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12月15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萨中开发区北一、二排东高台子油层加密调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12月15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萨中开发区北一、二排东高台子油层加密调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萨中开发区北一、二排东高台子油层加密调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萨中开发区北一、二排东高台子油层加密调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 | (略) 萨尔图区北一快速路北侧,拥军村南侧1km | (略) 第一采油厂 | 山东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2310-*-04-0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3.656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13.316hm2,临时占地面积为40.34hm2。项目基建油水井194口(新钻井162口、利用井32口),其中采出井100口,注入井94口,建成产能6.0×104t/a。新建单井集油掺水管道37.24km,扩建转油站3座;更换中204转油站外输气管道2.1km;更换北二深度处理站至北二联的回收油管线及其伴热管道2km,更换北二深度处理站至中十二注水站管道2.3km;新建注水管道19.5km,新建配水阀组83套,更换及新建中十二深污水站污水管道5.2km。本项目不涉及钻井、射孔、压裂评价内容。本项目总投资46308.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9.18万元。 |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与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水井作业范围,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场站生活污水收集,定期用罐车拉运至风云污水提升站,管输至王家围子截留站,最 (略) 东城污水处理厂。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北二深度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运营期,油井产液分离出的含油污水由管线输送至北二深度处理站、中十七深度处理站处理,油井清防蜡废水直接进入集油系统;作业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北二深度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不外排。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新建集油掺水、注水、天然气、污水管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采用无缝钢管;加强管道内外防腐设计。油井作业区域在作业期间铺设2mm高密度聚*烯(HDPE)膜构筑防渗层,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2016)中重点防渗要求。中204转油站新建1座化粪池,属于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抗渗等级为P6,厚度为100mm,其下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的目的,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要求。井场地面进行碾压平整夯实,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2016)中简单防渗区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在上游布设1口踪监测水井,项目区布设1口跟踪监测水井,项目区下游布设2口跟踪监测水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进度,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施工作业。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苫布遮盖,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运营期,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对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和维护,加强井下作业管理,提高落地油回收,减少烃类气体挥发。井场、扩建转油站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的相关标准要求;扩建转油站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新中 202 转油站、中 204 转油站新建和更换天然气加热炉,烟气中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2 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相应的减振、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北二联、中十七深度污水处理站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中201转油站、新中202转油站、中203转油站、中204转油站、北二注水站、中十二注水站及井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道施工废料拉运至第一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 (略) 清运至 (略) 焚烧处理。建筑垃圾萨尔图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运营期,落地油及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送北一区含油污泥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污泥委托大庆 (略) 处理,处理后的污泥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3104-2022)1中限值要求,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作业产生的含油废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08),暂存在第一采油厂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制定出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定期巡检,避免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布设在北站泡等地表水内的油水井,作业过程中严格配备污水回收装置,经井口进入密闭罐车,同时在作业井场设置临时围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萨中开发区北一、二排东高台子油层加密调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萨中开发区北一、二排东高台子油层加密调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 | (略) 萨尔图区北一快速路北侧,拥军村南侧1km | (略) 第一采油厂 | 山东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2310-*-04-0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3.656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13.316hm2,临时占地面积为40.34hm2。项目基建油水井194口(新钻井162口、利用井32口),其中采出井100口,注入井94口,建成产能6.0×104t/a。新建单井集油掺水管道37.24km,扩建转油站3座;更换中204转油站外输气管道2.1km;更换北二深度处理站至北二联的回收油管线及其伴热管道2km,更换北二深度处理站至中十二注水站管道2.3km;新建注水管道19.5km,新建配水阀组83套,更换及新建中十二深污水站污水管道5.2km。本项目不涉及钻井、射孔、压裂评价内容。本项目总投资46308.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9.18万元。 |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与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水井作业范围,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场站生活污水收集,定期用罐车拉运至风云污水提升站,管输至王家围子截留站,最 (略) 东城污水处理厂。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北二深度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运营期,油井产液分离出的含油污水由管线输送至北二深度处理站、中十七深度处理站处理,油井清防蜡废水直接进入集油系统;作业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北二深度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不外排。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新建集油掺水、注水、天然气、污水管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采用无缝钢管;加强管道内外防腐设计。油井作业区域在作业期间铺设2mm高密度聚*烯(HDPE)膜构筑防渗层,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2016)中重点防渗要求。中204转油站新建1座化粪池,属于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抗渗等级为P6,厚度为100mm,其下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的目的,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要求。井场地面进行碾压平整夯实,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2016)中简单防渗区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在上游布设1口踪监测水井,项目区布设1口跟踪监测水井,项目区下游布设2口跟踪监测水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进度,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施工作业。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苫布遮盖,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运营期,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对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和维护,加强井下作业管理,提高落地油回收,减少烃类气体挥发。井场、扩建转油站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的相关标准要求;扩建转油站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新中 202 转油站、中 204 转油站新建和更换天然气加热炉,烟气中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2 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相应的减振、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北二联、中十七深度污水处理站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中201转油站、新中202转油站、中203转油站、中204转油站、北二注水站、中十二注水站及井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道施工废料拉运至第一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 (略) 清运至 (略) 焚烧处理。建筑垃圾萨尔图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运营期,落地油及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送北一区含油污泥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污泥委托大庆 (略) 处理,处理后的污泥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3104-2022)1中限值要求,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作业产生的含油废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08),暂存在第一采油厂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制定出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定期巡检,避免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布设在北站泡等地表水内的油水井,作业过程中严格配备污水回收装置,经井口进入密闭罐车,同时在作业井场设置临时围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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