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开区贯彻落实郑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郑州经开区贯彻落实郑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略) 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完善儿童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让儿童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儿童优先,普惠共享。坚持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推动儿童优先原则融入社会政策。坚持公益普惠导向,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让广大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
——经开区特色,开放包容。立足区情和发展实际,依据经开区资源禀赋特点,结合“三高地、两中心、一新城”建设,坚持世界眼光,对照世界标准,借鉴有益经验,强化交流互鉴,以儿童友好促进民心相通,提升经开区的国际影响力。
——因地制宜,创新驱动。充分尊重个性化探索,鼓励有条件的办事处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建设模式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全域推进,多元共建。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儿童工作“一盘棋”理念,发挥党工委领导、管委会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聚焦儿童全周期发展,为儿童提供全方位服务,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完成 (略) 建设的各项工作。积极引入社会力量, (略) 场活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 (略) 建设的合力。
——科学规划,精准指引。各部门的建设规划要突出科学性、规范性、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要根据总体目标任务,细化建设标准或指引,确定年度推进项目,要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和实施主体,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建设基础
1.儿童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普惠托育服务快速发展。截至 2022年底,我区托育机构 12家,共设托位数750个。基础教育提质加速。截至2022年底,我区拥有幼儿园 52所,中小学校 48所。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 9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3.2%。截至 2022年底,我区婴儿死亡率1.4‰,5岁以下死亡率2.8‰,成长迟缓率0.5%,儿童近视检出率7.2%,儿童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2.儿童权利保障和公益普惠福利体系进一步完善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力度进一步加大。2021年7月起,我区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分别为1390元/人.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进一步提升。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
3.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积极开展家庭建设工作,全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成效明显。常态化开展“优秀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心中有祖国 心中有他人”等儿童主题实践活动,培养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持续开展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儿童网络环境。各相关单位常态化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儿童防溺水、交通、消防等安全意识。公安机关运用“互联网+打拐”新模式,加强儿童保护,防范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有效减少欺凌、性侵、家暴等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全区中小学持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最大限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着力加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提升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帮教工作实效,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按照上级要求完成 (略) 建设工作任务,让群众看得到变化,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共同致力儿童发展,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儿童深 (略) 社会生活。公共服务充分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要。普惠托育服务进一步发展,基础教育进一步实现均衡发展,儿童健康和医疗得到进一步保障,儿童文体服务供给进一步丰富。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体系进一步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新发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城市空间品质和服务效能提升取得亮眼成就。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进一步推进,儿童出行安全得到充分保障,儿童人文参与空间不断拓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不断深入,儿童友好自然生态建设效果明显,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成长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走深走实,儿童精神文化活动持续丰富,网络环境健康良好,儿童安全发展屏障进一步坚实,儿童意外和人身伤害风险不断降低,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实效。到2035年,经开区具备 (略) 创建各项条件,儿童友好成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各类儿童友好空间遍布全区,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四、建设任务
(一)深化儿童友好社会政策
1. (略) 申报国家 (略) 建设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工作
建立经开区党工委领导、管委会主导的 (略) 建设专门工作机制,按照郑政〔2022〕8号文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将儿童友好贯穿重大规划制定全过程
将 (略) 建设纳入经开区“十四五”规划,将儿童友好纳入国土空间、教育、医疗、文化、体育、食品、福利等领域发展规划,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办事处
3.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
引入“1 (略) ”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建设及老旧社区改造等。制定各类儿童友好空间与设施规划建设标准。合理 (略) 功能布局,优化公共空间设计,在新建和改扩建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和社区配备足量、优质、独立、便利的儿童活动场地, (略) 建设适应儿童身心发展,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到2025年,城市规划建设全面体现儿童友好。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 各办事处
4.推动儿童全方位 (略) 社会生活
在制定社会政策、发展公共服务中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全面保障儿童在社会生活、社区发展、家庭事务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开展儿童权利公约及儿童参与培训,提高儿童参与能力。建立健全儿童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机制,畅通儿童参与渠道,涉及儿童的重大事项事先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培育以儿童为主体的议事组织,成立区、办事处、社区(学校)三级儿童议事会。配合上级开展“给市长的一封信”“ (略) 长面对面”等主题活动,打造系列节目,更好地倾听儿童的声音和意见,引导儿童参与社会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到2025年,三级儿童议事会体系基本形成,并积极发挥作用。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政法委、经济发展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各办事处
5.用数字化手段创新儿童工作方式方法
(略) 城市大脑基础建设成果,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积 (略) 建设儿童友好智慧化平台。
到2025年, (略) 儿童友好智慧化平台,构建区、办事处、村(社区)三级网络,实现儿童组织、儿童工作干部和广大儿童实时互动。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政务服务局、城运中心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审计局) 、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各办事处
6.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致力儿童发展
坚持普惠导向,鼓励政府、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参与,整合全社会资源增进儿童福祉。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儿童福利主任和志愿者队*数量每年逐步提高。发展儿童公益慈善事业,加强特殊困难妇女儿童和家庭民生保障。到2025年,儿童专业社会工作者达到157人。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审计局), 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工委), 各办事处
7.开展 (略) 建设立体化宣传
(略) (略) VI系统,协助推广 (略) 歌曲、宣传片、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及时传播儿童声音,提高全社会对儿童友好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建设 (略) 营造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提升儿童友好公共服务
8.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强化政策引导,综合运用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等提供普惠托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完善托育服务的标准规范,加强综合监管,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健康发展。到2025年,经开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每个社区均建有不少于20个托位规模的托育服务机构,且辖区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6个。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政法委、经济发展局、教育文化体育局、党群工作部(工会、妇联)、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办事处
9.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普及普惠水平。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稳步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积极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依据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继续以多种形式加强全区普惠性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到2025年,持续提升学前普惠性覆盖率,不断扩大学前优质普惠资源,健全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制度。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精准做好控辍保学,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十四五”期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大于等于100%,并保持较高水平。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探索建立融合教育发展机制,“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为困难学生提供教育资助。大力推进儿童友好幼儿园、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到2025年,全区建成儿童友好幼儿园7所、儿童友好学校7所。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各办事处
10.推进落实“双减”政策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整体提升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到2025年,“双减”工作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 科技人才局、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11.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落实婚前、孕前、孕产期保健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推进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母乳喂养促进行动,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为孕妇免费提供产前血清生化免疫筛查、超声筛查,为新生儿免费提供“两病”(苯*酮尿症、先天性*状腺功能低下症)、听力疾病、35种遗传代谢病和耳聋基因筛查。到2025年,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免费进行产前诊断。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5‰和4‰以下。 (略) 建设和管理。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党群工作部(妇联),各办事处
12.大力开展“苗儿棵棵壮”行动
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水平。建设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儿童健康管理。防治龋齿,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25%以内。降低儿童新发近视率。到2025年,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并持续提高,近视检出率降至55%。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到2025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1%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增强儿童身体素质,保障儿童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掌握1—2项运动技能。保证儿童充足睡眠时间,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加强儿童体质监测,持续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办事处
13.完善儿童疫苗监管和接种服务体系
规范预防接种。建立健全覆盖儿童疫苗“研发—生产—流通—接种”全周期的监管服务体系。2025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面向适龄女童及家长开展“两癌”防治知识健康教育,为初中适龄女生接种HPV疫苗。到2025年,经开 (略) 户籍的适龄女童HPV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群工作部(妇联), 各办事处
14.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开展儿童生命教育、性教育等儿童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培养珍爱生命意识,提升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学校要设置心理辅导(咨询)室,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心理健康教育课列入必修课内容,确保小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中学不少于14课时。将抑郁症筛查纳入学生健康体检内容,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评估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测评结果异常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向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站点的分布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引导学生主动寻求咨询检测服务等。到2025年,全区50%的二级以上 (略) 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40%的 (略) 、 (略) 、二级 (略) 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群团组织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服务工作,为未成年人和家庭提供高质量的心理咨询疏导志愿服务。大力培养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15.扩大儿童优质医疗资源供给
(略) 、妇幼保健机构、 (略) 儿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以儿科和儿童保健科为支撑,加强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各儿童医疗服务机构要提供优质诊疗服务,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加强儿童、妇幼等相关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增加儿科执业(助理)医生和床位供给。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到2025年,全区建成 (略) 1所。鼓励和支持研发生产儿童短缺药品、剂型和医疗器械。严格儿童用药审批工作。完善儿童临床用药规范。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办事处
16.提升儿童科学素质
系统提升各阶段儿童科学意识和综合素养。将提升科学素质的目标贯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各个阶段。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活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育改革,推广高质量科学教育教材和课程。加强中小学校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建设。加大对农村中小学科技馆、科学实验室、信息化设施等建设的扶持力度。到2025年,新建“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2个。定期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减灾、防范邪教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科学教育,大力开展“青年科学家进校园”“青少年科技成长营”等课外科普教育和儿童科技创新大赛、英才计划、儿童机器人竞赛、儿童科技创新奖评选等科技创新活动。到2025年,累计开展科学教育、课外科普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不少于100场。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队*建设,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科学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农村学校科学教师培训,到2025年,完成农村学校专兼职科学教师培训38人次。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科技人才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工信局、财政局(审计局)、 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社会事业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17.依托黄河文化,丰富儿童文化服务供给
合理规划文化设施布局和功能。各学校、图书馆、文化馆等单位要依托黄河文化,积极组织开展面向儿童的阅读推广、文艺演出、展览游览等免费或低收费活动。到2025年,累计开展各类儿童文化活动95场。加强儿童文化活动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从业者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社会事业局,各办事处
18.加大儿童体育服务供给
合理规划体育设施布局和功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普及发展儿童健身运动,让儿童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推动少林、太极“两拳”等河南特色体育项目在儿童群体中传承发展。积极组织安全有序、内容丰富的儿童体育赛事、体育夏(冬)令营、体育科普研学等活动。推动儿童冰雪运动发展。弘扬体育精神,推动儿童体育文化交流。完善儿童科学训练体系,培育竞技后备人才。加强儿童体育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从业者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到2025年,培训儿童体育健身服务人员65人。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各办事处
(三)加强儿童友好权利保障
19.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儿童福利相关法律。合理制定低保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儿童生活质量。逐步建成与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需要相匹配、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态势不断巩固。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局、 (略) 、教育文化体育局、政法委、财政局(审计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 各办事处
20.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
着力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完善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足额按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基本医疗,协助上级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保障基本教育,协助上级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教育救助项目。保障基本住房,积极推动孤儿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保障基本就业,妥善解决成年孤儿就业难题。优化完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监护评估、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拓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安置渠道,完善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推进实施收养评估制度,建立落实回访监督制度,推动收养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支持建造家庭式居所,推广家庭式养育模式。到2025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生活更有保障。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各办事处
21.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按照《 (略) 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 (略) “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协同推进儿童残疾预防、早期筛查、诊疗康复、康复救助等工作。 (略) 户籍或居住证,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逐步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及年龄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由0—14岁扩大至0—17岁,康复训练平均补助标准由19000元/人/年提高至25000元/人/年。公办机构要积极开展康复业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机构,加强康复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到2025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85%以上。组织康复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办事处
22.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司法、公安、检察、教育、卫健、医保、残联、妇联等部门的信息联动,利用大数据进行对比排查,提升信息化水平。拓宽服务内容,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上门查访、宣传培训等工作。加大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力度。落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分类救助。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完善儿童关爱保护典型案例分析评估机制。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水平。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方参与的社会关爱帮扶服务机制,不断增强留守流动儿童的幸福感。到2025年,经开区关爱服务队*更加壮大,关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办事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达到5所。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法院、 (略) 、经济发展局、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分局、政法委、财政局(审计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妇联), 各办事处
(四)拓展儿童友好成长空间
23. (略) 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
(略) 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图书馆、体育场所、绿地、商场、影院、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推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儿童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区等。探索打造童趣主题的儿童友好示范车站。完成经开区滨河新城蝶湖公园适儿化改造。到2025年,全区公共空间和儿童密集场所卫生间、洗手池完成适儿化改造。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 经济发展局、教育文化体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24.改善儿童安全出行体验
完善慢行交通体系,加强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规划建设。优化校园周边步行线路规划和人行设施,通过划定爱心斑马线、安装监视车辆违规摄像头等方式,打造儿童友好上下学路径,改善步行环境,保障儿童出行安全。 (略) 公共交通车站、过街无障碍设施。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图书馆、公园、社区等儿童主要活动场所周边道路安全交通设施及管理系统全覆盖。在中小学附近车站组建“护学志愿服务队”,推出“护学专线”,在早晚高峰期协助儿童过马路、乘坐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儿童安全出行能力。到2025年,慢行交通占出行比例约为55%。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交警十二支队、宣传部(文明办)、教育文化体育局、 财政局(审计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25.提升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推动落实儿童密集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完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关注场所人员心理健康,有效防范应对各类安全事故风险。防止发生聚集性传染病。涉及食品供给的场所要确保食品安全。强化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增强儿童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储备面向儿童需求的重要应急物资。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办事处
26.加快推进儿童活动阵地建设
将儿童友好融入儿童活动阵地建设过程,搭建儿童学台, (略) 区联动、资源共享的儿童活动服务体系,满足经开区儿童和家庭的多元化精神文化需求和儿童事业发展需求。到2025年,建成本级儿童活动中心1个,鼓励有条件的办事处积极建设儿童活动中心。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各办事处
27.推进儿童友好街区建设
在街区建设中贯彻儿童友好理念,鼓励儿童参与,为儿童创造更加安全、便利、有趣、宜居、宜学的街区环境。创新儿童公共空间供给方式,持续提升儿童公共空间的可达性、丰富度,塑造儿童友好的街区公共生活。到2025年,建成儿童友好街区5个。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 各办事处
28.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
增加社区儿童“微空间”,打造儿童“游戏角落”,提供适龄儿童步行路径和探索空间,合理增设室内外安全游戏活动设施。立足社区,因地制宜地提供教育培训、心理咨询、维权关爱、亲子教育、文体娱乐等服务项目,满足儿童多样化需求。按照《 (略) 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指引》的要求,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到2025年,建成儿童友好社区5个。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 各办事处
29.推进“儿童之家”建设
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持续推进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确保服务儿童有场所、有设施、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到2025年,实现村(社区)“儿童之家”100%全覆盖。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各办事处
30.推进儿童友好图书馆建设
拓展儿童阅读空间。在公共图书馆设置儿童阅览区,通过环境创设、增加图书数量并及时更新图书等方式提升儿童阅读空间品质。提供适宜残疾儿童的阅读资源。推进图书馆分馆适儿化建设。 (略) 书房和社区书屋儿童阅读专区建设,为儿童提供更便利的阅读服务。按照《 (略) 儿童友好图书馆建设指引》的要求,推进儿童友好图书馆建设。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 各办事处
31.推进儿童友好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建设
增加儿童校外实践活动空间,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命名或建设具有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开放性和公益性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积极组织儿童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和素质拓展等活动,提升儿童综合素质。根据《 (略) 儿童友好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建设指引》,推进儿童友好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区建成儿童友好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2个。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审计局)、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32.推进儿童友好自然生态教育基地建设
建设健康生态环境, (略) 儿童活动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评价。依托蝶湖公园等资源,推动建设具备科普、体验等多功能的儿童友好自然生态教育基地。策划开展夏(冬)令营、研学等自然生态教育体验活动。到2025年,全区建成儿童友好自然生态教育基地1个。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 财政局(审计局)、社会事业局,各办事处
33.推进儿童友好公园建设
新建或改建 (略) 公园/广场、郊野/湿地公园。 (略) 公园/广场和郊野/湿地公园中建设儿童主题健身步道,设置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合理改造利用绿地,增加儿童户外活动空间。充分利用社区公园、街角游园场地,扩充儿童游戏场地。推动公园内游乐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对儿童游乐设施监管,确保安全运行。依据《 (略) 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指引》,推进儿童友好公园建设。到2025年,全区新建或改建儿童友好公园2个, (略) 公园广场、社区公园、街角游园场地增加游玩设施10处。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教育文化体育局,各办事处
34.推进儿童友好体育公园建设
有序推进儿童体育公园和儿童友好体育公园建设。利用社区场地,增加儿童体育运动设施。到2025年,全区建成儿童友好体育公园1个。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办事处
35.推进儿童友好体育场所建设
建设以大型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为主体、小型多样健身设施为补充、多层次多元化的儿童友好体育场所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满足儿童体育锻炼需求。到2025年,完成每万人0.8—1块足球场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各办事处
36.持续推进母婴室建设
持续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设母婴室。加强和规范母婴室管理,促进母婴室功能优化,提升母婴室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新建公共场所配置母婴室。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 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教育文化体育局、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工委、妇联), 各办事处
(五)优化儿童友好发展环境
37.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按照《 (略) 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安排, (略)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增强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建立良好亲子关系,培养儿童良好思想品行和生活安校园率持续保持100%。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 各办事处
46.强化儿童相关产品安全监管
强化儿童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示。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加大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处罚力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儿童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加强抽检监测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生产、销售环节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儿童用品、儿童体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依法对儿童用品强制性认证活动进行监管。到2025年,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升经开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市场分中心, 各办事处
47.防止儿童意外伤害
健全儿童交通、溺水、跌落、烧烫伤、中毒等重点易发意外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消除环境危险因素。加强儿童安全教育,开展地震、火灾、踩踏等灾害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儿童防伤害、防灾疫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交警十二支队、社会事业局、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消防救援大队, 各办事处
48.加强儿童司法保护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法规政策。严格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执法,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健全儿童司法工作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法院、 (略) 、公安分局, 各办事处
49.预防和依法严惩对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及时受理、依法查处儿童失踪案事件,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和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儿童、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完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实施从业禁止和入职查询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儿童遭受不法侵害的风险。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法院、 (略) 、教育文化体育局、政法委,各办事处
50.防治儿童欺凌
建立健全防治儿童欺凌的多部门合作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儿童欺凌防治工作。加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培养儿童的健全人格和社会交往能力。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儿童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依法依规调查和处置欺凌事件,发挥教育惩戒作用。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加强对弱势群体关爱保护。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积极有效预防欺凌和暴力。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落实“护学岗”机制,排查发现儿童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通过加强儿童上下学重要时段、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及时干预,震慑犯罪。到2025年,持续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净化学校安全保障环境,系统推进各方面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师生安全素养。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政法委、法院、 (略) 、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51.加强儿童伤害救助
提高儿童遭受意外、暴力伤害和非法侵害的紧急救援、医疗救治、康复服务水平。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完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加强康复机构能力建设。为遭受意外、暴力伤害和非法侵害的儿童提供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财政局(审计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52.持续推进“花儿朵朵开”公益慈善项目
采取心理疏导、公益宣讲、危机干预、救助帮扶等形式为无人监护或无效监护以及父母被剥夺监护权的留守、流动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及家庭提供救助帮扶。开展防拐卖(骗)、防性侵、防家暴等自我保护常识宣教、帮扶关爱等公益活动,增强社会弱势群体及家庭的社会适应性。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53.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少年儿童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和网络平台教育,多样化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到2025年,少年儿童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实现全区100%全覆盖。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政务服务局、法院、 (略) 、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消防救援大队, 各办事处
54.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并依法采取必要教育矫治措施。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增强教育矫治效果,预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免受歧视。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法院、 (略) 、公安分局、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55.创建儿童友好企事业单位
依据上级制定的儿童友好企事业单位建设标准,鼓励和发动社会力量投身关心关爱儿童的事业,倡导企事业单位关注儿童成长,帮助职工平衡家庭和工作关系,为职工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提供支持,为儿童成长创造更优质的环境。按照《 (略) 儿童友好企事业单位建设指引》的要求,推进儿童友好企事业单位建设。到2025年,全区创建儿童友好企事业单位4家。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工会)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主要举措和支持保障
(一)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1.强化社会政策支持。结合区实际, (略) 出台的一系列儿童友好的政策举措,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成长成才。
2.强化用地保障。完善、 (略) 功能布局,强化公益普惠类儿童服务项目规划用地保障。依法依规保障新建小区幼儿园等儿童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用地。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优先保障儿童活动空间改造。鼓励利用闲置商业办公、宾馆酒店、工业仓储等用房开办儿童服务机构或改建儿童活动空间。
3.强化资金保障。明确管委会在发展儿童事业中的财政支出责任,实现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应保尽保,进一步规范财政支持儿童事业,将儿童福利救助、成长发展和 (略) 建设项目所需经费等列入年度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统筹儿童事业发展。多渠道筹措资金,对计划实施的儿童友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活动予以专门保障。妥善利用慈善捐赠资金,促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租金减免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儿童事业。保障 (略) 建设专项经费,确保 (略) 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4.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门制定儿童服务领域信贷政策,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拓宽儿童服务机构融资渠道,支持不同类型和发展阶段的儿童服务企业、项 (略) 场融资,支持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或发展儿童事业的融资机制。拓宽儿童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以儿童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提供信贷支持。
5.强化人才保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郑州人才计划,加快引进培养照护、医疗、教育等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各个方面的专业人才,形成多层次人才梯队,为 (略) 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加快推进儿童工作岗位开发,在涉及儿童服务的基层群团组织、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增加岗位设置。健全完善校外教育等儿童工作行业人才评价激励体系,打通职级晋升通道。推动建立儿童工作者跨区域合作机制,鼓励儿童工作者赴国内外交流学。
(二)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1.宣传内容
(1) (略) 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目标和阶段性成效。
(2) (略) 建设的宣传片、统一标识、公益广告、海报、歌曲和标语等。
(3)经开区 (略)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 (略) 建设中的相关友好政策和特色经验做法。
(4)关于 (略) 建设的各类特色活动、研讨活动和专题培训。
(5) (略) 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典型个人。
(6)广大儿童、市民群众和社会知名人士在 (略) 建设过程中的感想感受。
2.宣传举措
(1)多方合力,协同宣传。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同发力,根据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制定具有行业特色和职业特点的宣传方案。借助本单位宣传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儿童友好理念,形成齐心协力共建 (略) 的浓厚氛围。
(2)多媒介立体宣传。积极宣传 (略) 建设工作。借助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关于 (略) 建设的相关信息。
(3)知识培训专题宣传。组织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各办事处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同志等进行专题培训,普及 (略) 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大家对 (略) 建设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共识,协同推进工作。
(4)创新案例亮点宣传。探索打造一批儿童友好单位、儿童友好街区、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学校等品牌亮点,营造宜行宜学宜居宜业的友好环境。
(5)儿童代表团体验宣传。招募一批儿童代表作为体验员,以他们的视角参与、体验和宣传 (略) 建设成效。
(6)“绿城使者”志愿者多元化宣传。全区“绿城使者”志愿者从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五个方面开展志愿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关注儿童的友好氛围。志愿者通过不同视角参与、审视、感受、反馈 (略) 建设情况, (略) 民群众和儿童的友好互动中进行多元化宣传。
(7)结合重要节日主题宣传。引导全社会“从1 (略) ”, (略) 处处充满温暖,让全社会牢固树立儿童友好理念,认真倾听儿童呼声、积极关注儿童身心健康,营造浓厚的儿童友好氛围。
(8)选典型展实绩阶段宣传。对 (略) 建设进行阶段性总结宣传。选树一批 (略) 建设中的典型做法和典型案例,举办现场会或现场观摩活动,在全区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推进 (略) 建设。 (略) 对 (略) 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进行宣传,秀出成绩,进一步推进 (略) 建设深入开展。
(9)研讨交流深化宣传。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品牌宣传。邀请儿童研究专家和儿童代表等,针对 (略) 建设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发挥儿童亲缘优势,消除文化交流障碍,深化 (略) 建设宣传。
(三)实施一批儿童友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品牌活动
1.建设一批儿童友好重点工程
(1)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十四五”期间,累计开工建设9所。
(2)建设1个儿童友好体育公园。到2025年,规划建设满足儿童体育健身需求,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体育健身、运动休闲、娱乐休憩等多种功能的儿童友好体育公园,为儿童提供便捷舒适、安全有趣、生态绿色、文明友好的运动场所。
(3)建设儿童友好图书馆等儿童阅读空间。积极开展儿童阅读空间建设,通过环境创设、增加图书数量、及时更新图书、定期开展儿童读书活动等方式提高儿童阅读空间品质,引导儿童多读书、读好书。
(4)实现“儿童之家”100%全覆盖。统筹各方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推进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打造设置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活动专业化、服务常态化的“儿童之家”。到2025年,实现村(社区)“儿童之家”100%全覆盖。
(5)建设“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加强中小学校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激发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培养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到2025年,新建“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2个。
(6)建设儿童友好公园。加快推进经开区区公园全面为儿童开放。在现有公园内设置儿童主题健身步道、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合理改造绿地,增加儿童户外活动游戏空间。到2025年,新建或改建儿童友好公园2个, (略) 公园广场、社区公园、街角游园场地增加游玩设施10处。
(7)全区公共空间和儿童密集场所卫生间适儿化改造。 (略) 、车站、图书馆、商场、影院等公共空间和儿童密集场所的卫生间进行适儿化改造,设置儿童洗手台、儿童厕位,在男卫生间设置儿童小便器。
2.实施一批儿童友好重大项目
(1) (略) 儿童友好智慧化平台,构建区、办事处、村(社区)三级网络,实现儿童组织、儿童工作干部和广大儿童实时互动。通过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五大板块,实现思想政治引领、儿童素质提升、儿童风采展示、儿童权益保护、儿童心声表达、儿童发展整体情况监测等功能,全面提升全区儿童友好建设水平。
(2) (略) (略) VI系统,协助上级推广 (略) 歌曲、宣传片、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
(3)持续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定期开展最美家庭(角色)、五星健康家庭、和睦家庭等各类优秀典型选树活动,引导全区家庭主动向先进典型学。广泛开展优良家风宣讲活动,传扬好家风好家教。
(4)着力开展“苗儿棵棵壮”行动。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水平。建设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儿童健康管理。防治龋齿,降低儿童新发近视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增强儿童身体素质,保障儿童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掌握1—2项运动技能。保证儿童充足睡眠时间。加强儿童体质监测。
3.开展一批儿童友好品牌活动
(1)协助上级开展“ (略) 长面对面”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区中小学开展选拔活动,通过自主报名、学校推荐、现场展示等环节,选拔出优秀儿童代表。儿童代表将在专家老师的指导下,针对儿童关 (略) 建设问题或项目,进行走访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略) 长 (略) 建设。
(2)精心开展庆“六一”系列活动。聚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在“六一”期间,开展领导慰问、评选表彰、文艺演出、公益关爱等一系列面向儿童的主题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全区儿童健康快乐的精神风貌,引导少年儿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3)深入开展“阅成长”儿童读书活动。依托绿城读书节品牌效应,在全区儿童群体中推行“阅成长”系列读书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少儿阅读推广、“为孩子朗读”、青少年主题阅读、“我的书屋·我的梦”少年儿童阅读实践、亲子阅读、线上读书打卡等活动,引导儿童从阅读中汲取智慧,促进儿童成长。
(4)持续协 (略) 少年儿童“心中有祖国 心中有他人”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开展图文创作、自然笔记征集、文艺作品展演等价值导向明确、内容贴近儿童、形式广泛普及的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儿童高尚的思想品质与道德情操,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5)大力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服务工作。凝聚社会力量,壮大专业心理咨询志愿者队*,拓宽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心理咨询服务能力,开展丰富的心理健康指导服务活动,为未成年人和家庭提供高质量的心理咨询疏导服务。
(6)协助开展“特别的爱”公益关爱活动。精准识别贫困、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关爱活动形式和内容,广泛发动社会组织、社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更加精准细化的关爱服务,助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7)协助开展“让爱咿起行”儿童幸福成长计划。联合医疗机构,编制儿童残疾预防科普手册、印制宣传彩页,定期开展科普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加大残疾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降低残疾的发生率。通过“咿起行读书会”,向残疾儿童家长提供心理疏导和科学康复指导,帮助他们树立康复信心。开展“暖暖圆梦”活动,通过“暖暖梦想金”助力特殊儿童实现小梦想,使其感受到社会的关爱,推动全区形成残疾预防意识、扶残助残好风尚。
六、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于 (略) 建设全过程。
(二)强化组织保障
定期召开 (略) 建设工作会议,通报 (略) 建设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成立经开区 (略) 建设工作专班。区经济发展局、党群工作部作为统筹协调部门,要切实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我区 (略) 建设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履职尽责,开展相关领域儿童友好工作。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定标准体系或建设指南。各相关单位、各办事处要落实建设任务,做好辖区儿童友好建设工作。
(三)加强监测评估
定期对 (略) 建设工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并召开工作推进会,向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儿童数据信息,对儿童发展整体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开展建设情况评估。
(四)加强经验总结与推广
坚持优中选优,深入挖掘经开区 (略) 建设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或观摩活动,积极宣传复制推广,加快推进 (略) 建设工作。
(略) 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完善儿童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让儿童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儿童优先,普惠共享。坚持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推动儿童优先原则融入社会政策。坚持公益普惠导向,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让广大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
——经开区特色,开放包容。立足区情和发展实际,依据经开区资源禀赋特点,结合“三高地、两中心、一新城”建设,坚持世界眼光,对照世界标准,借鉴有益经验,强化交流互鉴,以儿童友好促进民心相通,提升经开区的国际影响力。
——因地制宜,创新驱动。充分尊重个性化探索,鼓励有条件的办事处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建设模式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全域推进,多元共建。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儿童工作“一盘棋”理念,发挥党工委领导、管委会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聚焦儿童全周期发展,为儿童提供全方位服务,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完成 (略) 建设的各项工作。积极引入社会力量, (略) 场活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 (略) 建设的合力。
——科学规划,精准指引。各部门的建设规划要突出科学性、规范性、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要根据总体目标任务,细化建设标准或指引,确定年度推进项目,要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和实施主体,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建设基础
1.儿童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普惠托育服务快速发展。截至 2022年底,我区托育机构 12家,共设托位数750个。基础教育提质加速。截至2022年底,我区拥有幼儿园 52所,中小学校 48所。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 9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3.2%。截至 2022年底,我区婴儿死亡率1.4‰,5岁以下死亡率2.8‰,成长迟缓率0.5%,儿童近视检出率7.2%,儿童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2.儿童权利保障和公益普惠福利体系进一步完善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力度进一步加大。2021年7月起,我区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分别为1390元/人.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进一步提升。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
3.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积极开展家庭建设工作,全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成效明显。常态化开展“优秀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心中有祖国 心中有他人”等儿童主题实践活动,培养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持续开展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儿童网络环境。各相关单位常态化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儿童防溺水、交通、消防等安全意识。公安机关运用“互联网+打拐”新模式,加强儿童保护,防范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有效减少欺凌、性侵、家暴等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全区中小学持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最大限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着力加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提升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帮教工作实效,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按照上级要求完成 (略) 建设工作任务,让群众看得到变化,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共同致力儿童发展,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儿童深 (略) 社会生活。公共服务充分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要。普惠托育服务进一步发展,基础教育进一步实现均衡发展,儿童健康和医疗得到进一步保障,儿童文体服务供给进一步丰富。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体系进一步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新发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城市空间品质和服务效能提升取得亮眼成就。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进一步推进,儿童出行安全得到充分保障,儿童人文参与空间不断拓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不断深入,儿童友好自然生态建设效果明显,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成长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走深走实,儿童精神文化活动持续丰富,网络环境健康良好,儿童安全发展屏障进一步坚实,儿童意外和人身伤害风险不断降低,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实效。到2035年,经开区具备 (略) 创建各项条件,儿童友好成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各类儿童友好空间遍布全区,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四、建设任务
(一)深化儿童友好社会政策
1. (略) 申报国家 (略) 建设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工作
建立经开区党工委领导、管委会主导的 (略) 建设专门工作机制,按照郑政〔2022〕8号文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将儿童友好贯穿重大规划制定全过程
将 (略) 建设纳入经开区“十四五”规划,将儿童友好纳入国土空间、教育、医疗、文化、体育、食品、福利等领域发展规划,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办事处
3.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
引入“1 (略) ”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建设及老旧社区改造等。制定各类儿童友好空间与设施规划建设标准。合理 (略) 功能布局,优化公共空间设计,在新建和改扩建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和社区配备足量、优质、独立、便利的儿童活动场地, (略) 建设适应儿童身心发展,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到2025年,城市规划建设全面体现儿童友好。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 各办事处
4.推动儿童全方位 (略) 社会生活
在制定社会政策、发展公共服务中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全面保障儿童在社会生活、社区发展、家庭事务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开展儿童权利公约及儿童参与培训,提高儿童参与能力。建立健全儿童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机制,畅通儿童参与渠道,涉及儿童的重大事项事先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培育以儿童为主体的议事组织,成立区、办事处、社区(学校)三级儿童议事会。配合上级开展“给市长的一封信”“ (略) 长面对面”等主题活动,打造系列节目,更好地倾听儿童的声音和意见,引导儿童参与社会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到2025年,三级儿童议事会体系基本形成,并积极发挥作用。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政法委、经济发展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各办事处
5.用数字化手段创新儿童工作方式方法
(略) 城市大脑基础建设成果,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积 (略) 建设儿童友好智慧化平台。
到2025年, (略) 儿童友好智慧化平台,构建区、办事处、村(社区)三级网络,实现儿童组织、儿童工作干部和广大儿童实时互动。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政务服务局、城运中心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审计局) 、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各办事处
6.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致力儿童发展
坚持普惠导向,鼓励政府、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参与,整合全社会资源增进儿童福祉。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儿童福利主任和志愿者队*数量每年逐步提高。发展儿童公益慈善事业,加强特殊困难妇女儿童和家庭民生保障。到2025年,儿童专业社会工作者达到157人。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审计局), 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工委), 各办事处
7.开展 (略) 建设立体化宣传
(略) (略) VI系统,协助推广 (略) 歌曲、宣传片、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及时传播儿童声音,提高全社会对儿童友好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建设 (略) 营造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提升儿童友好公共服务
8.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强化政策引导,综合运用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等提供普惠托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完善托育服务的标准规范,加强综合监管,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健康发展。到2025年,经开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每个社区均建有不少于20个托位规模的托育服务机构,且辖区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6个。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政法委、经济发展局、教育文化体育局、党群工作部(工会、妇联)、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办事处
9.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普及普惠水平。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稳步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积极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依据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继续以多种形式加强全区普惠性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到2025年,持续提升学前普惠性覆盖率,不断扩大学前优质普惠资源,健全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制度。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精准做好控辍保学,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十四五”期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大于等于100%,并保持较高水平。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探索建立融合教育发展机制,“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为困难学生提供教育资助。大力推进儿童友好幼儿园、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到2025年,全区建成儿童友好幼儿园7所、儿童友好学校7所。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各办事处
10.推进落实“双减”政策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整体提升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到2025年,“双减”工作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 科技人才局、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11.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落实婚前、孕前、孕产期保健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推进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母乳喂养促进行动,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为孕妇免费提供产前血清生化免疫筛查、超声筛查,为新生儿免费提供“两病”(苯*酮尿症、先天性*状腺功能低下症)、听力疾病、35种遗传代谢病和耳聋基因筛查。到2025年,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免费进行产前诊断。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5‰和4‰以下。 (略) 建设和管理。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党群工作部(妇联),各办事处
12.大力开展“苗儿棵棵壮”行动
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水平。建设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儿童健康管理。防治龋齿,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25%以内。降低儿童新发近视率。到2025年,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并持续提高,近视检出率降至55%。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到2025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1%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增强儿童身体素质,保障儿童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掌握1—2项运动技能。保证儿童充足睡眠时间,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加强儿童体质监测,持续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办事处
13.完善儿童疫苗监管和接种服务体系
规范预防接种。建立健全覆盖儿童疫苗“研发—生产—流通—接种”全周期的监管服务体系。2025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面向适龄女童及家长开展“两癌”防治知识健康教育,为初中适龄女生接种HPV疫苗。到2025年,经开 (略) 户籍的适龄女童HPV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群工作部(妇联), 各办事处
14.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开展儿童生命教育、性教育等儿童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培养珍爱生命意识,提升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学校要设置心理辅导(咨询)室,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心理健康教育课列入必修课内容,确保小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中学不少于14课时。将抑郁症筛查纳入学生健康体检内容,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评估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测评结果异常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向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站点的分布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引导学生主动寻求咨询检测服务等。到2025年,全区50%的二级以上 (略) 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40%的 (略) 、 (略) 、二级 (略) 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群团组织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服务工作,为未成年人和家庭提供高质量的心理咨询疏导志愿服务。大力培养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15.扩大儿童优质医疗资源供给
(略) 、妇幼保健机构、 (略) 儿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以儿科和儿童保健科为支撑,加强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各儿童医疗服务机构要提供优质诊疗服务,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加强儿童、妇幼等相关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增加儿科执业(助理)医生和床位供给。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到2025年,全区建成 (略) 1所。鼓励和支持研发生产儿童短缺药品、剂型和医疗器械。严格儿童用药审批工作。完善儿童临床用药规范。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办事处
16.提升儿童科学素质
系统提升各阶段儿童科学意识和综合素养。将提升科学素质的目标贯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各个阶段。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活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育改革,推广高质量科学教育教材和课程。加强中小学校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建设。加大对农村中小学科技馆、科学实验室、信息化设施等建设的扶持力度。到2025年,新建“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2个。定期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减灾、防范邪教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科学教育,大力开展“青年科学家进校园”“青少年科技成长营”等课外科普教育和儿童科技创新大赛、英才计划、儿童机器人竞赛、儿童科技创新奖评选等科技创新活动。到2025年,累计开展科学教育、课外科普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不少于100场。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队*建设,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科学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农村学校科学教师培训,到2025年,完成农村学校专兼职科学教师培训38人次。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科技人才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工信局、财政局(审计局)、 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社会事业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17.依托黄河文化,丰富儿童文化服务供给
合理规划文化设施布局和功能。各学校、图书馆、文化馆等单位要依托黄河文化,积极组织开展面向儿童的阅读推广、文艺演出、展览游览等免费或低收费活动。到2025年,累计开展各类儿童文化活动95场。加强儿童文化活动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从业者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社会事业局,各办事处
18.加大儿童体育服务供给
合理规划体育设施布局和功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普及发展儿童健身运动,让儿童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推动少林、太极“两拳”等河南特色体育项目在儿童群体中传承发展。积极组织安全有序、内容丰富的儿童体育赛事、体育夏(冬)令营、体育科普研学等活动。推动儿童冰雪运动发展。弘扬体育精神,推动儿童体育文化交流。完善儿童科学训练体系,培育竞技后备人才。加强儿童体育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从业者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到2025年,培训儿童体育健身服务人员65人。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各办事处
(三)加强儿童友好权利保障
19.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儿童福利相关法律。合理制定低保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儿童生活质量。逐步建成与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需要相匹配、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态势不断巩固。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局、 (略) 、教育文化体育局、政法委、财政局(审计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 各办事处
20.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
着力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完善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足额按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基本医疗,协助上级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保障基本教育,协助上级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教育救助项目。保障基本住房,积极推动孤儿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保障基本就业,妥善解决成年孤儿就业难题。优化完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监护评估、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拓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安置渠道,完善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推进实施收养评估制度,建立落实回访监督制度,推动收养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支持建造家庭式居所,推广家庭式养育模式。到2025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生活更有保障。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各办事处
21.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按照《 (略) 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 (略) “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协同推进儿童残疾预防、早期筛查、诊疗康复、康复救助等工作。 (略) 户籍或居住证,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逐步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及年龄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由0—14岁扩大至0—17岁,康复训练平均补助标准由19000元/人/年提高至25000元/人/年。公办机构要积极开展康复业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机构,加强康复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到2025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85%以上。组织康复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办事处
22.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司法、公安、检察、教育、卫健、医保、残联、妇联等部门的信息联动,利用大数据进行对比排查,提升信息化水平。拓宽服务内容,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上门查访、宣传培训等工作。加大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力度。落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分类救助。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完善儿童关爱保护典型案例分析评估机制。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水平。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方参与的社会关爱帮扶服务机制,不断增强留守流动儿童的幸福感。到2025年,经开区关爱服务队*更加壮大,关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办事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达到5所。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法院、 (略) 、经济发展局、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分局、政法委、财政局(审计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妇联), 各办事处
(四)拓展儿童友好成长空间
23. (略) 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
(略) 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图书馆、体育场所、绿地、商场、影院、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推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儿童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区等。探索打造童趣主题的儿童友好示范车站。完成经开区滨河新城蝶湖公园适儿化改造。到2025年,全区公共空间和儿童密集场所卫生间、洗手池完成适儿化改造。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 经济发展局、教育文化体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24.改善儿童安全出行体验
完善慢行交通体系,加强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规划建设。优化校园周边步行线路规划和人行设施,通过划定爱心斑马线、安装监视车辆违规摄像头等方式,打造儿童友好上下学路径,改善步行环境,保障儿童出行安全。 (略) 公共交通车站、过街无障碍设施。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图书馆、公园、社区等儿童主要活动场所周边道路安全交通设施及管理系统全覆盖。在中小学附近车站组建“护学志愿服务队”,推出“护学专线”,在早晚高峰期协助儿童过马路、乘坐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儿童安全出行能力。到2025年,慢行交通占出行比例约为55%。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交警十二支队、宣传部(文明办)、教育文化体育局、 财政局(审计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25.提升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推动落实儿童密集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完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关注场所人员心理健康,有效防范应对各类安全事故风险。防止发生聚集性传染病。涉及食品供给的场所要确保食品安全。强化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增强儿童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储备面向儿童需求的重要应急物资。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办事处
26.加快推进儿童活动阵地建设
将儿童友好融入儿童活动阵地建设过程,搭建儿童学台, (略) 区联动、资源共享的儿童活动服务体系,满足经开区儿童和家庭的多元化精神文化需求和儿童事业发展需求。到2025年,建成本级儿童活动中心1个,鼓励有条件的办事处积极建设儿童活动中心。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各办事处
27.推进儿童友好街区建设
在街区建设中贯彻儿童友好理念,鼓励儿童参与,为儿童创造更加安全、便利、有趣、宜居、宜学的街区环境。创新儿童公共空间供给方式,持续提升儿童公共空间的可达性、丰富度,塑造儿童友好的街区公共生活。到2025年,建成儿童友好街区5个。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 各办事处
28.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
增加社区儿童“微空间”,打造儿童“游戏角落”,提供适龄儿童步行路径和探索空间,合理增设室内外安全游戏活动设施。立足社区,因地制宜地提供教育培训、心理咨询、维权关爱、亲子教育、文体娱乐等服务项目,满足儿童多样化需求。按照《 (略) 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指引》的要求,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到2025年,建成儿童友好社区5个。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 各办事处
29.推进“儿童之家”建设
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持续推进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确保服务儿童有场所、有设施、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到2025年,实现村(社区)“儿童之家”100%全覆盖。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各办事处
30.推进儿童友好图书馆建设
拓展儿童阅读空间。在公共图书馆设置儿童阅览区,通过环境创设、增加图书数量并及时更新图书等方式提升儿童阅读空间品质。提供适宜残疾儿童的阅读资源。推进图书馆分馆适儿化建设。 (略) 书房和社区书屋儿童阅读专区建设,为儿童提供更便利的阅读服务。按照《 (略) 儿童友好图书馆建设指引》的要求,推进儿童友好图书馆建设。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 各办事处
31.推进儿童友好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建设
增加儿童校外实践活动空间,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命名或建设具有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开放性和公益性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积极组织儿童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和素质拓展等活动,提升儿童综合素质。根据《 (略) 儿童友好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建设指引》,推进儿童友好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区建成儿童友好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2个。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审计局)、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32.推进儿童友好自然生态教育基地建设
建设健康生态环境, (略) 儿童活动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评价。依托蝶湖公园等资源,推动建设具备科普、体验等多功能的儿童友好自然生态教育基地。策划开展夏(冬)令营、研学等自然生态教育体验活动。到2025年,全区建成儿童友好自然生态教育基地1个。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 财政局(审计局)、社会事业局,各办事处
33.推进儿童友好公园建设
新建或改建 (略) 公园/广场、郊野/湿地公园。 (略) 公园/广场和郊野/湿地公园中建设儿童主题健身步道,设置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合理改造利用绿地,增加儿童户外活动空间。充分利用社区公园、街角游园场地,扩充儿童游戏场地。推动公园内游乐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对儿童游乐设施监管,确保安全运行。依据《 (略) 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指引》,推进儿童友好公园建设。到2025年,全区新建或改建儿童友好公园2个, (略) 公园广场、社区公园、街角游园场地增加游玩设施10处。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教育文化体育局,各办事处
34.推进儿童友好体育公园建设
有序推进儿童体育公园和儿童友好体育公园建设。利用社区场地,增加儿童体育运动设施。到2025年,全区建成儿童友好体育公园1个。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办事处
35.推进儿童友好体育场所建设
建设以大型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为主体、小型多样健身设施为补充、多层次多元化的儿童友好体育场所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满足儿童体育锻炼需求。到2025年,完成每万人0.8—1块足球场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各办事处
36.持续推进母婴室建设
持续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设母婴室。加强和规范母婴室管理,促进母婴室功能优化,提升母婴室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新建公共场所配置母婴室。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 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教育文化体育局、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工委、妇联), 各办事处
(五)优化儿童友好发展环境
37.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按照《 (略) 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安排, (略)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增强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建立良好亲子关系,培养儿童良好思想品行和生活安校园率持续保持100%。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 各办事处
46.强化儿童相关产品安全监管
强化儿童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示。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加大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处罚力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儿童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加强抽检监测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生产、销售环节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儿童用品、儿童体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依法对儿童用品强制性认证活动进行监管。到2025年,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升经开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市场分中心, 各办事处
47.防止儿童意外伤害
健全儿童交通、溺水、跌落、烧烫伤、中毒等重点易发意外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消除环境危险因素。加强儿童安全教育,开展地震、火灾、踩踏等灾害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儿童防伤害、防灾疫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交警十二支队、社会事业局、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消防救援大队, 各办事处
48.加强儿童司法保护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法规政策。严格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执法,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健全儿童司法工作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法院、 (略) 、公安分局, 各办事处
49.预防和依法严惩对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及时受理、依法查处儿童失踪案事件,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和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儿童、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完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实施从业禁止和入职查询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儿童遭受不法侵害的风险。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法院、 (略) 、教育文化体育局、政法委,各办事处
50.防治儿童欺凌
建立健全防治儿童欺凌的多部门合作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儿童欺凌防治工作。加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培养儿童的健全人格和社会交往能力。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儿童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依法依规调查和处置欺凌事件,发挥教育惩戒作用。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加强对弱势群体关爱保护。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积极有效预防欺凌和暴力。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落实“护学岗”机制,排查发现儿童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通过加强儿童上下学重要时段、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及时干预,震慑犯罪。到2025年,持续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净化学校安全保障环境,系统推进各方面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师生安全素养。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政法委、法院、 (略) 、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51.加强儿童伤害救助
提高儿童遭受意外、暴力伤害和非法侵害的紧急救援、医疗救治、康复服务水平。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完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加强康复机构能力建设。为遭受意外、暴力伤害和非法侵害的儿童提供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财政局(审计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52.持续推进“花儿朵朵开”公益慈善项目
采取心理疏导、公益宣讲、危机干预、救助帮扶等形式为无人监护或无效监护以及父母被剥夺监护权的留守、流动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及家庭提供救助帮扶。开展防拐卖(骗)、防性侵、防家暴等自我保护常识宣教、帮扶关爱等公益活动,增强社会弱势群体及家庭的社会适应性。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妇联)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53.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少年儿童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和网络平台教育,多样化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到2025年,少年儿童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实现全区100%全覆盖。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政务服务局、法院、 (略) 、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妇联)、消防救援大队, 各办事处
54.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并依法采取必要教育矫治措施。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增强教育矫治效果,预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免受歧视。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法院、 (略) 、公安分局、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工委、妇联),各办事处
55.创建儿童友好企事业单位
依据上级制定的儿童友好企事业单位建设标准,鼓励和发动社会力量投身关心关爱儿童的事业,倡导企事业单位关注儿童成长,帮助职工平衡家庭和工作关系,为职工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提供支持,为儿童成长创造更优质的环境。按照《 (略) 儿童友好企事业单位建设指引》的要求,推进儿童友好企事业单位建设。到2025年,全区创建儿童友好企事业单位4家。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工会)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主要举措和支持保障
(一)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1.强化社会政策支持。结合区实际, (略) 出台的一系列儿童友好的政策举措,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成长成才。
2.强化用地保障。完善、 (略) 功能布局,强化公益普惠类儿童服务项目规划用地保障。依法依规保障新建小区幼儿园等儿童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用地。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优先保障儿童活动空间改造。鼓励利用闲置商业办公、宾馆酒店、工业仓储等用房开办儿童服务机构或改建儿童活动空间。
3.强化资金保障。明确管委会在发展儿童事业中的财政支出责任,实现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应保尽保,进一步规范财政支持儿童事业,将儿童福利救助、成长发展和 (略) 建设项目所需经费等列入年度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统筹儿童事业发展。多渠道筹措资金,对计划实施的儿童友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活动予以专门保障。妥善利用慈善捐赠资金,促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租金减免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儿童事业。保障 (略) 建设专项经费,确保 (略) 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4.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门制定儿童服务领域信贷政策,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拓宽儿童服务机构融资渠道,支持不同类型和发展阶段的儿童服务企业、项 (略) 场融资,支持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或发展儿童事业的融资机制。拓宽儿童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以儿童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提供信贷支持。
5.强化人才保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郑州人才计划,加快引进培养照护、医疗、教育等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各个方面的专业人才,形成多层次人才梯队,为 (略) 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加快推进儿童工作岗位开发,在涉及儿童服务的基层群团组织、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增加岗位设置。健全完善校外教育等儿童工作行业人才评价激励体系,打通职级晋升通道。推动建立儿童工作者跨区域合作机制,鼓励儿童工作者赴国内外交流学。
(二)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1.宣传内容
(1) (略) 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目标和阶段性成效。
(2) (略) 建设的宣传片、统一标识、公益广告、海报、歌曲和标语等。
(3)经开区 (略)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 (略) 建设中的相关友好政策和特色经验做法。
(4)关于 (略) 建设的各类特色活动、研讨活动和专题培训。
(5) (略) 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典型个人。
(6)广大儿童、市民群众和社会知名人士在 (略) 建设过程中的感想感受。
2.宣传举措
(1)多方合力,协同宣传。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同发力,根据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制定具有行业特色和职业特点的宣传方案。借助本单位宣传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儿童友好理念,形成齐心协力共建 (略) 的浓厚氛围。
(2)多媒介立体宣传。积极宣传 (略) 建设工作。借助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关于 (略) 建设的相关信息。
(3)知识培训专题宣传。组织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各办事处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同志等进行专题培训,普及 (略) 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大家对 (略) 建设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共识,协同推进工作。
(4)创新案例亮点宣传。探索打造一批儿童友好单位、儿童友好街区、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学校等品牌亮点,营造宜行宜学宜居宜业的友好环境。
(5)儿童代表团体验宣传。招募一批儿童代表作为体验员,以他们的视角参与、体验和宣传 (略) 建设成效。
(6)“绿城使者”志愿者多元化宣传。全区“绿城使者”志愿者从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五个方面开展志愿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关注儿童的友好氛围。志愿者通过不同视角参与、审视、感受、反馈 (略) 建设情况, (略) 民群众和儿童的友好互动中进行多元化宣传。
(7)结合重要节日主题宣传。引导全社会“从1 (略) ”, (略) 处处充满温暖,让全社会牢固树立儿童友好理念,认真倾听儿童呼声、积极关注儿童身心健康,营造浓厚的儿童友好氛围。
(8)选典型展实绩阶段宣传。对 (略) 建设进行阶段性总结宣传。选树一批 (略) 建设中的典型做法和典型案例,举办现场会或现场观摩活动,在全区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推进 (略) 建设。 (略) 对 (略) 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进行宣传,秀出成绩,进一步推进 (略) 建设深入开展。
(9)研讨交流深化宣传。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品牌宣传。邀请儿童研究专家和儿童代表等,针对 (略) 建设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发挥儿童亲缘优势,消除文化交流障碍,深化 (略) 建设宣传。
(三)实施一批儿童友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品牌活动
1.建设一批儿童友好重点工程
(1)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十四五”期间,累计开工建设9所。
(2)建设1个儿童友好体育公园。到2025年,规划建设满足儿童体育健身需求,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体育健身、运动休闲、娱乐休憩等多种功能的儿童友好体育公园,为儿童提供便捷舒适、安全有趣、生态绿色、文明友好的运动场所。
(3)建设儿童友好图书馆等儿童阅读空间。积极开展儿童阅读空间建设,通过环境创设、增加图书数量、及时更新图书、定期开展儿童读书活动等方式提高儿童阅读空间品质,引导儿童多读书、读好书。
(4)实现“儿童之家”100%全覆盖。统筹各方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推进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打造设置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活动专业化、服务常态化的“儿童之家”。到2025年,实现村(社区)“儿童之家”100%全覆盖。
(5)建设“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加强中小学校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激发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培养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到2025年,新建“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2个。
(6)建设儿童友好公园。加快推进经开区区公园全面为儿童开放。在现有公园内设置儿童主题健身步道、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合理改造绿地,增加儿童户外活动游戏空间。到2025年,新建或改建儿童友好公园2个, (略) 公园广场、社区公园、街角游园场地增加游玩设施10处。
(7)全区公共空间和儿童密集场所卫生间适儿化改造。 (略) 、车站、图书馆、商场、影院等公共空间和儿童密集场所的卫生间进行适儿化改造,设置儿童洗手台、儿童厕位,在男卫生间设置儿童小便器。
2.实施一批儿童友好重大项目
(1) (略) 儿童友好智慧化平台,构建区、办事处、村(社区)三级网络,实现儿童组织、儿童工作干部和广大儿童实时互动。通过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五大板块,实现思想政治引领、儿童素质提升、儿童风采展示、儿童权益保护、儿童心声表达、儿童发展整体情况监测等功能,全面提升全区儿童友好建设水平。
(2) (略) (略) VI系统,协助上级推广 (略) 歌曲、宣传片、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
(3)持续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定期开展最美家庭(角色)、五星健康家庭、和睦家庭等各类优秀典型选树活动,引导全区家庭主动向先进典型学。广泛开展优良家风宣讲活动,传扬好家风好家教。
(4)着力开展“苗儿棵棵壮”行动。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水平。建设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儿童健康管理。防治龋齿,降低儿童新发近视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增强儿童身体素质,保障儿童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掌握1—2项运动技能。保证儿童充足睡眠时间。加强儿童体质监测。
3.开展一批儿童友好品牌活动
(1)协助上级开展“ (略) 长面对面”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区中小学开展选拔活动,通过自主报名、学校推荐、现场展示等环节,选拔出优秀儿童代表。儿童代表将在专家老师的指导下,针对儿童关 (略) 建设问题或项目,进行走访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略) 长 (略) 建设。
(2)精心开展庆“六一”系列活动。聚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在“六一”期间,开展领导慰问、评选表彰、文艺演出、公益关爱等一系列面向儿童的主题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全区儿童健康快乐的精神风貌,引导少年儿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3)深入开展“阅成长”儿童读书活动。依托绿城读书节品牌效应,在全区儿童群体中推行“阅成长”系列读书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少儿阅读推广、“为孩子朗读”、青少年主题阅读、“我的书屋·我的梦”少年儿童阅读实践、亲子阅读、线上读书打卡等活动,引导儿童从阅读中汲取智慧,促进儿童成长。
(4)持续协 (略) 少年儿童“心中有祖国 心中有他人”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开展图文创作、自然笔记征集、文艺作品展演等价值导向明确、内容贴近儿童、形式广泛普及的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儿童高尚的思想品质与道德情操,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5)大力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服务工作。凝聚社会力量,壮大专业心理咨询志愿者队*,拓宽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心理咨询服务能力,开展丰富的心理健康指导服务活动,为未成年人和家庭提供高质量的心理咨询疏导服务。
(6)协助开展“特别的爱”公益关爱活动。精准识别贫困、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关爱活动形式和内容,广泛发动社会组织、社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更加精准细化的关爱服务,助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7)协助开展“让爱咿起行”儿童幸福成长计划。联合医疗机构,编制儿童残疾预防科普手册、印制宣传彩页,定期开展科普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加大残疾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降低残疾的发生率。通过“咿起行读书会”,向残疾儿童家长提供心理疏导和科学康复指导,帮助他们树立康复信心。开展“暖暖圆梦”活动,通过“暖暖梦想金”助力特殊儿童实现小梦想,使其感受到社会的关爱,推动全区形成残疾预防意识、扶残助残好风尚。
六、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于 (略) 建设全过程。
(二)强化组织保障
定期召开 (略) 建设工作会议,通报 (略) 建设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成立经开区 (略) 建设工作专班。区经济发展局、党群工作部作为统筹协调部门,要切实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我区 (略) 建设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履职尽责,开展相关领域儿童友好工作。教育文化体育局、社会事业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定标准体系或建设指南。各相关单位、各办事处要落实建设任务,做好辖区儿童友好建设工作。
(三)加强监测评估
定期对 (略) 建设工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并召开工作推进会,向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儿童数据信息,对儿童发展整体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开展建设情况评估。
(四)加强经验总结与推广
坚持优中选优,深入挖掘经开区 (略) 建设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或观摩活动,积极宣传复制推广,加快推进 (略) 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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