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石台县金鑫集团厂区内废弃采坑存在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底层边坡未复绿、老宕口东北角孤石裸露),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 (略) 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石台县金鑫集团厂区内废弃采坑存在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底层边坡未复绿、老宕口东北角孤石裸露)。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台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根据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对靠帮平台进行覆土种树,采取堆土方式抬升标高遮挡+85平台边坡,对孤石加以清理,并对该区域全面复绿。
四、目标任务
矿山生态修复整改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1、对原废弃采坑老宕口采场+85m底盘进行覆土至+89m,边坡角43°;在+89m标高沿原矿边坡向外5m处开始覆土回填至+94m,边坡角45°;在+94m标高沿原矿边坡向外5m处覆土回填至+100m,边坡角45°。已覆土总方量约40010m3。三级台阶栽植乔木、灌木方式进行复绿,共种植乔木600棵,灌木700棵,种植间隔3.5m,播散草籽100公斤。
2、对孤石进行爆破,将地面爆破修整至+83m,对此区域进行覆土5900m3,栽植女贞树250株并撒播草籽。
3、持续加强绿化区后期养护。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
电子邮箱:*@*q.com。
2023年12月18日
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石台县金鑫集团厂区内废弃采坑存在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底层边坡未复绿、老宕口东北角孤石裸露),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 (略) 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石台县金鑫集团厂区内废弃采坑存在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底层边坡未复绿、老宕口东北角孤石裸露)。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台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根据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对靠帮平台进行覆土种树,采取堆土方式抬升标高遮挡+85平台边坡,对孤石加以清理,并对该区域全面复绿。
四、目标任务
矿山生态修复整改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1、对原废弃采坑老宕口采场+85m底盘进行覆土至+89m,边坡角43°;在+89m标高沿原矿边坡向外5m处开始覆土回填至+94m,边坡角45°;在+94m标高沿原矿边坡向外5m处覆土回填至+100m,边坡角45°。已覆土总方量约40010m3。三级台阶栽植乔木、灌木方式进行复绿,共种植乔木600棵,灌木700棵,种植间隔3.5m,播散草籽100公斤。
2、对孤石进行爆破,将地面爆破修整至+83m,对此区域进行覆土5900m3,栽植女贞树250株并撒播草籽。
3、持续加强绿化区后期养护。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
电子邮箱:*@*q.com。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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