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铜同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及环保设备制造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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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铜同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及环保设备制造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 - 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江铜 (略) 资源综合利用及环保设备制造项目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广信区上饶茶亭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江西江铜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铜 (略) 资源综合利用及环保设备制造二期项目位于上饶茶亭经济开发区,总占地面积约300亩。

项目属于扩建。综合回收利用厂外危险废物5万t/a(涉及7个类别,36个危废代码),刚性填埋场安全填埋18750t/a(涉及16个类别,104个危废代码)。综合回收利用危废主要来源于江铜集团旗下企业(包括江 (略) (略) 外山东 (略) 、江铜国兴(烟台) (略) 、江西铜业(清远)有限公司),其余部分 (略) 内其他企业。刚性填埋场服务对象及处置 (略) 内企业。

冶炼固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系统以白烟尘、高锌烟尘、贵铅炉烟尘、含铜废料、含硒汞废料、含铅废料及含镍废料为原料以富氧侧吹熔池熔炼炉作为核心设备,通过火法、湿法相结合的方式回收铜、锌、铅、镉、铋、镍等。

项目产品方案:年产6165吨粗铜,电铅6650吨、精铋378.5吨、精制硫酸镍4780吨、七水硫酸锌4334.5吨、锑精矿1200吨、镉锭125.1吨、98%硫酸35703吨、硫化锌518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外排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标准要求。项目通过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原料、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减缓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站等场所产生的各类无组织颗粒物、重金属、酸性气体、恶臭气体及有机污染物等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氟化物、氯化氢浓度均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SO2、NOX、颗粒物、氯气、汞厂界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厂界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铊及其化合物厂界浓度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标准限值;氨、硫化氢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湿法车间生产废水、硒汞回收线吸收塔尾液、水环真空泵废液、精制硫酸镍生产废水、制酸脱硫工序污酸废水、车间地面及车辆冲洗废水、填埋场渗滤液、化验室废水、制酸尾气脱硝废液及废气处理碱液喷淋废水采用“石膏+石灰铁盐两段中和+深度处理+MVR蒸发”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砷渣;氟化钙渣、铜渣、碱渣;铜冶炼收尘灰、铅冶炼收尘灰、铜浮渣、氧化锡渣、氧化铅渣、还原渣、氯化铅渣、银锌渣、硒汞焙烧渣、废水站压滤机滤布;废布袋、废包装袋、废包装桶、酸泥、废触媒、废水处理污泥、废盐、废机油、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水淬铜渣、水淬铅渣料、废反渗透膜及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项目危险废物返回生产线或进入企业刚性填埋场填埋处理或送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水泥厂或砖厂作掺和料,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土壤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治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 - 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江铜 (略) 资源综合利用及环保设备制造项目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广信区上饶茶亭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江西江铜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铜 (略) 资源综合利用及环保设备制造二期项目位于上饶茶亭经济开发区,总占地面积约300亩。

项目属于扩建。综合回收利用厂外危险废物5万t/a(涉及7个类别,36个危废代码),刚性填埋场安全填埋18750t/a(涉及16个类别,104个危废代码)。综合回收利用危废主要来源于江铜集团旗下企业(包括江 (略) (略) 外山东 (略) 、江铜国兴(烟台) (略) 、江西铜业(清远)有限公司),其余部分 (略) 内其他企业。刚性填埋场服务对象及处置 (略) 内企业。

冶炼固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系统以白烟尘、高锌烟尘、贵铅炉烟尘、含铜废料、含硒汞废料、含铅废料及含镍废料为原料以富氧侧吹熔池熔炼炉作为核心设备,通过火法、湿法相结合的方式回收铜、锌、铅、镉、铋、镍等。

项目产品方案:年产6165吨粗铜,电铅6650吨、精铋378.5吨、精制硫酸镍4780吨、七水硫酸锌4334.5吨、锑精矿1200吨、镉锭125.1吨、98%硫酸35703吨、硫化锌518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外排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标准要求。项目通过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原料、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减缓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站等场所产生的各类无组织颗粒物、重金属、酸性气体、恶臭气体及有机污染物等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氟化物、氯化氢浓度均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SO2、NOX、颗粒物、氯气、汞厂界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厂界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铊及其化合物厂界浓度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标准限值;氨、硫化氢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湿法车间生产废水、硒汞回收线吸收塔尾液、水环真空泵废液、精制硫酸镍生产废水、制酸脱硫工序污酸废水、车间地面及车辆冲洗废水、填埋场渗滤液、化验室废水、制酸尾气脱硝废液及废气处理碱液喷淋废水采用“石膏+石灰铁盐两段中和+深度处理+MVR蒸发”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砷渣;氟化钙渣、铜渣、碱渣;铜冶炼收尘灰、铅冶炼收尘灰、铜浮渣、氧化锡渣、氧化铅渣、还原渣、氯化铅渣、银锌渣、硒汞焙烧渣、废水站压滤机滤布;废布袋、废包装袋、废包装桶、酸泥、废触媒、废水处理污泥、废盐、废机油、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水淬铜渣、水淬铅渣料、废反渗透膜及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项目危险废物返回生产线或进入企业刚性填埋场填埋处理或送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水泥厂或砖厂作掺和料,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土壤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治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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