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讷河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 (略) 统计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加强统计法治基础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服务讷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责任,履行法定职责
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要点。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全局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在年初党组会上专题安排部署全年法治工作,研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党章和党内重要法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二是开展法治培训。通过统计业务培训会、年报会等形式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开展会前学法,共开展9次培训,共培训200余人次,进 (略) 统计工作法治意识、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三)注重普法宣传,提升法律意识
(略) 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结合我局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和举措,对法治宣传教育做出系统安排部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责任,抓好普法宣传推动。一是将学法纳入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促进提升统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做好“以案释法”工作,搜集统计执法典型案例,及时编制“以案释法”解读材料。二是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宣传海报、宣传兜等宣传品,细致科普相关法治知识,进一步宣传了统计法和宪法。三是利用走访企业、社区等时机,开展统计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并发放统计法宣传折页等统计法律法规资料,进一步扩大统计法 (略) 范围内的再次宣传。四是高位推动统计法治宣讲。今年以来,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解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努力提升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意识。同时,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在12月8日举办的20 (略) 年轻干部战略培训班上对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统计知识进行专题授课。
(四)依法依规治统,稳固法治成效
一是坚持开展日常数据核查。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拒报、虚报、瞒报、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以核查促整改,不断提高依法统计意识。自2023年以来,共核查企业(项目)50余家,未有违纪违法行为;二是重点做好“双随机”执法检查。印发了《 (略) 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抽取了12家在库企业(项目),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有效 (略) 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坚持台账监督制度。坚持定期上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记录领导干部干预统计活动、妨碍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插手统计违法案件处理情况等,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
(五)开展专项治理,整治统计造假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局紧紧围绕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这一核心,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数据核查、开展文件行为清理、抓好业务培训、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督促整改落实等方面,全力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守好统计工作“生命线”。我市承接上级实施方案24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
(六)加大统计监督,法治公开透明
一是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制定好政务公开、信息保密、信息上网申报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依法依规主动及时将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全市经济运行分析等内容,用真实准确的 (略) 高质量发展成果;二是主动公开统计监督渠道。主动及时公开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渠道,为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落实统计监督职责。
(七)强化统计信用,健全防范和惩治长效机制
结合统计部门实际,明确了认真履行对统计监管对象信用状况认定、信息归集和管理职责,健 (略) 统计信用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年度“统计诚信承诺”活动,各专业将《统计诚信承诺书》发至每一名统计人员,明确告知统计诚信承诺事项和责任。积极探索建立统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人员不足,由于受客观条件的制约,统计执法落实的宽度、广度还很有限。
(二)统计法治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还不到位,部分企业、单位或个人不够重视统计或忽视统计工作,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不彻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统计法律学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国家统计督察,加强对领导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宣讲学,强化对各项统计权力监督,规范统计行政行为,进一步提升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强化对各项统计权力监督,规范统计行政行为,进一步增强统计部门依法统计、服务大局的业务水平与能力。
(略) 统计局
2023年12月10日
2023年, (略) 统计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加强统计法治基础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服务讷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责任,履行法定职责
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要点。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全局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在年初党组会上专题安排部署全年法治工作,研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党章和党内重要法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二是开展法治培训。通过统计业务培训会、年报会等形式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开展会前学法,共开展9次培训,共培训200余人次,进 (略) 统计工作法治意识、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三)注重普法宣传,提升法律意识
(略) 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结合我局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和举措,对法治宣传教育做出系统安排部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责任,抓好普法宣传推动。一是将学法纳入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促进提升统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做好“以案释法”工作,搜集统计执法典型案例,及时编制“以案释法”解读材料。二是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宣传海报、宣传兜等宣传品,细致科普相关法治知识,进一步宣传了统计法和宪法。三是利用走访企业、社区等时机,开展统计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并发放统计法宣传折页等统计法律法规资料,进一步扩大统计法 (略) 范围内的再次宣传。四是高位推动统计法治宣讲。今年以来,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解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努力提升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意识。同时,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在12月8日举办的20 (略) 年轻干部战略培训班上对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统计知识进行专题授课。
(四)依法依规治统,稳固法治成效
一是坚持开展日常数据核查。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拒报、虚报、瞒报、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以核查促整改,不断提高依法统计意识。自2023年以来,共核查企业(项目)50余家,未有违纪违法行为;二是重点做好“双随机”执法检查。印发了《 (略) 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抽取了12家在库企业(项目),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有效 (略) 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坚持台账监督制度。坚持定期上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记录领导干部干预统计活动、妨碍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插手统计违法案件处理情况等,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
(五)开展专项治理,整治统计造假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局紧紧围绕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这一核心,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数据核查、开展文件行为清理、抓好业务培训、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督促整改落实等方面,全力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守好统计工作“生命线”。我市承接上级实施方案24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
(六)加大统计监督,法治公开透明
一是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制定好政务公开、信息保密、信息上网申报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依法依规主动及时将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全市经济运行分析等内容,用真实准确的 (略) 高质量发展成果;二是主动公开统计监督渠道。主动及时公开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渠道,为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落实统计监督职责。
(七)强化统计信用,健全防范和惩治长效机制
结合统计部门实际,明确了认真履行对统计监管对象信用状况认定、信息归集和管理职责,健 (略) 统计信用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年度“统计诚信承诺”活动,各专业将《统计诚信承诺书》发至每一名统计人员,明确告知统计诚信承诺事项和责任。积极探索建立统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人员不足,由于受客观条件的制约,统计执法落实的宽度、广度还很有限。
(二)统计法治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还不到位,部分企业、单位或个人不够重视统计或忽视统计工作,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不彻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统计法律学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国家统计督察,加强对领导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宣讲学,强化对各项统计权力监督,规范统计行政行为,进一步提升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强化对各项统计权力监督,规范统计行政行为,进一步增强统计部门依法统计、服务大局的业务水平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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