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拓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A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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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拓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A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A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A区)项目

建设单位:凤台县拓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凤台县拓 (略) 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A区)项 (略) (略) 凤台经济开发区淮凤路北侧,项目投资*.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项目总占地面积*.7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8234.28平方米(备案文件中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1500平方米,根据实际控制规划占地面积稍有扩增,建筑面积有所缩减),主要包括建设建设内容包括4GW电池生产厂房、仓库、办公楼、综合动力站、氢气站、特气站、硅烷站、*类库、CDS站、纯水站、污水处理站、大宗气站及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仅对园区内各厂房(如4GW电池生产厂房、综合动力站、氢气站等)、办公楼、仓库等构筑物进行建设,建成后全部租赁给 (略) 使用,后期 (略) 根据各厂房内入驻项目情况,单独履行环评手续,园区内涉及的污水处理站等公辅工程也将根据具体建设内容,单独履行环评手续。

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4-*-04-01-*。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做到“六个百分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加强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对于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以及车辆,应采取加强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设备和车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建设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车辆冲洗、抑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场地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凤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淮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避免多台大型机械同时施工,施工工地设置声屏障。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定点存放, (略) 政渣土场堆存;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 真:0554-*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A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docx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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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A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A区)项目

建设单位:凤台县拓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凤台县拓 (略) 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A区)项 (略) (略) 凤台经济开发区淮凤路北侧,项目投资*.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项目总占地面积*.7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8234.28平方米(备案文件中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1500平方米,根据实际控制规划占地面积稍有扩增,建筑面积有所缩减),主要包括建设建设内容包括4GW电池生产厂房、仓库、办公楼、综合动力站、氢气站、特气站、硅烷站、*类库、CDS站、纯水站、污水处理站、大宗气站及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仅对园区内各厂房(如4GW电池生产厂房、综合动力站、氢气站等)、办公楼、仓库等构筑物进行建设,建成后全部租赁给 (略) 使用,后期 (略) 根据各厂房内入驻项目情况,单独履行环评手续,园区内涉及的污水处理站等公辅工程也将根据具体建设内容,单独履行环评手续。

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4-*-04-01-*。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做到“六个百分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加强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对于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以及车辆,应采取加强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设备和车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建设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车辆冲洗、抑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场地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凤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淮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避免多台大型机械同时施工,施工工地设置声屏障。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定点存放, (略) 政渣土场堆存;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 真:0554-*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A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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