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改扩建项目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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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改扩建项目拟批准公示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恒工业园10号厂房;

建设单位:南通诺 (略) ;

环评机构:江苏秉欣年 (略) ;

项目概况:建设单位拟于现有租赁厂房内进行扩建,购置冲拔罐修边机、压铸机、保温炉、抛丸机等生产设备,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改扩建项目。项目生产工艺:铝锭-熔化(小批量订单涉及熔化,大批量订单外购铝液并通过保温炉加热)-压铸-切边-人工清整打磨-抛丸或研磨-机加工-清洗-烘干-水侧漏检验-检验-包装-成品。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本项目新增职工100人,年生产34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8160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园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竖石河;废气处理废水、水测漏检验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脱模废水、清洗废水、研磨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工艺:破乳+混凝沉淀+气浮)处理达企业回用标准后部分作为废气处理系统补充水,剩余部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通州 (略) ,尾水排入通*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熔化废气由移动式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袋式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8米高1#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由设备自带旋风除尘预处理后,依托现有水喷淋装置进一步处理,最终通过15米高2#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设备配套的湿式打磨除尘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5米高2#排气筒排放;熔化炉、保温炉产生的燃气废气直接依托现有18米高3#排气筒排放;压铸脱模废气由全密闭罩收集,经设备配套的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与机加工废气、清洗废气、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1#、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3#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及生产车间外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及表3标准限值,生产车间外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中表A.1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压铸机、抛丸机、研磨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铝屑、废钢丸、次品、废模具、一般包装材料、抛丸对应的除尘灰、沉渣收集后外售;废布袋由供货商回收。危险废物:含切削液铝屑过滤除油后由铝锭供应商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浮渣及污泥、废包装桶、废切削液、铝灰渣、熔化对应的除尘灰、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q.com

联系人:顾晨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责任编辑:顾晨)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恒工业园10号厂房;

建设单位:南通诺 (略) ;

环评机构:江苏秉欣年 (略) ;

项目概况:建设单位拟于现有租赁厂房内进行扩建,购置冲拔罐修边机、压铸机、保温炉、抛丸机等生产设备,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改扩建项目。项目生产工艺:铝锭-熔化(小批量订单涉及熔化,大批量订单外购铝液并通过保温炉加热)-压铸-切边-人工清整打磨-抛丸或研磨-机加工-清洗-烘干-水侧漏检验-检验-包装-成品。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本项目新增职工100人,年生产34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8160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园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竖石河;废气处理废水、水测漏检验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脱模废水、清洗废水、研磨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工艺:破乳+混凝沉淀+气浮)处理达企业回用标准后部分作为废气处理系统补充水,剩余部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通州 (略) ,尾水排入通*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熔化废气由移动式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袋式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8米高1#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由设备自带旋风除尘预处理后,依托现有水喷淋装置进一步处理,最终通过15米高2#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设备配套的湿式打磨除尘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5米高2#排气筒排放;熔化炉、保温炉产生的燃气废气直接依托现有18米高3#排气筒排放;压铸脱模废气由全密闭罩收集,经设备配套的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与机加工废气、清洗废气、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1#、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3#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及生产车间外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及表3标准限值,生产车间外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中表A.1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压铸机、抛丸机、研磨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铝屑、废钢丸、次品、废模具、一般包装材料、抛丸对应的除尘灰、沉渣收集后外售;废布袋由供货商回收。危险废物:含切削液铝屑过滤除油后由铝锭供应商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浮渣及污泥、废包装桶、废切削液、铝灰渣、熔化对应的除尘灰、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q.com

联系人:顾晨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责任编辑: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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