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化县人民医院肿瘤放疗中心、制剂和静配中心及传染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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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化县人民医院肿瘤放疗中心、制剂和静配中心及传染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安 (略) 肿瘤放疗中心、制剂和静配中心及传染科扩建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略) 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7号

建设单位

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怀德全 (略)

项目概况

安 (略) 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医疗服务于一体的国家 (略) 。2018年2月《安 (略) 肿瘤放疗中心、制剂和静配中心及传染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我局的环评审批(安环审(书)[2018]01号), 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变更内容主要为:原门急诊楼改为科教楼;原外科大楼改为质控楼;原内科大楼改为康复楼;肿瘤放疗中心改为行政楼,地下2层为放疗中心,地上5层为办公;新增急救指挥中心;老仓库改成静配中心;新增4台锅炉,分别为2台4吨的热水锅炉,1台3吨的热水锅炉和1台2吨的蒸汽锅炉;较变更前新增床位78张,新增医护人员368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医疗机构》(HJ1105-2020)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要求,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计划。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检验室产生的特殊医疗废水须进行预处理后,再与一般医疗废水和经隔油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处理规模10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采取“生物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安化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物质锅炉仅用成型生物质为燃料,采取“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经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4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须采取“集气收集+UV光氧+活性炭除臭装置”措施进行处理,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加强废水处理站周边的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废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点、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需采取措施进行有效处理,降低大气污染影响。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四周的绿化,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加强车辆的管理,实行禁鸣限速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消毒制度,完善医疗废物的贮存、运输和消毒设施;所有医疗废物及废水处理站污泥和格栅渣按要求暂 (略) 特许医疗 (略) 安全处置;项目运营产生的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六)本项目运营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必须制定具体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路5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项目名称

安 (略) 肿瘤放疗中心、制剂和静配中心及传染科扩建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略) 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7号

建设单位

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怀德全 (略)

项目概况

安 (略) 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医疗服务于一体的国家 (略) 。2018年2月《安 (略) 肿瘤放疗中心、制剂和静配中心及传染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我局的环评审批(安环审(书)[2018]01号), 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变更内容主要为:原门急诊楼改为科教楼;原外科大楼改为质控楼;原内科大楼改为康复楼;肿瘤放疗中心改为行政楼,地下2层为放疗中心,地上5层为办公;新增急救指挥中心;老仓库改成静配中心;新增4台锅炉,分别为2台4吨的热水锅炉,1台3吨的热水锅炉和1台2吨的蒸汽锅炉;较变更前新增床位78张,新增医护人员368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医疗机构》(HJ1105-2020)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要求,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计划。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检验室产生的特殊医疗废水须进行预处理后,再与一般医疗废水和经隔油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处理规模10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采取“生物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安化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物质锅炉仅用成型生物质为燃料,采取“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经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4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须采取“集气收集+UV光氧+活性炭除臭装置”措施进行处理,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加强废水处理站周边的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废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点、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需采取措施进行有效处理,降低大气污染影响。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四周的绿化,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加强车辆的管理,实行禁鸣限速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消毒制度,完善医疗废物的贮存、运输和消毒设施;所有医疗废物及废水处理站污泥和格栅渣按要求暂 (略) 特许医疗 (略) 安全处置;项目运营产生的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六)本项目运营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必须制定具体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路5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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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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