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审改〔2023〕1号灵川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灵川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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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审改〔2023〕1号灵川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灵川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川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

灵审改〔2023〕1号 

灵川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2023年灵川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

“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23年灵川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灵川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灵川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

“微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2023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和灵川县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略) 场主体活力,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打造灵川县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观念,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便民利企“微改革”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升企业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推动全县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二、工作目标

总结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两年以来的工作经验,分类梳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深化一批改革成效初显、仍需优化提升的措施。新增一批符合企业和群众需求、具备推广潜力的措施,持续发挥“微改革”便民利企作用,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服务灵川经济社会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提升一批“微改革”措施

1.持续推广智能手机“掌上办”。进一步推广应用“智桂通”,加“政、商、民、客”各领域移动应用汇聚,扩大“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圈,实现更多便民利企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到2023年底,配合自治区推动“智桂通”移动应用总数达到2000个。〔牵头单位:县政管办;配合单位:县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2.深化电子证照亮证服务。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提升部门专业业务办理系统与桂通办平台对接深度和广度,深化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汇聚和共享应用,创建更多亮证服务,丰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3.深化简单事项“免证办”。依托电子证照信息共享,群众和企业通过“智桂通”APP实名认证登录后,实现更多事项出示电子身份信息即可办理。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共享数据,推动更多事项“免填表”“免证办”。〔牵头单位:县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4.优化营业执照“微信快办”服务。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完善手机移动端“广西企业开办微信办照”功能,丰富企业开办业务渠道,实现足不出户掌上办事,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5.扩大办事导引“白话化改革”范围。进一步梳理因政策理解难度大造成跑动次数多的涉民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办事指南等导引服务“白话化改革”,从群众视角出发,采用视频、动漫、图表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对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直白注解和说明,将法律法规、政策语言转换成“百姓语言”,对常见的问题进行细致解答,推动各年龄层次和文化程度的申请人办事更轻松、准确和高效。〔牵头单位:县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6.扩大简单事项“随处办”范围。进一步加强政银、政邮合作,拓展政务服务供给渠道。依托银行、邮政网点自助终端服务资源,建立完善“自助办”“帮办代办”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下沉,巩固拓展“随处办”服务格局。〔牵头单位:县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7.优化全险种待遇核定信息告知服务。依托广西“数字人社”业务经办系统,通过系统自动检索、比对,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审核、停发等全流程信息和工伤保险新增定期待遇核定金额主动短信告知参保人,参保人无需查询即可了解待遇核定、发放情况等信息。〔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二)新增一批“微改革”举措

1.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全程网办。探索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章程核准等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进一步优化申办服务,提高社会组织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2.推行免现场勘验环节告知承诺制。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变更执业登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地址变更)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推行现场勘验环节承诺审批外,新增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有效期和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3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现场勘验环节承诺审批制。以上事项在提交申请并获受理后60个工作日内补正程序。〔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3.推行一键获知涉税风险与提示提醒。配合上级整合税务机关各系统数据,将纳税人应报未报、应缴未缴等相关风险信息以及自身可享税费优惠政策内容、待办涉税缴费事项等信息进行归集,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时一键获知;同时建立风险、提示、提醒事项与电子税务局具体业务办理模块的有效链接,实现“提示、提醒、办理”一体化服务。(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4.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配合上级推行智能化办税,提供“电子税务局”“离线申报软件”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3个在线无纸化申报渠道,除“四类”企业外,对所有出口企业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备案单证无纸化等“非接触”便利措施,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压缩企业办理时间和成本。全区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全区一、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一类出口企业退税当日办结,二类出口企业退税3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5.实现广西税务APP移动端简易处罚功能。配合上级拓展“非接触式”办税范围,在广西税务APP新增首违不罚和简易处罚功能,便利纳税人掌上办理相关业务。(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6.拓展全区个人医保账户代缴居民医保功能。配合上级通过跨部门系统开发,支持广西区域范围内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缴纳亲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减轻家庭成员的缴费负担,更好地利用医保沉淀资金。(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医保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7.实现纳税信用修复办理主动提醒。对于存在纳税信用失分且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在修复期内对纳税人进行主动提醒并提供简便信息修复渠道,帮助纳税人有效更正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纳税信用修复。(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8.推行征纳互动平台。通过“桂税e点通”征纳互动平台实现“厅线联办”,纳税缴费人既可直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也可实现 (略) 税务局。税务部门对纳税缴费人诉求即时响应。(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9.提升跨境缴税便捷性。进一步完善跨境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申报缴款功能,支持纳税人境外网上申报纳税,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0.上线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通过动态“信用+风险”评估,自动授予可开具发票总金额的信用额度,实现纳税人正常用票与风险管控的动态平衡,压缩发票领用时间,实现“开业即开票”。(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1.推行乡村“足不出户办审批”。将政务服务触角延伸至最“末梢”,突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通过网办、代办、快递办等形式,巩固拓展乡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成果,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村民办事由“少跑路”向“零跑路”迈进。〔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管办;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灵川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林业局、县残联;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2.推行证照到期提醒政务“小闹钟”服务。依托业务办理系统办件信息,建立证照文书和承诺审批到期预警机制,实现证照、履诺到期状态自动巡检识别,通过证照持证主体代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前给个人或企业法人发送证照到期提醒短信,避免群众或企业因忘办、漏办导致证照到期对日常生活或企业经营造成困扰。〔牵头单位:县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3.推行“多勘合一”改革。整合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申请的多个审批事项现场勘验事项,将原先串联的多次反复勘验变为并联的一次勘验,靠前服务,超前指导,减少勘验次数,最大幅度缩短了勘验时间,为企业群众节约办事成本,实现同一项目一次受理、一次勘验、一次完成。〔责任单位:县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4.探索开展政务大厅7×24小时政务服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通过将一体化自助服务机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打造“24小时政务 (略) ”、推行线上便捷取号及预约双休办件和申请材料自助快递流转等方式,探索开展7×24小时政务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全天候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县政管办;配合单位:县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5.开展“交管窗口周末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办理交管业务与工作时间相冲突的困难,群众在周末可办理期满换证、遗失补证、转入换证、驾驶证延期、变更联系方式、抵押业务、补(换)领机动车号牌、核发免检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注销登记等业务。〔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6.打造灵川公安“户政服务云窗口”平台。以“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为技术突破口,打造集业务申请、在线办理、便民服务、网上支付等功能于一体,涵盖户口迁移、出生死亡、变更更正、恢复户口、身份证办理、证明开具、查询下载共9大类56项常用户政业务的“户政服务云窗口”平台。群众只需关注“桂警通办”微信公众号,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上传身份证证件照片,通过刷脸、录音,将认证短视频上传到“户政服务云窗口”进行后台比对,确认无误后,即可享受“云窗口”提供的56项户政业务“一网办结”服务。〔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7.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群众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略) 房屋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难度和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8.实现医保移动支付。依托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在手机上就能实现就医全过程实时医保结算,变窗口缴费为“指尖”缴费、“码上”缴费,真正实现让数据“跑多路”群众“坐着等”,减少因排队引起的人群聚集及缴费等待,实现免排队、零接触、秒支付,省时、省力,实现医保结算一站到位,真正打通医保缴费与移动支付之间的壁垒。〔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9.推行企业登记注册预约上门服务。对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重大项目企业、不方便到窗口现场办理或网上登记注册存在问题的企业,可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话或现场预约上门办理此业务,让审批人员主动“跑起来”,切实为企业发展“减负”,当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店小二”。〔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20.推行不动产登记预约上门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办事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在不动产登记的实际问题,对老、弱、病、残等无法到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特殊人群,可通过填写《绿色通道申请单》申请上门服务。〔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21.推行区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管理服务。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购药,实行“免备案”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便民利企“微改革”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各项“微改革”措施方案,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鼓励各有关单位在落实方案中各项“微改革”举措基础上,深化调查研究,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从工作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创新更多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措施,让改革惠及更多群众、更广范围。

(二)强化政策解读。县各有关部门要把“微改革”政策解读工作作为“微改革”工作的重要一环,积极主动地通过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对改革内容开展“白话化革命”政策解读,让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成为灵川家喻户晓的政务服务品牌,人人想用“微改革”,人人会用“微改革”,人人受益于“微改革”。

(三)加强指导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海报、视频等多种方式宣传“微改革”,引导企业群众应用“微改革”,在不断实践过程中提升“微改革”。持续做好改革实施情况报送工作,于每月月底前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工作成效报送牵头单位,并由牵头单位将各项“微改革”实施情况汇总后报送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有关单位名单

灵川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印发

附件

有关单位名单

县新闻出版局,县民宗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价格认证中心),县教育局,县工信和商贸局(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县商贸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县房产服务中心、县房改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医保局, (略) 管理监督局,县档案局,县气象局,灵川生态环境局,县残联,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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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

灵审改〔2023〕1号 

灵川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2023年灵川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

“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23年灵川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灵川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灵川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

“微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2023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和灵川县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略) 场主体活力,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打造灵川县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观念,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便民利企“微改革”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升企业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推动全县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二、工作目标

总结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两年以来的工作经验,分类梳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深化一批改革成效初显、仍需优化提升的措施。新增一批符合企业和群众需求、具备推广潜力的措施,持续发挥“微改革”便民利企作用,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服务灵川经济社会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提升一批“微改革”措施

1.持续推广智能手机“掌上办”。进一步推广应用“智桂通”,加“政、商、民、客”各领域移动应用汇聚,扩大“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圈,实现更多便民利企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到2023年底,配合自治区推动“智桂通”移动应用总数达到2000个。〔牵头单位:县政管办;配合单位:县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2.深化电子证照亮证服务。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提升部门专业业务办理系统与桂通办平台对接深度和广度,深化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汇聚和共享应用,创建更多亮证服务,丰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3.深化简单事项“免证办”。依托电子证照信息共享,群众和企业通过“智桂通”APP实名认证登录后,实现更多事项出示电子身份信息即可办理。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共享数据,推动更多事项“免填表”“免证办”。〔牵头单位:县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4.优化营业执照“微信快办”服务。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完善手机移动端“广西企业开办微信办照”功能,丰富企业开办业务渠道,实现足不出户掌上办事,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5.扩大办事导引“白话化改革”范围。进一步梳理因政策理解难度大造成跑动次数多的涉民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办事指南等导引服务“白话化改革”,从群众视角出发,采用视频、动漫、图表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对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直白注解和说明,将法律法规、政策语言转换成“百姓语言”,对常见的问题进行细致解答,推动各年龄层次和文化程度的申请人办事更轻松、准确和高效。〔牵头单位:县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6.扩大简单事项“随处办”范围。进一步加强政银、政邮合作,拓展政务服务供给渠道。依托银行、邮政网点自助终端服务资源,建立完善“自助办”“帮办代办”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下沉,巩固拓展“随处办”服务格局。〔牵头单位:县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7.优化全险种待遇核定信息告知服务。依托广西“数字人社”业务经办系统,通过系统自动检索、比对,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审核、停发等全流程信息和工伤保险新增定期待遇核定金额主动短信告知参保人,参保人无需查询即可了解待遇核定、发放情况等信息。〔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二)新增一批“微改革”举措

1.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全程网办。探索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章程核准等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进一步优化申办服务,提高社会组织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2.推行免现场勘验环节告知承诺制。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变更执业登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地址变更)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推行现场勘验环节承诺审批外,新增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有效期和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3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现场勘验环节承诺审批制。以上事项在提交申请并获受理后60个工作日内补正程序。〔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3.推行一键获知涉税风险与提示提醒。配合上级整合税务机关各系统数据,将纳税人应报未报、应缴未缴等相关风险信息以及自身可享税费优惠政策内容、待办涉税缴费事项等信息进行归集,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时一键获知;同时建立风险、提示、提醒事项与电子税务局具体业务办理模块的有效链接,实现“提示、提醒、办理”一体化服务。(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4.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配合上级推行智能化办税,提供“电子税务局”“离线申报软件”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3个在线无纸化申报渠道,除“四类”企业外,对所有出口企业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备案单证无纸化等“非接触”便利措施,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压缩企业办理时间和成本。全区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全区一、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一类出口企业退税当日办结,二类出口企业退税3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5.实现广西税务APP移动端简易处罚功能。配合上级拓展“非接触式”办税范围,在广西税务APP新增首违不罚和简易处罚功能,便利纳税人掌上办理相关业务。(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6.拓展全区个人医保账户代缴居民医保功能。配合上级通过跨部门系统开发,支持广西区域范围内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缴纳亲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减轻家庭成员的缴费负担,更好地利用医保沉淀资金。(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医保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7.实现纳税信用修复办理主动提醒。对于存在纳税信用失分且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在修复期内对纳税人进行主动提醒并提供简便信息修复渠道,帮助纳税人有效更正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纳税信用修复。(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8.推行征纳互动平台。通过“桂税e点通”征纳互动平台实现“厅线联办”,纳税缴费人既可直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也可实现 (略) 税务局。税务部门对纳税缴费人诉求即时响应。(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9.提升跨境缴税便捷性。进一步完善跨境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申报缴款功能,支持纳税人境外网上申报纳税,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0.上线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通过动态“信用+风险”评估,自动授予可开具发票总金额的信用额度,实现纳税人正常用票与风险管控的动态平衡,压缩发票领用时间,实现“开业即开票”。(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1.推行乡村“足不出户办审批”。将政务服务触角延伸至最“末梢”,突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通过网办、代办、快递办等形式,巩固拓展乡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成果,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村民办事由“少跑路”向“零跑路”迈进。〔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管办;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灵川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林业局、县残联;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2.推行证照到期提醒政务“小闹钟”服务。依托业务办理系统办件信息,建立证照文书和承诺审批到期预警机制,实现证照、履诺到期状态自动巡检识别,通过证照持证主体代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前给个人或企业法人发送证照到期提醒短信,避免群众或企业因忘办、漏办导致证照到期对日常生活或企业经营造成困扰。〔牵头单位:县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3.推行“多勘合一”改革。整合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申请的多个审批事项现场勘验事项,将原先串联的多次反复勘验变为并联的一次勘验,靠前服务,超前指导,减少勘验次数,最大幅度缩短了勘验时间,为企业群众节约办事成本,实现同一项目一次受理、一次勘验、一次完成。〔责任单位:县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4.探索开展政务大厅7×24小时政务服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通过将一体化自助服务机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打造“24小时政务 (略) ”、推行线上便捷取号及预约双休办件和申请材料自助快递流转等方式,探索开展7×24小时政务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全天候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县政管办;配合单位:县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5.开展“交管窗口周末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办理交管业务与工作时间相冲突的困难,群众在周末可办理期满换证、遗失补证、转入换证、驾驶证延期、变更联系方式、抵押业务、补(换)领机动车号牌、核发免检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注销登记等业务。〔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6.打造灵川公安“户政服务云窗口”平台。以“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为技术突破口,打造集业务申请、在线办理、便民服务、网上支付等功能于一体,涵盖户口迁移、出生死亡、变更更正、恢复户口、身份证办理、证明开具、查询下载共9大类56项常用户政业务的“户政服务云窗口”平台。群众只需关注“桂警通办”微信公众号,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上传身份证证件照片,通过刷脸、录音,将认证短视频上传到“户政服务云窗口”进行后台比对,确认无误后,即可享受“云窗口”提供的56项户政业务“一网办结”服务。〔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政管办;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7.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群众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略) 房屋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难度和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8.实现医保移动支付。依托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在手机上就能实现就医全过程实时医保结算,变窗口缴费为“指尖”缴费、“码上”缴费,真正实现让数据“跑多路”群众“坐着等”,减少因排队引起的人群聚集及缴费等待,实现免排队、零接触、秒支付,省时、省力,实现医保结算一站到位,真正打通医保缴费与移动支付之间的壁垒。〔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9.推行企业登记注册预约上门服务。对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重大项目企业、不方便到窗口现场办理或网上登记注册存在问题的企业,可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话或现场预约上门办理此业务,让审批人员主动“跑起来”,切实为企业发展“减负”,当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店小二”。〔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20.推行不动产登记预约上门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办事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在不动产登记的实际问题,对老、弱、病、残等无法到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特殊人群,可通过填写《绿色通道申请单》申请上门服务。〔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21.推行区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管理服务。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购药,实行“免备案”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便民利企“微改革”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各项“微改革”措施方案,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鼓励各有关单位在落实方案中各项“微改革”举措基础上,深化调查研究,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从工作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创新更多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措施,让改革惠及更多群众、更广范围。

(二)强化政策解读。县各有关部门要把“微改革”政策解读工作作为“微改革”工作的重要一环,积极主动地通过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对改革内容开展“白话化革命”政策解读,让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成为灵川家喻户晓的政务服务品牌,人人想用“微改革”,人人会用“微改革”,人人受益于“微改革”。

(三)加强指导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海报、视频等多种方式宣传“微改革”,引导企业群众应用“微改革”,在不断实践过程中提升“微改革”。持续做好改革实施情况报送工作,于每月月底前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工作成效报送牵头单位,并由牵头单位将各项“微改革”实施情况汇总后报送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有关单位名单

灵川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印发

附件

有关单位名单

县新闻出版局,县民宗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价格认证中心),县教育局,县工信和商贸局(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县商贸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县房产服务中心、县房改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医保局, (略) 管理监督局,县档案局,县气象局,灵川生态环境局,县残联,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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