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关于沙县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的通知
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关于沙县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的通知
(略) 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水函〔2023〕1110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第一责任人:夏永福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0598-*
责任人:各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领导
序号 | 所属 (乡镇街道) | 责任人 (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凤岗 | 陈樟铭 | 主任 | 0598-* |
2 | 虬江 | 朱贵钊 | 主任 | 0598-* |
3 | 夏茂 | 吕辉木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4 | 青州 | 陈扬钿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5 | 高砂 | 曾德森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6 | 高桥 | 刘承坚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7 | 富口 | 苏文海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8 | 大洛 | 杨志威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9 | 南霞 | 谢运军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10 | 南阳 | 黄霖贵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11 | 郑湖 | 陈兴栋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12 | 湖源 | 林珊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职责: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任,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和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政府主体责任。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黄年旺 (略) 沙县区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598-*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下规模水厂)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598-*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为15:00~18:00)
监督电子邮箱:*@*26.com
附件:沙县区千人以下规模水厂运行管理责任表
(略) 沙县区水利局
2023年12月14日
(略) 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水函〔2023〕1110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第一责任人:夏永福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0598-*
责任人:各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领导
序号 | 所属 (乡镇街道) | 责任人 (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凤岗 | 陈樟铭 | 主任 | 0598-* |
2 | 虬江 | 朱贵钊 | 主任 | 0598-* |
3 | 夏茂 | 吕辉木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4 | 青州 | 陈扬钿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5 | 高砂 | 曾德森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6 | 高桥 | 刘承坚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7 | 富口 | 苏文海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8 | 大洛 | 杨志威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9 | 南霞 | 谢运军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10 | 南阳 | 黄霖贵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11 | 郑湖 | 陈兴栋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12 | 湖源 | 林珊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职责: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任,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和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政府主体责任。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黄年旺 (略) 沙县区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598-*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下规模水厂)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598-*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为15:00~18:00)
监督电子邮箱:*@*26.com
附件:沙县区千人以下规模水厂运行管理责任表
(略) 沙县区水利局
2023年12月14日
(略) 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水函〔2023〕1110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第一责任人:夏永福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0598-*
责任人:各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领导
序号 | 所属 (乡镇街道) | 责任人 (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凤岗 | 陈樟铭 | 主任 | 0598-* |
2 | 虬江 | 朱贵钊 | 主任 | 0598-* |
3 | 夏茂 | 吕辉木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4 | 青州 | 陈扬钿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5 | 高砂 | 曾德森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6 | 高桥 | 刘承坚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7 | 富口 | 苏文海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8 | 大洛 | 杨志威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9 | 南霞 | 谢运军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10 | 南阳 | 黄霖贵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11 | 郑湖 | 陈兴栋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12 | 湖源 | 林珊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职责: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任,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和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政府主体责任。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黄年旺 (略) 沙县区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598-*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下规模水厂)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598-*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为15:00~18:00)
监督电子邮箱:*@*26.com
附件:沙县区千人以下规模水厂运行管理责任表
(略) 沙县区水利局
2023年12月14日
(略) 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水函〔2023〕1110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第一责任人:夏永福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0598-*
责任人:各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领导
序号 | 所属 (乡镇街道) | 责任人 (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凤岗 | 陈樟铭 | 主任 | 0598-* |
2 | 虬江 | 朱贵钊 | 主任 | 0598-* |
3 | 夏茂 | 吕辉木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4 | 青州 | 陈扬钿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5 | 高砂 | 曾德森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6 | 高桥 | 刘承坚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7 | 富口 | 苏文海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8 | 大洛 | 杨志威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0598-* |
9 | 南霞 | 谢运军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10 | 南阳 | 黄霖贵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11 | 郑湖 | 陈兴栋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12 | 湖源 | 林珊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0598-* |
职责: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任,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和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政府主体责任。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黄年旺 (略) 沙县区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598-*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下规模水厂)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598-*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为15:00~18:00)
监督电子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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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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