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奥飞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22万吨、塑料卫浴配件3万吨、浴室柜2万套、进水软管1000万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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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奥飞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22万吨、塑料卫浴配件3万吨、浴室柜2万套、进水软管1000万米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奥 (略) 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22万吨、塑料卫浴配件3万吨、浴室柜2万套、进水软管1000万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日—12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奥 (略) 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22万吨、塑料卫浴配件3万吨、浴室柜2万套、进水软管1000万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扶茂工业园茂盛西路

  三、建设单位:福建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22万吨、塑料卫浴配件3万吨、浴室柜2万套、进水软管1000万米

  (2)建设单位:福建奥 (略)

  (3)总投资:10000万元

  (4)建设地点: (略) (略) 经济开发区扶茂工业园茂盛西路

  (5)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项目预计招聘职工人数约2000人,其中1500人住厂,设有食堂。生产天数300天,压铸工序每天生产16小时,双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时间为7:30-15:30、16:00-24:00;重力铸造为昼间生产,日工作

  时间为12小时,工作时间为8:00-12:00、14:00-18:00、20:00-24:00;红冲、冷

  镦工序均为昼间生产,单班制,每班10小时,工作时间为8:00-12:00、14:00-18:00、

  20:00-22:00;其余工序为昼间生产,单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时间8:00-12:00、

  14:00-18:00。项目10#厂房、19#厂房距离珠渊村较近,主要从事水暖厨卫组装、

  试水区,涉及主要生产工艺为组装、试水、检验工序,工作时间为8:00-12:00、

  14:00-18:00。

  (6)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8万平方米。

  (7)生产规模: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22万吨、塑料卫浴配件3万吨、浴

  室柜2万套、进水软管1000万米。

  (8)评价区域:本报告评价区域主要为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厂房、配套用房,其中18#5楼东侧厂房(面积1800m2)已出租给 (略) 从事浴室柜生产,目前 (略) 已在办理环保手续,本报告不再重复评价。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汇入化粪池,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45mg/L”) (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

  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清砂废气,红冲成型废气,熔化、浇注废气,熔化、压铸废气,冷镦废气,抛光废气,焊接废气,下料废气,砂光废气,

  注塑废气,冷镦废气和喷漆、烘干废气以及食堂烹饪产生的油烟,主要污染物为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油雾和油烟。

  项目清砂废气、熔化、浇注废气、熔化、压铸废气、清砂废气属于铸造生产单元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颗

  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表1排放限值,鉴于该标准未规定浇注工序非*烷总烃排放限值,项目浇注区

  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参照《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表面涂装”工序标准限值。

  项目冷镦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油雾,检索国家 (略) 地方标准,国家国

  标、 (略) 地标均没有冷镦过程产生的油雾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冷

  镦废气中油雾参照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

  标准限值。

  项目红冲成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检索国家 (略) 地方标准,国家国标、 (略) 地标均没有红冲成型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限值的相关标准,

  且考虑项目红冲废气与铸造废气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因此,本评价红冲成型

  废气排放限值参照铸造废气排放限值。

  项目铸、锻件毛坯抛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铸、锻件毛坯抛光废气排

  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落砂、清理”

  工序排放限值。

  由于树脂砂有机物在使用过程中会挥发到空气中,产生恶臭,本项目以臭气

  浓度计,产生于制芯、浇注工序,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项目注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合

  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

  项目部分浴室柜需要进行喷漆,喷漆材料采用水性漆,喷漆、烘干过程中会有少量的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

  表1“家具制造”行业标准限值。鉴于项目注塑废气和喷漆、烘干废气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标准从严取值,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家具制造”行业标准限值。

  项目设有员工食堂,食堂烹饪产生的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

  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

  项目使用热熔胶封边,封边过程中会有少量的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根据以上根据分析,项目无

  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和非*烷总烃,考虑到项目排放的废气种类较

  多,同一个污染物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排放标准,导致同一污染物可

  能存在多个排放限值,因此,本评价通过比较各标准排放限值,从严取值。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建成投产后,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利用厂界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的情况下,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西侧、西南侧临近珠渊村,生产区距离敏感点最近距离约22米,主要布置组装、试水等低噪声的生产工序,且夜间不进行生产;东侧隔空地为溪洲村,

  主要布置铸造、机加工等,生产区距离溪洲村最近距离约102米,且根据噪声预

  测结果可知,项目各敏感点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5dB),因此,项目生产噪声经过采取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不合格铸件、锻件、炉渣、金属边角料和金属屑、不合格产品、废橡胶管、废不锈钢编织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木屑、

  木板边角料、漆渣、废砂芯、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冷镦油、废乳化液、原辅

  料空桶以及生活垃圾。

  炉渣(除铝合金熔化产生的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木屑、木板边角料、废橡胶管、不锈钢编织管和漆渣等可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外卖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砂芯收集后交由专业厂家处理后再返回本项目继续使用;不合格铸件、锻件经收集后重新回炉利用;金属边角料、金属屑、不合格产品收集后部分可作为生产原料重新用于生产,其余的外售给相关企业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设置收集点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原辅料空桶暂存于危废间,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冷镦油、废乳化液等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铝合金熔化产生的炉渣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后交由相关冶炼企业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奥 (略) 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22万吨、塑料卫浴配件3万吨、浴室柜2万套、进水软管1000万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日—12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奥 (略) 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22万吨、塑料卫浴配件3万吨、浴室柜2万套、进水软管1000万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扶茂工业园茂盛西路

  三、建设单位:福建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22万吨、塑料卫浴配件3万吨、浴室柜2万套、进水软管1000万米

  (2)建设单位:福建奥 (略)

  (3)总投资:10000万元

  (4)建设地点: (略) (略) 经济开发区扶茂工业园茂盛西路

  (5)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项目预计招聘职工人数约2000人,其中1500人住厂,设有食堂。生产天数300天,压铸工序每天生产16小时,双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时间为7:30-15:30、16:00-24:00;重力铸造为昼间生产,日工作

  时间为12小时,工作时间为8:00-12:00、14:00-18:00、20:00-24:00;红冲、冷

  镦工序均为昼间生产,单班制,每班10小时,工作时间为8:00-12:00、14:00-18:00、

  20:00-22:00;其余工序为昼间生产,单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时间8:00-12:00、

  14:00-18:00。项目10#厂房、19#厂房距离珠渊村较近,主要从事水暖厨卫组装、

  试水区,涉及主要生产工艺为组装、试水、检验工序,工作时间为8:00-12:00、

  14:00-18:00。

  (6)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8万平方米。

  (7)生产规模: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22万吨、塑料卫浴配件3万吨、浴

  室柜2万套、进水软管1000万米。

  (8)评价区域:本报告评价区域主要为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厂房、配套用房,其中18#5楼东侧厂房(面积1800m2)已出租给 (略) 从事浴室柜生产,目前 (略) 已在办理环保手续,本报告不再重复评价。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汇入化粪池,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45mg/L”) (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

  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清砂废气,红冲成型废气,熔化、浇注废气,熔化、压铸废气,冷镦废气,抛光废气,焊接废气,下料废气,砂光废气,

  注塑废气,冷镦废气和喷漆、烘干废气以及食堂烹饪产生的油烟,主要污染物为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油雾和油烟。

  项目清砂废气、熔化、浇注废气、熔化、压铸废气、清砂废气属于铸造生产单元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颗

  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表1排放限值,鉴于该标准未规定浇注工序非*烷总烃排放限值,项目浇注区

  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参照《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表面涂装”工序标准限值。

  项目冷镦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油雾,检索国家 (略) 地方标准,国家国

  标、 (略) 地标均没有冷镦过程产生的油雾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冷

  镦废气中油雾参照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

  标准限值。

  项目红冲成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检索国家 (略) 地方标准,国家国标、 (略) 地标均没有红冲成型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限值的相关标准,

  且考虑项目红冲废气与铸造废气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因此,本评价红冲成型

  废气排放限值参照铸造废气排放限值。

  项目铸、锻件毛坯抛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铸、锻件毛坯抛光废气排

  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落砂、清理”

  工序排放限值。

  由于树脂砂有机物在使用过程中会挥发到空气中,产生恶臭,本项目以臭气

  浓度计,产生于制芯、浇注工序,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项目注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合

  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

  项目部分浴室柜需要进行喷漆,喷漆材料采用水性漆,喷漆、烘干过程中会有少量的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

  表1“家具制造”行业标准限值。鉴于项目注塑废气和喷漆、烘干废气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标准从严取值,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家具制造”行业标准限值。

  项目设有员工食堂,食堂烹饪产生的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

  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

  项目使用热熔胶封边,封边过程中会有少量的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根据以上根据分析,项目无

  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和非*烷总烃,考虑到项目排放的废气种类较

  多,同一个污染物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排放标准,导致同一污染物可

  能存在多个排放限值,因此,本评价通过比较各标准排放限值,从严取值。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建成投产后,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利用厂界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的情况下,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西侧、西南侧临近珠渊村,生产区距离敏感点最近距离约22米,主要布置组装、试水等低噪声的生产工序,且夜间不进行生产;东侧隔空地为溪洲村,

  主要布置铸造、机加工等,生产区距离溪洲村最近距离约102米,且根据噪声预

  测结果可知,项目各敏感点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5dB),因此,项目生产噪声经过采取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不合格铸件、锻件、炉渣、金属边角料和金属屑、不合格产品、废橡胶管、废不锈钢编织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木屑、

  木板边角料、漆渣、废砂芯、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冷镦油、废乳化液、原辅

  料空桶以及生活垃圾。

  炉渣(除铝合金熔化产生的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木屑、木板边角料、废橡胶管、不锈钢编织管和漆渣等可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外卖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砂芯收集后交由专业厂家处理后再返回本项目继续使用;不合格铸件、锻件经收集后重新回炉利用;金属边角料、金属屑、不合格产品收集后部分可作为生产原料重新用于生产,其余的外售给相关企业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设置收集点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原辅料空桶暂存于危废间,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冷镦油、废乳化液等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铝合金熔化产生的炉渣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后交由相关冶炼企业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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