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昌南大道南侧、红塔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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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昌南大道南侧、红塔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等文件规定,景德镇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委托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略) 昌南大道南侧、红塔路西侧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初步调查报告。现将《景德镇市昌南大道南侧、红塔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景德镇市昌南大道南侧、红塔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 (略) (略) 昌南大道南侧、红塔路西侧,地块中心点坐标为117° 14"37.24675"E、29° 19" 46.62415" N,占地面积约为78082.65m2(约为117.12亩)。

项目业主:景德镇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 地块现状:该地块历史用途为林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公路用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及水田,历史上未进行工业开发利用,目前正拟作为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该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二、调查方案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方案简述如下: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赣环土壤〔2022〕1号)等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现状为农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原则上开展第一阶段调查即可,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追溯至原始状态)均无可能的污染源(须附相关佐证材料),原则上不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无法直接判定上述情况(不能通过检测等手段判定),则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三、调查结论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工作,编制了《景德镇市昌南大道南侧、红塔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于**日通过专家评审。根据现场勘查、人员访谈、资料收集,本地块当前及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对本地块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公共咨询途径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对《景德镇市昌南大道南侧、红塔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日-11月12日(7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珠山区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链接: http://** 提取码: trsf

编制单位: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浙大科技园D区

联系电话:0791-*邮箱:*@*26.com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日

, (略) ,景德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等文件规定,景德镇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委托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略) 昌南大道南侧、红塔路西侧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初步调查报告。现将《景德镇市昌南大道南侧、红塔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景德镇市昌南大道南侧、红塔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 (略) (略) 昌南大道南侧、红塔路西侧,地块中心点坐标为117° 14"37.24675"E、29° 19" 46.62415" N,占地面积约为78082.65m2(约为117.12亩)。

项目业主:景德镇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 地块现状:该地块历史用途为林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公路用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及水田,历史上未进行工业开发利用,目前正拟作为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该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二、调查方案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方案简述如下: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赣环土壤〔2022〕1号)等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现状为农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原则上开展第一阶段调查即可,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追溯至原始状态)均无可能的污染源(须附相关佐证材料),原则上不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无法直接判定上述情况(不能通过检测等手段判定),则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三、调查结论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工作,编制了《景德镇市昌南大道南侧、红塔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于**日通过专家评审。根据现场勘查、人员访谈、资料收集,本地块当前及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对本地块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公共咨询途径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对《景德镇市昌南大道南侧、红塔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日-11月12日(7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珠山区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链接: http://** 提取码: trsf

编制单位: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浙大科技园D区

联系电话:0791-*邮箱:*@*26.com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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