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盘水鑫联福石材工艺有限责任公司石材加工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六盘水鑫联福石材工艺有限责任公司石材加工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12-15
项目名称:六盘水鑫联福 (略) 石材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六盘水鑫联福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施工机械车辆尾气和装修废气。施工期应当对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通过采取洒水、加强保洁等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施工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采取密闭运输方式。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加强机械车辆保养、使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装修材料,确保施工期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施工期应确保施工扬尘(PM10)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限值要求。2.废水项目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施工人员如厕依托项目周边现有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施工场地进出道路口设置车辆冲洗池一个,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冲洗,污水经排水沟进入污水沉淀池(20m3)沉淀后用于施工区内抑尘洒水用水。在施工场地的相对低洼地带修建临时简易施工废水隔油池和沉淀池,集中收集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施工中。本项目距离北侧的三岔河较近(距离约为30m),为确保本项目施工期不对三岔河水质造成影响,项目施工期间要严格施工程序,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应定点堆放,不得随意乱弃乱堆,严禁在靠近三岔河一侧设置施工临时场地;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基地污染。3.声环境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施工。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居民点,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需对场地内遗留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运至周边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期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建设单位运送至周边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涂料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5.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按主体设计进行绿化、美化,在恢复地表植被和自然景观的同时,起到良好的水土保持作用。同时,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避免造成土壤和植被的大面积破坏,要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将活动界限控制在临时占地界限以内。(二)营运期1.水环境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线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项目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有效容积1m3)进行预处理后,在与生活污水(包括未预见废水)一同排入改良式三格化粪池(有效容积5m3)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旱作”标准及《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表2要求,定期由周边居民清掏作农肥。项目生产废水采取三级沉淀(1#,有效容积15m3)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场区内排水沟引至项目三级沉淀沉淀(1#,有效容积15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拟在厂区北侧设置初期雨水沉淀池(2#,有效容积32m3),场区初期雨水经场地排水沟收集后汇入场区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作绿化和道路洒水,不外排。本为确保本项目生产不对三岔河水质造成影响,项目场区内采取硬化措施,避免项目生产废水通过土壤渗透对三岔河造成影响;修建围墙,围墙内设置截排水沟,截排水沟收集的废水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运营过程中加强管理,生活垃圾规范堆放处置,严禁员工向三岔河等地表水体中乱丢乱弃。2.大气环境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堆场粉尘、切割雕刻粉尘、运输扬尘、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化粪池恶臭。项目原料及产品堆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切割雕刻工序采用湿式作业方式,生产过程边洒水边生产,呈无组织排放到厂房内,通过加强车间换气、定期清扫地面及厂区绿化,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汽车扬尘、尾气,以及运输车辆进出厂区、装卸等过程会产生粉尘。项目厂区地面硬化,物料在运输过程中采取慢行、车辆进出场地清洗车轮等措施,由于车辆数少且汽车停留时间较短,尾气排放量较少,机动车尾气通过大气扩散作用可以得到稀释和扩散,周边进行植树绿化等措施减轻粉尘及尾气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项目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的规定。项目设置有三格化粪池1座,设置为地埋式,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掏,必要时喷洒除臭消毒剂,恶臭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值,氨和硫化氢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3.声环境营运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设施;设备机械摩擦的部位及时补加润滑油;加强管理,做到停车熄火,降低车辆噪声影响,厂内设置限速禁止鸣笛标志;合理优化布置厂区,高噪声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项目夜间不生产,午休时间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过程中固废主要为项目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沉淀池沉渣、废手套等劳保用品、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员工生活垃圾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废料定期外运至周边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产生的沉渣集中收集,定期外运至周边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项目设备维护和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存储于危废暂存间(面积5m2),集中收集后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5.地下水、土壤环境项目营运期在进一步加强地面防渗性能,项目厂区应进行分区防渗,其中: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区、仓储区、化粪池、废料堆场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及厂区道路处进行简单防渗;各分区防渗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表15的技术要求。同时加强各类设施的检修及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XMGK":"本项目属新建项目, (略) (略) 钟山区双戛街道中箐村七组1号(原300#老电厂场地,中心坐标为104°46′14.306″,26°41′23.447″)。项目占地面积约1333.3m2。本项目设置坟石广场石生产线1条,原料来源于周边石材开采企业原石毛料,采用切割和雕刻工艺加工,建成后年生产坟石144m3、广场石108m3。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23年12月06日将六盘水鑫联福 (略) 石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06日-2023年12月1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 传 真:0858-* 通讯地址: (略) (略) 钟山 (略) 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清山水 (略)
项目名称:六盘水鑫联福 (略) 石材加工建设项目
日期:2023-12-15
项目名称:六盘水鑫联福 (略) 石材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六盘水鑫联福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施工机械车辆尾气和装修废气。施工期应当对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通过采取洒水、加强保洁等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施工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采取密闭运输方式。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加强机械车辆保养、使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装修材料,确保施工期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施工期应确保施工扬尘(PM10)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限值要求。2.废水项目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施工人员如厕依托项目周边现有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施工场地进出道路口设置车辆冲洗池一个,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冲洗,污水经排水沟进入污水沉淀池(20m3)沉淀后用于施工区内抑尘洒水用水。在施工场地的相对低洼地带修建临时简易施工废水隔油池和沉淀池,集中收集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施工中。本项目距离北侧的三岔河较近(距离约为30m),为确保本项目施工期不对三岔河水质造成影响,项目施工期间要严格施工程序,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应定点堆放,不得随意乱弃乱堆,严禁在靠近三岔河一侧设置施工临时场地;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基地污染。3.声环境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施工。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居民点,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需对场地内遗留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运至周边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期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建设单位运送至周边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涂料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5.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按主体设计进行绿化、美化,在恢复地表植被和自然景观的同时,起到良好的水土保持作用。同时,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避免造成土壤和植被的大面积破坏,要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将活动界限控制在临时占地界限以内。(二)营运期1.水环境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线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项目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有效容积1m3)进行预处理后,在与生活污水(包括未预见废水)一同排入改良式三格化粪池(有效容积5m3)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旱作”标准及《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表2要求,定期由周边居民清掏作农肥。项目生产废水采取三级沉淀(1#,有效容积15m3)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场区内排水沟引至项目三级沉淀沉淀(1#,有效容积15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拟在厂区北侧设置初期雨水沉淀池(2#,有效容积32m3),场区初期雨水经场地排水沟收集后汇入场区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作绿化和道路洒水,不外排。本为确保本项目生产不对三岔河水质造成影响,项目场区内采取硬化措施,避免项目生产废水通过土壤渗透对三岔河造成影响;修建围墙,围墙内设置截排水沟,截排水沟收集的废水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运营过程中加强管理,生活垃圾规范堆放处置,严禁员工向三岔河等地表水体中乱丢乱弃。2.大气环境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堆场粉尘、切割雕刻粉尘、运输扬尘、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化粪池恶臭。项目原料及产品堆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切割雕刻工序采用湿式作业方式,生产过程边洒水边生产,呈无组织排放到厂房内,通过加强车间换气、定期清扫地面及厂区绿化,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汽车扬尘、尾气,以及运输车辆进出厂区、装卸等过程会产生粉尘。项目厂区地面硬化,物料在运输过程中采取慢行、车辆进出场地清洗车轮等措施,由于车辆数少且汽车停留时间较短,尾气排放量较少,机动车尾气通过大气扩散作用可以得到稀释和扩散,周边进行植树绿化等措施减轻粉尘及尾气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项目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的规定。项目设置有三格化粪池1座,设置为地埋式,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掏,必要时喷洒除臭消毒剂,恶臭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值,氨和硫化氢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3.声环境营运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设施;设备机械摩擦的部位及时补加润滑油;加强管理,做到停车熄火,降低车辆噪声影响,厂内设置限速禁止鸣笛标志;合理优化布置厂区,高噪声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项目夜间不生产,午休时间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过程中固废主要为项目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沉淀池沉渣、废手套等劳保用品、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员工生活垃圾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废料定期外运至周边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产生的沉渣集中收集,定期外运至周边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项目设备维护和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存储于危废暂存间(面积5m2),集中收集后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5.地下水、土壤环境项目营运期在进一步加强地面防渗性能,项目厂区应进行分区防渗,其中: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区、仓储区、化粪池、废料堆场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及厂区道路处进行简单防渗;各分区防渗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表15的技术要求。同时加强各类设施的检修及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XMGK":"本项目属新建项目, (略) (略) 钟山区双戛街道中箐村七组1号(原300#老电厂场地,中心坐标为104°46′14.306″,26°41′23.447″)。项目占地面积约1333.3m2。本项目设置坟石广场石生产线1条,原料来源于周边石材开采企业原石毛料,采用切割和雕刻工艺加工,建成后年生产坟石144m3、广场石108m3。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23年12月06日将六盘水鑫联福 (略) 石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06日-2023年12月1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 传 真:0858-* 通讯地址: (略) (略) 钟山 (略) 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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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清山水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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