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关于沙县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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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关于沙县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的通知

   (略) 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水函〔2023〕1110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第一责任人:夏永福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0598-*

  责任人:各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领导

序号

所属

(乡镇街道)

责任人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1

凤岗

陈樟铭

主任

0598-*

2

虬江

朱贵钊

主任

0598-*

3

夏茂

吕辉木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4

青州

陈扬钿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5

高砂

曾德森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6

高桥

刘承坚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7

富口

苏文海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8

大洛

杨志威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9

南霞

谢运军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10

南阳

黄霖贵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11

郑湖

陈兴栋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12

湖源

林珊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职责: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任,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和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政府主体责任。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黄年旺 (略) 沙县区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598-*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下规模水厂)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598-*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为15:00~18:00)

  监督电子邮箱:*@*26.com

  附件:沙县区千人以下规模水厂运行管理责任表

(略) 沙县区水利局

   **日

   (略) 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水函〔2023〕1110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第一责任人:夏永福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0598-*

  责任人:各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领导

序号

所属

(乡镇街道)

责任人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1

凤岗

陈樟铭

主任

0598-*

2

虬江

朱贵钊

主任

0598-*

3

夏茂

吕辉木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4

青州

陈扬钿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5

高砂

曾德森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6

高桥

刘承坚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7

富口

苏文海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8

大洛

杨志威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9

南霞

谢运军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10

南阳

黄霖贵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11

郑湖

陈兴栋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12

湖源

林珊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职责: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任,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和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政府主体责任。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黄年旺 (略) 沙县区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598-*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下规模水厂)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598-*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为15:00~18:00)

  监督电子邮箱:*@*26.com

  附件:沙县区千人以下规模水厂运行管理责任表

(略) 沙县区水利局

   **日

   (略) 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水函〔2023〕1110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第一责任人:夏永福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0598-*

  责任人:各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领导

序号

所属

(乡镇街道)

责任人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1

凤岗

陈樟铭

主任

0598-*

2

虬江

朱贵钊

主任

0598-*

3

夏茂

吕辉木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4

青州

陈扬钿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5

高砂

曾德森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6

高桥

刘承坚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7

富口

苏文海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8

大洛

杨志威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9

南霞

谢运军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10

南阳

黄霖贵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11

郑湖

陈兴栋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12

湖源

林珊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职责: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任,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和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政府主体责任。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黄年旺 (略) 沙县区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598-*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下规模水厂)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598-*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为15:00~18:00)

  监督电子邮箱:*@*26.com

  附件:沙县区千人以下规模水厂运行管理责任表

(略) 沙县区水利局

   **日

   (略) 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水函〔2023〕1110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第一责任人:夏永福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0598-*

  责任人:各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领导

序号

所属

(乡镇街道)

责任人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1

凤岗

陈樟铭

主任

0598-*

2

虬江

朱贵钊

主任

0598-*

3

夏茂

吕辉木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4

青州

陈扬钿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5

高砂

曾德森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6

高桥

刘承坚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7

富口

苏文海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8

大洛

杨志威

党委副书记、镇长

0598-*

9

南霞

谢运军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10

南阳

黄霖贵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11

郑湖

陈兴栋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12

湖源

林珊

党委副书记、乡长

0598-*

  职责: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任,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和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政府主体责任。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黄年旺 (略) 沙县区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598-*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下规模水厂)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598-*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为15:00~18:00)

  监督电子邮箱:*@*26.com

  附件:沙县区千人以下规模水厂运行管理责任表

(略) 沙县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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