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龙南江河矿业有限公司社迳红旗林场钾长石矿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对龙南江河矿业有限公司社迳红旗林场钾长石矿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 (略) 社迳红旗林场钾长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全南县城厢镇桃李路9号
全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18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社迳红旗林场钾长石矿项目 | (略) 全南县社迳乡红旗林场 | (略) | 赣州 (略) | (略) 社迳红旗林场钾长石矿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略) 全南县社迳乡红旗林场,地理坐标为北纬25°4′30″,东经114°44′44″,项目改扩建后无新增用地,即占地面积为4.43hm2。本项目中钾长石属于B1020化学矿采选,脉石英属于B1019粘土及其他土石砂开采。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开采方式为分台阶自上而下露天开采方式,1.2万吨/年采矿服务年限超规定年限(服务年限为4年,不含基建期);即生产规模由1.2万t/a核增至2.6万t/a(其中钾长石矿粉20869吨、脉石英矿粉5131吨)。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矿区范围、开拓方式、开采方法、开采矿层及地面生产系统等均无变化。 | (1)废气 烘干、球磨粉尘:烘干、球磨粉尘经引风机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一套静电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达标后经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在矿石卸料、给料、装载等无组织粉尘易产生的生产区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加强通风,对物料加强贮运管理,在厂区空地、路边进行绿化,形成多层次隔离带与防护林带,以降低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废水,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无废水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矿坑涌水、淋溶水经过容积为3000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通过容积为20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 (3)噪声 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沉淀池底泥、除铁固废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石外售处置、表土在退役期时用于表土回填;机修固废由维修单位进行回收;球磨产生的废磨球外售废品收购单位;废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单位。 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按照该标准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新建1个排土场(堆放表土)、1个占地面积为3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其他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防渗漏,并设置围挡,涉及液体、水固废应采用专业容器盛放,暂存的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运及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为20m2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废机油、废机油桶,地面和墙裙采用混凝土+耐酸地砖防腐防渗,并采用环氧树脂胶泥勾缝,地砖表面放置若干塑料托盘,桶装废机油放在托盘内,防止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 (略) 社迳红旗林场钾长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全南县城厢镇桃李路9号
全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18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社迳红旗林场钾长石矿项目 | (略) 全南县社迳乡红旗林场 | (略) | 赣州 (略) | (略) 社迳红旗林场钾长石矿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略) 全南县社迳乡红旗林场,地理坐标为北纬25°4′30″,东经114°44′44″,项目改扩建后无新增用地,即占地面积为4.43hm2。本项目中钾长石属于B1020化学矿采选,脉石英属于B1019粘土及其他土石砂开采。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开采方式为分台阶自上而下露天开采方式,1.2万吨/年采矿服务年限超规定年限(服务年限为4年,不含基建期);即生产规模由1.2万t/a核增至2.6万t/a(其中钾长石矿粉20869吨、脉石英矿粉5131吨)。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矿区范围、开拓方式、开采方法、开采矿层及地面生产系统等均无变化。 | (1)废气 烘干、球磨粉尘:烘干、球磨粉尘经引风机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一套静电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达标后经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在矿石卸料、给料、装载等无组织粉尘易产生的生产区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加强通风,对物料加强贮运管理,在厂区空地、路边进行绿化,形成多层次隔离带与防护林带,以降低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废水,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无废水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矿坑涌水、淋溶水经过容积为3000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通过容积为20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 (3)噪声 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沉淀池底泥、除铁固废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石外售处置、表土在退役期时用于表土回填;机修固废由维修单位进行回收;球磨产生的废磨球外售废品收购单位;废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单位。 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按照该标准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新建1个排土场(堆放表土)、1个占地面积为3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其他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防渗漏,并设置围挡,涉及液体、水固废应采用专业容器盛放,暂存的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运及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为20m2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废机油、废机油桶,地面和墙裙采用混凝土+耐酸地砖防腐防渗,并采用环氧树脂胶泥勾缝,地砖表面放置若干塑料托盘,桶装废机油放在托盘内,防止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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