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河北段站前工程XX-5标段项目新增临时使用林地批复的公告
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河北段站前工程XX-5标段项目新增临时使用林地批复的公告
(略) 行政审批局
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河北段站前工程XX-5标段项目(新增)
临时使用林地批复的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临时使用林地的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5日我局对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河北段站前工程XX-5标段项目(新增)临时使用林地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项目临时使用林地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乐凯北街30 (略) 行政审批局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
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河北段站前工程XX-5标段项目(新增)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 保行审林字〔2023〕8号 | 2023.12.15 |
(略) 行政审批局
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河北段站前工程XX-5标段项目(新增)
临时使用林地批复的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临时使用林地的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5日我局对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河北段站前工程XX-5标段项目(新增)临时使用林地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项目临时使用林地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乐凯北街30 (略) 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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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
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河北段站前工程XX-5标段项目(新增)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 保行审林字〔2023〕8号 | 2023.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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