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清远市清城区锐雄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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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清远市清城区锐雄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清 (略) 年产1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清 (略) 年产1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基地南兴路9号

建设单位

(略) 清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基地南兴路9号( (略) (略) 内),中心地理坐标:E112°56′43.857″,N23°29′42.508″,总占地面积2666.8㎡,总建筑面积266.8㎡,项目主要从事铝型材的加工生产,建成后年产铝型材1万吨。

环评机构

(略) 亿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项目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氟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塔”装置(TA001)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VOCs(TVOC、NMHC)、臭气浓度密闭负压收集,经“水喷淋塔+(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与烘干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NOx、SO2)一并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中和反应+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石角污水进一步处理厂。

(三)噪声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产品、废原辅材料等,分 (略) 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手套及抹布、漆渣、废过滤棉、酸洗废液、钝化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略) 清 (略) 年产1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清 (略) 年产1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基地南兴路9号

建设单位

(略) 清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基地南兴路9号( (略) (略) 内),中心地理坐标:E112°56′43.857″,N23°29′42.508″,总占地面积2666.8㎡,总建筑面积266.8㎡,项目主要从事铝型材的加工生产,建成后年产铝型材1万吨。

环评机构

(略) 亿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项目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氟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塔”装置(TA001)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VOCs(TVOC、NMHC)、臭气浓度密闭负压收集,经“水喷淋塔+(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与烘干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NOx、SO2)一并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中和反应+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石角污水进一步处理厂。

(三)噪声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产品、废原辅材料等,分 (略) 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手套及抹布、漆渣、废过滤棉、酸洗废液、钝化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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