场建设,20 (略) 人民政府再次将该地块征收国有,将地块出售给江苏 (略) ,用于学校建设;调查地块及周边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且无环保违法投诉情况;地块内未见外来堆土或固体废物,且地块内无工业地下管线、储罐等设施,地块周边企业未发生原辅料泄漏事故以及土壤地下水污染事故。地块历史上未发现明确的潜在污染源,存在污染可能性较小。

2、调查结论

本地块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且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高等教育用地开发建设,无需开展进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公示日期:7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北侧、子伟路东侧、创业路西侧(江苏智慧医养结合产学研创训一体化基地项目、江苏 (略) 学生宿舍项目)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版).pdf

,江苏,淮安

本次调查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北侧、子伟路南侧、创业路西侧(江苏智慧医养结合产学研创训一体化基地项目、江苏 (略) 学生宿舍项目)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子伟路,南至南苑路,东至创业路。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北纬33.*°,地块占地面积71327.1m2(106.99亩)。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张庄集体土地,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居民住宅,20 (略) 人民政府将该地块征收国有后出售给 (略) ,在此期间 (略) 于2017年至2018年之间先后建设停车场和球场,停车场地面已做硬化处理,根据现场踏勘该区域未见明显的机油泄漏污染迹象,无工业生产经营历史,20 (略) 人民政府再次将该地块征收国有,将地块出售给江苏 (略) ,用于学校建设。江苏智慧医养结合产学研创训一体化基地项目于2023年08月2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批复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智慧医养结合产学研创训一体化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23]888号),江苏 (略) 学生宿舍项目于2023年11月0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批复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 (略) 学生宿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23]1106号),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进行规划并出具编号为淮自然资条字第*号和淮自然资条字第*号的规划条件及用地红线,地块规划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中的高等教育用地(*),现用途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10月,受江苏 (略) 委托,江苏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成果如下:

1、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2023年11月开展,项目组通过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

资料收集:通过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梳理和分析,了解到地块利用历史比较简单,调查地块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子伟路,南至南苑路,东至创业路。根据红线图确定地块占地面积71327.1m2(106.99亩),地块规划为高等教育用地。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居民住宅,20 (略) 人民政府将该地块征收国有后出售给 (略) ,在此期间 (略) 利用地块建设停车场和球场建设,20 (略) 人民政府再次将该地块征收国有,将地块出售给江苏 (略) ,用于学校建设,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

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内现为停车场、空地和球场,停车场地面已做硬化处理,根据现场踏勘该区域未见明显的机油泄漏污染迹象;地块内无外来堆土以及固体废物;踏勘期间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存在颜色、气味异常,且未发现地块内存在暗沟、渗坑等。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现状及历史上不涉及工业企业,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快速检测XRF检出数据较平稳,无异常样品,检出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标准。PID读数范围在1.209~2.528ppm,数据较平稳,无异常样品。

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居民住宅,20 (略) 人民政府将该地块征收国有后出售给 (略) ,在此期间 (略) 利用地块建设停车场和球场建设,20 (略) 人民政府再次将该地块征收国有,将地块出售给江苏 (略) ,用于学校建设;调查地块及周边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且无环保违法投诉情况;地块内未见外来堆土或固体废物,且地块内无工业地下管线、储罐等设施,地块周边企业未发生原辅料泄漏事故以及土壤地下水污染事故。地块历史上未发现明确的潜在污染源,存在污染可能性较小。

2、调查结论

本地块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且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高等教育用地开发建设,无需开展进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公示日期:7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北侧、子伟路东侧、创业路西侧(江苏智慧医养结合产学研创训一体化基地项目、江苏 (略) 学生宿舍项目)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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