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宜兴市-项目名称
2023年12月15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宜兴市-项目名称
2023年1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略)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窑炉智能化、节能化改造项目 | (略) *蜀镇 | (略) (略) | 国环正源(江苏) (略) | 项目建设地 (略) *蜀镇陶瓷产业园川埠路20号现有厂区内,投资2000万元进行建设,主要原辅料、生产设施及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2、2-5一致,建成后形成全厂年产刚玉砖3000吨、莫来石砖21000吨、碳化硅砖5000吨、高铝制品6000吨的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原则对项目区排水管网进行设计和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 (略) 政污水管 (略) 华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用密闭设备混合、破碎加工,密闭管道输送,窑炉配套脱硫脱销设施,对各工序产生的废气要落实有效的收集治理措施,确保处理设施的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标准,其他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类区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暂存仓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固危废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0510-* *@*63.com |
2 | 集装袋的制造项目 | (略) 和桥镇 | 无锡 (略) | 南京南鸿 (略) | 项目建设地 (略) 和桥镇工业集中区闸口北路,利用原有厂房,总投资1000万元进行建设,主要原辅料、生产设施及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3、2-5一致,建成后形成年产集装袋100万条的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原则对项目区排水管网进行设计和建设。项目生产设备不进行清洗,冷却水循环使用,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 (略) 政污水管 (略) 和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用符合低挥发性标准要求的水性油墨进行印刷,严格控制温度、车间密闭等生产条件,并对废气进行负压收集,优化废气捕集处理方式,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落实有效的收集处理设施,规范设置排气筒位置和高度(不得通过加大通风量稀释排放)。印刷废气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其他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9)表5、表9标准,同时需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管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落实。 3、企业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夜间不生产。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暂存仓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固危废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0510-* *@*63.com |
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2023年1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略)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窑炉智能化、节能化改造项目 | (略) *蜀镇 | (略) (略) | 国环正源(江苏) (略) | 项目建设地 (略) *蜀镇陶瓷产业园川埠路20号现有厂区内,投资2000万元进行建设,主要原辅料、生产设施及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2、2-5一致,建成后形成全厂年产刚玉砖3000吨、莫来石砖21000吨、碳化硅砖5000吨、高铝制品6000吨的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原则对项目区排水管网进行设计和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 (略) 政污水管 (略) 华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用密闭设备混合、破碎加工,密闭管道输送,窑炉配套脱硫脱销设施,对各工序产生的废气要落实有效的收集治理措施,确保处理设施的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标准,其他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类区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暂存仓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固危废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0510-* *@*63.com |
2 | 集装袋的制造项目 | (略) 和桥镇 | 无锡 (略) | 南京南鸿 (略) | 项目建设地 (略) 和桥镇工业集中区闸口北路,利用原有厂房,总投资1000万元进行建设,主要原辅料、生产设施及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3、2-5一致,建成后形成年产集装袋100万条的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原则对项目区排水管网进行设计和建设。项目生产设备不进行清洗,冷却水循环使用,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 (略) 政污水管 (略) 和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用符合低挥发性标准要求的水性油墨进行印刷,严格控制温度、车间密闭等生产条件,并对废气进行负压收集,优化废气捕集处理方式,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落实有效的收集处理设施,规范设置排气筒位置和高度(不得通过加大通风量稀释排放)。印刷废气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其他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9)表5、表9标准,同时需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管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落实。 3、企业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夜间不生产。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暂存仓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固危废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0510-* *@*63.com |
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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