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通伏乡新丰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平罗县通伏乡新丰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今第第42号)的要求,现将平罗县通伏乡新丰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1、基本情况
平罗县通伏乡新丰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地块 (略) 平罗县, (略) 平罗县通伏乡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17日 (略) 人民政府下发的《 (略) 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县2023年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及配套建设用地的批复》(石政土批字﹝2023﹞46号), 其批复建设内容包括:其中: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面积 14045 公顷,配套建设用地面积 0.1637 公顷;作为平罗县 2023 年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及配套建设用地。
平罗县通伏乡新丰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地块 (略) 平罗县通伏乡,南侧为新丰村,北侧为新丰村一队,西侧、东侧均为农田。地块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06°31"6.564",北纬38°47"38.256"。地块面积23817.57m2,转用前地类为农用地,拟变更为居住用用地,以划拨的方式批准给建设单位作为平罗县通伏乡新丰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用地使用。
2、调查结论:平罗县通伏乡新丰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人员访谈等形式,该地块及临近区域历史上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化学品储罐、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不属于污染场地,根据《建设用地土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E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该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三阶段土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开发利用。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平罗县通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虎玉祥
联系电话:*
调查单位:宁夏盛世绿源 (略)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今第第42号)的要求,现将平罗县通伏乡新丰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1、基本情况
平罗县通伏乡新丰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地块 (略) 平罗县, (略) 平罗县通伏乡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17日 (略) 人民政府下发的《 (略) 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县2023年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及配套建设用地的批复》(石政土批字﹝2023﹞46号), 其批复建设内容包括:其中: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面积 14045 公顷,配套建设用地面积 0.1637 公顷;作为平罗县 2023 年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及配套建设用地。
平罗县通伏乡新丰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地块 (略) 平罗县通伏乡,南侧为新丰村,北侧为新丰村一队,西侧、东侧均为农田。地块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06°31"6.564",北纬38°47"38.256"。地块面积23817.57m2,转用前地类为农用地,拟变更为居住用用地,以划拨的方式批准给建设单位作为平罗县通伏乡新丰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用地使用。
2、调查结论:平罗县通伏乡新丰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人员访谈等形式,该地块及临近区域历史上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化学品储罐、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不属于污染场地,根据《建设用地土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E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该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三阶段土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开发利用。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平罗县通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虎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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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单位:宁夏盛世绿源 (略) 联系人: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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