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林县清水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关于上林县清水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上发改项目〔2023〕89号
上林县水利局:
报来的《关于上林县清水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详细目录的通知》(桂发改经体〔2012〕619号),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我县水环境,增加河道行洪能力;打造水景观,传承水文化,全力构建人水和谐的自然生态,提升城镇面貌和生态水平,同意上林县清水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310-*-04-01-*
三、项目拟建地点:上林县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对清水河开展综合治理水系河道约45km,包括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景观建设、水文化传承与保护及河道管理与保护等。
五、项目总投资:*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上级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区市财政资金、县财政配套、业主自筹等。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前期工作,在项目开工前到我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手续,待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后开工建设。
2023年10月12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上发改项目〔2023〕89号
上林县水利局:
报来的《关于上林县清水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详细目录的通知》(桂发改经体〔2012〕619号),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我县水环境,增加河道行洪能力;打造水景观,传承水文化,全力构建人水和谐的自然生态,提升城镇面貌和生态水平,同意上林县清水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310-*-04-01-*
三、项目拟建地点:上林县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对清水河开展综合治理水系河道约45km,包括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景观建设、水文化传承与保护及河道管理与保护等。
五、项目总投资:*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上级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区市财政资金、县财政配套、业主自筹等。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前期工作,在项目开工前到我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手续,待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后开工建设。
2023年10月12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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