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冷轧硅钢产品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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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冷轧硅钢产品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南 (略) 报送的《冷轧硅钢产品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冷轧硅钢产品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四街以北、华星路以东、北环路以南)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本公司拟投资5 (略) 规划厂区内建设冷轧硅钢产品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5.6万平方米,新建冷轧硅钢产品生产线,包括常化酸洗机组、可逆轧机、MgO退火涂层机组、环形炉、热拉伸机组、渗硅机组、无取向退火机组、准备机组、重卷机组和包装机组等主要机组及公辅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0万t/a无取向硅钢成品卷和30万t/a取向硅钢成品卷的生产能力。项目分两步建设,第一步年产8万t/a取向硅钢成品卷,75135t/a取向硅钢冷硬卷(半成品),第二步完成40万t/a无取向硅钢成品卷(其中渗硅高工钢600t/a),22万t/a取向硅钢成品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环保措施

标准及要求

大气污染物

第一步

冷轧机组

冷轧

油雾

干式油雾分离器+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中表3标准限值;其余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中表2标准限值

MgO退火涂层机组

碱洗槽

碱雾

碱雾洗涤塔+排气筒排放

退火(RTF段)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低氮燃烧+排气筒排放

干燥炉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低氮燃烧+排气筒排放

环形炉

环形炉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低氮燃烧+排气筒排放

热拉伸机组

颗粒物

颗粒物

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

硫酸雾

硫酸

洗涤塔+排气筒排放

涂层废气

铬酸雾

折流板+洗涤塔+排气筒排放

退火炉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低氮燃烧+排气筒排放

锅炉

燃料燃烧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低氮燃烧+排气筒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水污染物

生产废水(含油废水、酸性废水、含氧化镁废水和碱性废水)

pH、SS、COD、NH3-N、Fe、石油类

厂内废水处理站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间接排放标准

含铬废水

pH、总铬

集水池、含铬废水处理设施

不外排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pH、SS、COD、NH3-N、动植物油

去油装置、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固体废物

危险固废、一般废物、生活垃圾

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等、垃圾桶等

危险固废存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正)相关要求

噪声

生产设备、设施的噪声

厂房采取隔声、吸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冷轧硅钢产品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娄底经开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能得到较好的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能够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建设及营运不会影响周边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南 (略) 报送的《冷轧硅钢产品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冷轧硅钢产品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四街以北、华星路以东、北环路以南)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本公司拟投资5 (略) 规划厂区内建设冷轧硅钢产品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5.6万平方米,新建冷轧硅钢产品生产线,包括常化酸洗机组、可逆轧机、MgO退火涂层机组、环形炉、热拉伸机组、渗硅机组、无取向退火机组、准备机组、重卷机组和包装机组等主要机组及公辅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0万t/a无取向硅钢成品卷和30万t/a取向硅钢成品卷的生产能力。项目分两步建设,第一步年产8万t/a取向硅钢成品卷,75135t/a取向硅钢冷硬卷(半成品),第二步完成40万t/a无取向硅钢成品卷(其中渗硅高工钢600t/a),22万t/a取向硅钢成品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环保措施

标准及要求

大气污染物

第一步

冷轧机组

冷轧

油雾

干式油雾分离器+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中表3标准限值;其余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中表2标准限值

MgO退火涂层机组

碱洗槽

碱雾

碱雾洗涤塔+排气筒排放

退火(RTF段)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低氮燃烧+排气筒排放

干燥炉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低氮燃烧+排气筒排放

环形炉

环形炉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低氮燃烧+排气筒排放

热拉伸机组

颗粒物

颗粒物

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

硫酸雾

硫酸

洗涤塔+排气筒排放

涂层废气

铬酸雾

折流板+洗涤塔+排气筒排放

退火炉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低氮燃烧+排气筒排放

锅炉

燃料燃烧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低氮燃烧+排气筒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水污染物

生产废水(含油废水、酸性废水、含氧化镁废水和碱性废水)

pH、SS、COD、NH3-N、Fe、石油类

厂内废水处理站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间接排放标准

含铬废水

pH、总铬

集水池、含铬废水处理设施

不外排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pH、SS、COD、NH3-N、动植物油

去油装置、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固体废物

危险固废、一般废物、生活垃圾

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等、垃圾桶等

危险固废存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正)相关要求

噪声

生产设备、设施的噪声

厂房采取隔声、吸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冷轧硅钢产品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娄底经开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能得到较好的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能够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建设及营运不会影响周边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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