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12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12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0871-*、0871-*(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西山区广福路1002号 传 真:0871-*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5万吨合金钢产能置换项目(结构优化升级项目) |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所在区域现属于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属材料加工制造功能区 | (略) | 云南博曦 (略) | 项目拟建1座70吨的合金钢电炉、1座70吨LF精炼炉、1座VD精炼炉、1座四机四流连铸机及其配套设施,达到年生产45万吨合金钢坯的能力。项目年运行工作时间为330天。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45.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4.66%。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各污染物最大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100%,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浓度占标率≤30%;污染物叠加背景浓度-削减污染源后,敏感目标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非正常工况时,网格点PM10超标,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建设单位应减少污染排放直至停止生产,同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设置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出现异常,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排放事故的发生。 2.地表水: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地下水:项目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在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土壤:企业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5.噪声: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最近敏感点柏油班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固废: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设置了危废暂存间以及一般固废存放场所,并按照要求采取相关的措施,同时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通过回用、外委处置等措施,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7.生态: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工程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区域内无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古树名木资源分布,项目对动植物及生态系统的影响小。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1)生产主厂房(设有大门)封闭处理,废钢和原料储存于厂棚内、场地面全部硬化,废钢采用液压剪进行剪切。(2)物料全部采用封闭料棚储存,料场地面全部硬化,料场出口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物料运输采用封闭方式运输。(3)电炉一次烟气采用“第四孔排烟+燃烧+换热+沉降+水冷喷雾+覆膜布袋除尘”收集和处置后排放;二次烟气采用“密闭罩+屋顶罩+玻璃纤维布袋除尘器”收集和处置后排放;合金钢料仓废气、LF精炼炉半密罩收集废气、VD炉半密闭罩收集废气、连铸中间包修砌废气、大包回转台、连铸中间包修砌、翻包区域、铸余渣倾倒等区域集气罩收集的废气一起经玻璃纤维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外排;钢渣热焖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湿电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水:(1)厂区收集初期雨水全部用于连铸浊循环补充水,不外排。(2)项目分别设置间接冷却软水循环水系统及浊循环水系统;生产废水主要是生产净循环排污水、软水站再生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3)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或道路洒水,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厂房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震、加装消音器、厂内绿化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钢渣、精炼炉和钢包修砌废气除尘灰外售;废耐火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废矿物油、电炉除尘灰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需进行属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处置;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当地环卫站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优化总图布置和建筑布设;柴油储存于柴油储罐内且设置围堰;废机油、电炉除尘灰分别贮存于各自危废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和处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整改及建设,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浊循环水系统水池总容积大于系统内在线水量,设置1200m3事故水池,加强管理,防止废水非正常排放;落实全厂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跟踪监测;建设单位须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1月5日起通过“ (略) 网站”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2020年5月26日起通过“ (略) 网站”、《大理日报》以及在哈腊左村委会等关心点张贴公告进行第二次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2023年12月11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0871-*、0871-*(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西山区广福路1002号 传 真:0871-*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5万吨合金钢产能置换项目(结构优化升级项目) |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所在区域现属于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属材料加工制造功能区 | (略) | 云南博曦 (略) | 项目拟建1座70吨的合金钢电炉、1座70吨LF精炼炉、1座VD精炼炉、1座四机四流连铸机及其配套设施,达到年生产45万吨合金钢坯的能力。项目年运行工作时间为330天。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45.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4.66%。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各污染物最大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100%,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浓度占标率≤30%;污染物叠加背景浓度-削减污染源后,敏感目标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非正常工况时,网格点PM10超标,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建设单位应减少污染排放直至停止生产,同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设置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出现异常,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排放事故的发生。 2.地表水: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地下水:项目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在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土壤:企业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5.噪声: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最近敏感点柏油班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固废: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设置了危废暂存间以及一般固废存放场所,并按照要求采取相关的措施,同时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通过回用、外委处置等措施,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7.生态: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工程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区域内无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古树名木资源分布,项目对动植物及生态系统的影响小。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1)生产主厂房(设有大门)封闭处理,废钢和原料储存于厂棚内、场地面全部硬化,废钢采用液压剪进行剪切。(2)物料全部采用封闭料棚储存,料场地面全部硬化,料场出口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物料运输采用封闭方式运输。(3)电炉一次烟气采用“第四孔排烟+燃烧+换热+沉降+水冷喷雾+覆膜布袋除尘”收集和处置后排放;二次烟气采用“密闭罩+屋顶罩+玻璃纤维布袋除尘器”收集和处置后排放;合金钢料仓废气、LF精炼炉半密罩收集废气、VD炉半密闭罩收集废气、连铸中间包修砌废气、大包回转台、连铸中间包修砌、翻包区域、铸余渣倾倒等区域集气罩收集的废气一起经玻璃纤维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外排;钢渣热焖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湿电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水:(1)厂区收集初期雨水全部用于连铸浊循环补充水,不外排。(2)项目分别设置间接冷却软水循环水系统及浊循环水系统;生产废水主要是生产净循环排污水、软水站再生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3)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或道路洒水,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厂房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震、加装消音器、厂内绿化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钢渣、精炼炉和钢包修砌废气除尘灰外售;废耐火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废矿物油、电炉除尘灰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需进行属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处置;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当地环卫站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优化总图布置和建筑布设;柴油储存于柴油储罐内且设置围堰;废机油、电炉除尘灰分别贮存于各自危废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和处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整改及建设,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浊循环水系统水池总容积大于系统内在线水量,设置1200m3事故水池,加强管理,防止废水非正常排放;落实全厂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跟踪监测;建设单位须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1月5日起通过“ (略) 网站”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2020年5月26日起通过“ (略) 网站”、《大理日报》以及在哈腊左村委会等关心点张贴公告进行第二次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2023年12月11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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