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区杨柳一面街回迁房区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公示
路南区杨柳一面街回迁房区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公示
项目概况
路南区杨柳一面街回迁房区域地块位于南新东道以南、京山铁路线以东、宋谢庄居民区以西、唐山 (略) 以北,总占地面积为41766.13 m2(约合62.7亩)。该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条款相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响应上述规定要求, (略) 路南区房屋征收中心委托,上海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此基础上,我公司编制了本地块第二阶段布点采样调查工作方案,并在行业专家的建议和指导下对方案进行了修订,依据完善后的工作方案,我公司于2023年11月19日~11月23日完成了地块现场采样工作,并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编制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地块历史上仅涉及居住、商铺、道路等用途(其中地块东侧存在97.9 m2历史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但一直未进行相关生产工作,历史上一直为商铺)。地块自2022年开始进行拆迁,目前地块内建筑整体实现了拆除,局部区域存在建筑垃圾堆放、零星居民住宅、商铺等建筑遗留,区域内未发现管道设施、有毒有害废物等遗留,未见明显污染异常现象。
根据污染识别结论,本地块存在来自周边企业的潜在污染,周边企业生产过程涉及的废气、废水、固废废物等易通过大气沉降、地下水径流等途径对本地块产生污染影响。因此,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监测布点采样调查。
地块主要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 污染源:本地块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地块周边,周边企业生产过程涉及的废气、废水、固废废物等易通过大气沉降、地下水径流等途径对本地块产生污染影响。
? 污染物:本地块涉及的特征污染物包括:无机类(氟化物、氰化物)、重金属类(镍、铜、砷、汞、锰)、挥发性有机物类(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苯*烯)、半挥发性有机物类(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调查
根据前期收集的地块资料,地块内仅涉及居住、商铺、道路等用途,不涉及工业生产、外来堆土、固废倾倒等可能造成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情况,地块主要污染源来自于周边企业生产。针对本地块采取系统布点方式,在地块内共计布设了6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共计送检21个土壤样品(含3个平行样),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
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共计50项,包括:1)pH; 2)GB36600中表1的45项;3)其他特征污染物:锰、氰化物、氟化物(可溶性)、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因子共计47项,包括:1)GB14848中表1除放射性和微生物指标外的35项,包括4项感官指标、16项一般化学指标、15项毒理学指标;2)本地块识别其他特征污染物:镍、二*苯、苯*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烃(C10-C40)。
样品分析结果
(1)土壤:共计检出12项,包括pH、水溶性氟化物、7项重金属(锰、镍、铜、铅、镉、砷、汞)以及3项挥发性有机物(*苯、间/对-二*苯、邻-二*苯),其中六价铬、SVOCs、其他VOCs均未检出。各项检出指标均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2)地下水:共计检出24项,包括15项常规指标(pH值、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挥发酚)、9项重金属(铁、锰、钠、锌、铝、铜、镍、铅、硒),其余检测项目均未检出,各项检测指标均低于GB14848-2017中地下水Ⅲ类标准限值。
结论
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项目概况
路南区杨柳一面街回迁房区域地块位于南新东道以南、京山铁路线以东、宋谢庄居民区以西、唐山 (略) 以北,总占地面积为41766.13 m2(约合62.7亩)。该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条款相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响应上述规定要求, (略) 路南区房屋征收中心委托,上海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此基础上,我公司编制了本地块第二阶段布点采样调查工作方案,并在行业专家的建议和指导下对方案进行了修订,依据完善后的工作方案,我公司于2023年11月19日~11月23日完成了地块现场采样工作,并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编制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地块历史上仅涉及居住、商铺、道路等用途(其中地块东侧存在97.9 m2历史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但一直未进行相关生产工作,历史上一直为商铺)。地块自2022年开始进行拆迁,目前地块内建筑整体实现了拆除,局部区域存在建筑垃圾堆放、零星居民住宅、商铺等建筑遗留,区域内未发现管道设施、有毒有害废物等遗留,未见明显污染异常现象。
根据污染识别结论,本地块存在来自周边企业的潜在污染,周边企业生产过程涉及的废气、废水、固废废物等易通过大气沉降、地下水径流等途径对本地块产生污染影响。因此,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监测布点采样调查。
地块主要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 污染源:本地块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地块周边,周边企业生产过程涉及的废气、废水、固废废物等易通过大气沉降、地下水径流等途径对本地块产生污染影响。
? 污染物:本地块涉及的特征污染物包括:无机类(氟化物、氰化物)、重金属类(镍、铜、砷、汞、锰)、挥发性有机物类(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苯*烯)、半挥发性有机物类(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调查
根据前期收集的地块资料,地块内仅涉及居住、商铺、道路等用途,不涉及工业生产、外来堆土、固废倾倒等可能造成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情况,地块主要污染源来自于周边企业生产。针对本地块采取系统布点方式,在地块内共计布设了6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共计送检21个土壤样品(含3个平行样),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
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共计50项,包括:1)pH; 2)GB36600中表1的45项;3)其他特征污染物:锰、氰化物、氟化物(可溶性)、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因子共计47项,包括:1)GB14848中表1除放射性和微生物指标外的35项,包括4项感官指标、16项一般化学指标、15项毒理学指标;2)本地块识别其他特征污染物:镍、二*苯、苯*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烃(C10-C40)。
样品分析结果
(1)土壤:共计检出12项,包括pH、水溶性氟化物、7项重金属(锰、镍、铜、铅、镉、砷、汞)以及3项挥发性有机物(*苯、间/对-二*苯、邻-二*苯),其中六价铬、SVOCs、其他VOCs均未检出。各项检出指标均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2)地下水:共计检出24项,包括15项常规指标(pH值、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挥发酚)、9项重金属(铁、锰、钠、锌、铝、铜、镍、铅、硒),其余检测项目均未检出,各项检测指标均低于GB14848-2017中地下水Ⅲ类标准限值。
结论
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