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泸州市大牧农兴科技有限公司龙凤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泸州市大牧农兴科技有限公司龙凤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4日我局对以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王要才
电 话:0830-*
地 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6EPG0XT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高云霞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略) 龙凤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建函[2023]121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略) 龙凤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龙凤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叙永县龙凤镇双桥村3社李子湾,占地3674m2,主要建设内容为屠宰生产车间、急宰间、圈舍、隔离圈、办公楼,并配套2条屠宰生产线等设施设备,年屠宰生猪15.1万头。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5.6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5%。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待宰圈、集粪池、屠宰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废气经负压收集引至生物喷淋塔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0m3/d),采用“格栅+气浮+调节池+厌氧(水解酸化)+缺氧+好氧(SBR)”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海雁溪。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屠宰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用电击晕技术杀猪,墙体使用吸音、隔声建筑材料,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通过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安排运输时间、厂区内减速、禁鸣等措施控制车辆运输噪声。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规范化环境管控。废试剂盒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不合格生猪、病死猪及不符合食用条件肉等固体废物暂存于无害化存放区,定期交专业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理。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交有处置利用能力的单位利用处置。餐厨垃圾交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猪粪和肠胃内容物经干湿分离机分离出的粪液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剩余干粪外售有机肥制造企业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源头控制,按照相关规范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严格进行重点防渗;集粪池、化粪池、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应急池、待宰圈、屠宰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进行一般防渗。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加强防渗设施的巡检、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新建一座300m3的事故应急池,避免事故废水直排外环境。 (八)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报告书》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加强在线监测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开展相关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三、《报告书》核定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6.802t/a、氨氮1.275t/a、总磷0.043t/a。本项目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在排污许可证发放时予以确认。 四、项目应当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2/14 | |
有效期自 | 2023/12/14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4日我局对以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王要才
电 话:0830-*
地 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6EPG0XT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高云霞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略) 龙凤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建函[2023]121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略) 龙凤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龙凤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叙永县龙凤镇双桥村3社李子湾,占地3674m2,主要建设内容为屠宰生产车间、急宰间、圈舍、隔离圈、办公楼,并配套2条屠宰生产线等设施设备,年屠宰生猪15.1万头。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5.6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5%。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待宰圈、集粪池、屠宰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废气经负压收集引至生物喷淋塔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0m3/d),采用“格栅+气浮+调节池+厌氧(水解酸化)+缺氧+好氧(SBR)”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海雁溪。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屠宰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用电击晕技术杀猪,墙体使用吸音、隔声建筑材料,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通过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安排运输时间、厂区内减速、禁鸣等措施控制车辆运输噪声。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规范化环境管控。废试剂盒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不合格生猪、病死猪及不符合食用条件肉等固体废物暂存于无害化存放区,定期交专业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理。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交有处置利用能力的单位利用处置。餐厨垃圾交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猪粪和肠胃内容物经干湿分离机分离出的粪液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剩余干粪外售有机肥制造企业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源头控制,按照相关规范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严格进行重点防渗;集粪池、化粪池、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应急池、待宰圈、屠宰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进行一般防渗。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加强防渗设施的巡检、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新建一座300m3的事故应急池,避免事故废水直排外环境。 (八)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报告书》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加强在线监测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开展相关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三、《报告书》核定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6.802t/a、氨氮1.275t/a、总磷0.043t/a。本项目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在排污许可证发放时予以确认。 四、项目应当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2/14 | |
有效期自 | 2023/12/14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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