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湾片区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郁南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湾片区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略) 和房屋管理中心:
《关于郁南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湾片区)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加快我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经县政府十七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同意,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12-*-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郁南县大湾镇内。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两栋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约2.17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0.67万平方米,提供350套租赁住房。主要工程为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地下室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工程、场地工程、安防安装、消防工程、电力工程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4年03月动工,2025年09月竣工。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55.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0.89万元、预备费333.33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除 (略) 补助资金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结余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申请中 (略) 专项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政府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落实好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
九、请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优化设计方案,坚持用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切实控制项目投资规模。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批。
十、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时间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略) 和房屋管理中心:
《关于郁南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湾片区)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加快我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经县政府十七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同意,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12-*-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郁南县大湾镇内。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两栋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约2.17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0.67万平方米,提供350套租赁住房。主要工程为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地下室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工程、场地工程、安防安装、消防工程、电力工程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4年03月动工,2025年09月竣工。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55.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0.89万元、预备费333.33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除 (略) 补助资金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结余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申请中 (略) 专项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政府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落实好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
九、请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优化设计方案,坚持用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切实控制项目投资规模。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批。
十、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时间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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