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使用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天山镇项目区节余指标建新区第三批...
巴林左旗使用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天山镇项目区节余指标建新区第三批...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拟对《巴林左旗使用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天山镇项目区节余指标建新区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决策事项名称
巴林左旗使用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天山镇项目区节余指标建新区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
二、项目决策内容
拟征收土地权属林东西城街道西郊村集体,范围为东至:林地,西至:草地,南至:住宅,北至:林地。项目用地0.2014公顷,地类农用地0.0643公顷(灌木林地0.0011公顷、乔木林地0.0371公顷、其他林地0.0058公顷、农村道路0.0203公顷)、未利用地0.1371公顷(其他草地)。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公众对本决策事项如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
2、在此期间,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征求范围:用地范围内及周边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及村民。
4、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次方案的基本态度;方案实施过程可能产生哪些社会风险;对本次方案的其他意见、建议及要求。
四、评估主体
巴林左旗林东西城街道
五、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
内蒙古 (略)
2023年12月13日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拟对《巴林左旗使用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天山镇项目区节余指标建新区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决策事项名称
巴林左旗使用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天山镇项目区节余指标建新区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
二、项目决策内容
拟征收土地权属林东西城街道西郊村集体,范围为东至:林地,西至:草地,南至:住宅,北至:林地。项目用地0.2014公顷,地类农用地0.0643公顷(灌木林地0.0011公顷、乔木林地0.0371公顷、其他林地0.0058公顷、农村道路0.0203公顷)、未利用地0.1371公顷(其他草地)。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公众对本决策事项如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
2、在此期间,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征求范围:用地范围内及周边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及村民。
4、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次方案的基本态度;方案实施过程可能产生哪些社会风险;对本次方案的其他意见、建议及要求。
四、评估主体
巴林左旗林东西城街道
五、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
内蒙古 (略)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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