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15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6-*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运河街道花园路行政审批局8楼809室环保办公室。
邮 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准文号 | 批准日期 | 批文 |
1 | 关于潘迪智能家居(邳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徐邳环项表[2023]073号 | 2023年12月12日 | 见附件 |
2 | (略) (略) 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徐邳环项表[2023]074号 | 2023年12月13日 | 见附件 |
3 | 关于江苏实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徐邳环项书[2023]011号 | 2023年12月2日 | 见附件 |
4 | 关于江苏燕龙 (略) 生态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徐邳环项书[2023]012号 | 2023年12月11日 | 见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15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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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运河街道花园路行政审批局8楼809室环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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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潘迪智能家居(邳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徐邳环项表[2023]073号 | 2023年12月12日 | 见附件 |
2 | (略) (略) 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徐邳环项表[2023]074号 | 2023年12月13日 | 见附件 |
3 | 关于江苏实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徐邳环项书[2023]011号 | 2023年12月2日 | 见附件 |
4 | 关于江苏燕龙 (略) 生态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徐邳环项书[2023]012号 | 2023年12月11日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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