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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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3年1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一、 2023年1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江苏远 (略) 江苏远锦滨江港新型材料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28号 2023.12.13
2 关于南京 (略) 滚珠丝杠副与滚动导轨副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29号 2023.12.13
3 关于南京新 (略) 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30号 2023.12.13
4 关于江苏顺力 (略) 海洋工程新材料结构性金属制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31号 2023.12.13
2023年1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一、 2023年1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江苏远 (略) 江苏远锦滨江港新型材料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28号 2023.12.13
2 关于南京 (略) 滚珠丝杠副与滚动导轨副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29号 2023.12.13
3 关于南京新 (略) 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30号 2023.12.13
4 关于江苏顺力 (略) 海洋工程新材料结构性金属制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31号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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