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吨改性阻燃剂系列产品及相关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年产5000吨改性阻燃剂系列产品及相关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贵 (略) 拟在瓮安县雍阳镇青坑工业园瓮 (略) 厂区内实施年产5000吨改性阻燃剂系列产品及相关配套工程, (略) 场预测及各股东的集资现状决定,在雍阳镇青坑工业园新建一条年产5000吨改性阻燃剂系列产品柔性生产装置;为此贵 (略) 委托贵州 (略) 承担“年产5000吨改性阻燃剂系列产品及相关配套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 (略) 年产5000吨改性阻燃剂系列产品及相关配套工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改性阻燃剂系列产品及相关配套工程
2、建设单位:贵 (略)
3、选址选线:瓮安县雍阳镇青坑工业园瓮 (略) 厂区内
4、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占地面积30亩。建设一条年产5000吨改性阻燃剂系列产品柔性生产装置;主要工程内容新建反应系统、包装系统、尾气洗涤系统。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中,视为允许类。本次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2021年5月,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为项目颁发了《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105-*-04-01-*),同意项目开展建设,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本项目环保措施
(1)声环境影响:噪声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噪声,多为连续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设备工作时间、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本项目研磨工序,不外排;项目运营期 (略) 污水处理站 (略) 黄磷生产线;通过采取各项废水治理措施,正常情况下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与生活污水回用,不外排。
(3)环境空气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制胶废气及微胶囊包覆碱煮反应废气,制胶废气、微胶囊包覆碱煮反应废气采用排气管收集,经同一套碱洗喷淋塔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外排。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期间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在利用完毕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项目不新增用地,现有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土地利用功能。项目厂区周边无野生动物栖息地,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的植物、动物、生态系统结构等不会形成影响。
三、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 (略)
联系方式:彭总,*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 (略)
联系方式:柴工,*
联系邮箱:*@*q.com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1。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八、公众参与公示截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提交日期截止至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
贵 (略)
2023年12月15日
贵 (略) 拟在瓮安县雍阳镇青坑工业园瓮 (略) 厂区内实施年产5000吨改性阻燃剂系列产品及相关配套工程, (略) 场预测及各股东的集资现状决定,在雍阳镇青坑工业园新建一条年产5000吨改性阻燃剂系列产品柔性生产装置;为此贵 (略) 委托贵州 (略) 承担“年产5000吨改性阻燃剂系列产品及相关配套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 (略) 年产5000吨改性阻燃剂系列产品及相关配套工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改性阻燃剂系列产品及相关配套工程
2、建设单位:贵 (略)
3、选址选线:瓮安县雍阳镇青坑工业园瓮 (略) 厂区内
4、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占地面积30亩。建设一条年产5000吨改性阻燃剂系列产品柔性生产装置;主要工程内容新建反应系统、包装系统、尾气洗涤系统。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中,视为允许类。本次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2021年5月,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为项目颁发了《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105-*-04-01-*),同意项目开展建设,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本项目环保措施
(1)声环境影响:噪声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噪声,多为连续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设备工作时间、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本项目研磨工序,不外排;项目运营期 (略) 污水处理站 (略) 黄磷生产线;通过采取各项废水治理措施,正常情况下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与生活污水回用,不外排。
(3)环境空气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制胶废气及微胶囊包覆碱煮反应废气,制胶废气、微胶囊包覆碱煮反应废气采用排气管收集,经同一套碱洗喷淋塔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外排。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期间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在利用完毕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项目不新增用地,现有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土地利用功能。项目厂区周边无野生动物栖息地,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的植物、动物、生态系统结构等不会形成影响。
三、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 (略)
联系方式:彭总,*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 (略)
联系方式:柴工,*
联系邮箱:*@*q.com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1。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八、公众参与公示截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提交日期截止至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
贵 (略)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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