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生产安全事故评估报告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生产安全事故评估报告
莫安委办字〔2023〕125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生产安全事故评估报告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对本旗相关事故进行评估,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5月7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伟康牲畜养殖专业合作社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责任追究评估
1、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对合作社、电力负有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部门,属地监管责任的政府,针对监管责任履职不到位的情况,旗安委会对其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
(2)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应急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第一款,对负有重要责任的事故发生人员所在单位 (略) 实施行政处罚。
(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应急局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36号令)第三十条对伟康合作社实施行政处罚。
(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政府能源监管部门依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8号令)第45条第三款对伟康合作社实施处罚。
2、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王明伟(身份证号: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责任追究。
(2)王世林(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X)(伟康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农业合作社行业管理部门即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依据《安全生产法》九十四条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略) 、最 (略)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孙凯,(呼伦贝尔岭西电工中心副经理,时任塔温敖宝供电所所长);孙洪福(塔温敖宝镇供电所副所长);王立志(塔温敖宝镇供电所职工),2015年12月,塔温敖宝电工站员工孙洪福(身份证号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王立志(身份证号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x ),未按《业扩报装管理规则》规定,为塔温敖宝镇养牛基地架设供电线路并办理接电,违反公司工作纪律。根据《呼伦贝尔新正 (略) 员工奖惩实施办法(试行)》(呼新正电工〔2021〕3号)第十三条“员工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纪律处分。员工受到纪律处分的,同时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并根据需要进行组织处理。”规定,给予孙洪福、王立志二人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扣罚两个月绩效工资。交由具备管理和处分权限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伟康合作社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作业的监管工作。
3.对全旗农业种养殖、农机专业合作社行业管理部门农牧和科技局,要举一反三,落实监管责任,做好行业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监管。
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力设施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安全监管。
5.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合作社安全管理工作,增加安全检查频次,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对合作社等小微型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7.旗政府领导带队到15个乡镇和行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经评估,该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2022年5月9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奎勒河境内内蒙古 (略)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责任追究评估
1、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由于该公司为 (略) ,鉴于法定代表人在事故中死亡, (略) 的责任追究。
2、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薛锁城,身份证号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X,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乡镇党委、政府、有关旗直部门加强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行业管理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做好行业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监管
3.在全旗内对小微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经评估,该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2022年8月6日,登特克镇阿彦浅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责任追究评估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大量走访了解到,事故发生地点位于阿彦浅村一队乡间道路一侧,周围无视频监控设施,日常过往人员少,尚未找到目击者证人;对当地村民和村委会工作人员询问调查,未取得有效证据;无法查明通信线路断裂的具体时间及断裂原因。目前,认定事故直接责任者的相关线索已中断,相关证据不能取证,对于通信线路何时因何种外力导致断裂已无法查证,无法划分事故直接责任者责任。
经调查组现场勘查,联通公司莫力达瓦 (略) 通信线路及电力输送线路均为尼尔基水库移民搬迁项目,产权可以明确,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事故发生时通信线路和电力输送线交叉穿越,经调查组大量询问和走访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导致通信线路断裂的责任单位。
调查组已通过各种方式对该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目前因调查线索中断,无法查明导致本次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责任单位,无法划分事故责任,若依据现有证据进行责任划分,相关单位将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目前,受害者家属已经对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联通公司莫力达瓦 (略) 、旗移民服务中 (略) 提起诉讼申请民事赔偿,案件正在受理中。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要求属地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加强电线安全管理,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电线安全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电线安全隐患,确保电线安全运行;加强电力设施建设,电力部门要加大电力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电力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强宣传教育,政府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加强监管执法,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和公众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莫安委办字〔2023〕125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生产安全事故评估报告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对本旗相关事故进行评估,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5月7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伟康牲畜养殖专业合作社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责任追究评估
1、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对合作社、电力负有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部门,属地监管责任的政府,针对监管责任履职不到位的情况,旗安委会对其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
(2)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应急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第一款,对负有重要责任的事故发生人员所在单位 (略) 实施行政处罚。
(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应急局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36号令)第三十条对伟康合作社实施行政处罚。
(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政府能源监管部门依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8号令)第45条第三款对伟康合作社实施处罚。
2、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王明伟(身份证号: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责任追究。
(2)王世林(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X)(伟康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农业合作社行业管理部门即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依据《安全生产法》九十四条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略) 、最 (略)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孙凯,(呼伦贝尔岭西电工中心副经理,时任塔温敖宝供电所所长);孙洪福(塔温敖宝镇供电所副所长);王立志(塔温敖宝镇供电所职工),2015年12月,塔温敖宝电工站员工孙洪福(身份证号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王立志(身份证号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x ),未按《业扩报装管理规则》规定,为塔温敖宝镇养牛基地架设供电线路并办理接电,违反公司工作纪律。根据《呼伦贝尔新正 (略) 员工奖惩实施办法(试行)》(呼新正电工〔2021〕3号)第十三条“员工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纪律处分。员工受到纪律处分的,同时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并根据需要进行组织处理。”规定,给予孙洪福、王立志二人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扣罚两个月绩效工资。交由具备管理和处分权限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伟康合作社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作业的监管工作。
3.对全旗农业种养殖、农机专业合作社行业管理部门农牧和科技局,要举一反三,落实监管责任,做好行业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监管。
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力设施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安全监管。
5.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合作社安全管理工作,增加安全检查频次,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对合作社等小微型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7.旗政府领导带队到15个乡镇和行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经评估,该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2022年5月9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奎勒河境内内蒙古 (略)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责任追究评估
1、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由于该公司为 (略) ,鉴于法定代表人在事故中死亡, (略) 的责任追究。
2、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薛锁城,身份证号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X,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乡镇党委、政府、有关旗直部门加强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行业管理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做好行业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监管
3.在全旗内对小微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经评估,该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2022年8月6日,登特克镇阿彦浅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责任追究评估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大量走访了解到,事故发生地点位于阿彦浅村一队乡间道路一侧,周围无视频监控设施,日常过往人员少,尚未找到目击者证人;对当地村民和村委会工作人员询问调查,未取得有效证据;无法查明通信线路断裂的具体时间及断裂原因。目前,认定事故直接责任者的相关线索已中断,相关证据不能取证,对于通信线路何时因何种外力导致断裂已无法查证,无法划分事故直接责任者责任。
经调查组现场勘查,联通公司莫力达瓦 (略) 通信线路及电力输送线路均为尼尔基水库移民搬迁项目,产权可以明确,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事故发生时通信线路和电力输送线交叉穿越,经调查组大量询问和走访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导致通信线路断裂的责任单位。
调查组已通过各种方式对该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目前因调查线索中断,无法查明导致本次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责任单位,无法划分事故责任,若依据现有证据进行责任划分,相关单位将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目前,受害者家属已经对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联通公司莫力达瓦 (略) 、旗移民服务中 (略) 提起诉讼申请民事赔偿,案件正在受理中。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要求属地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加强电线安全管理,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电线安全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电线安全隐患,确保电线安全运行;加强电力设施建设,电力部门要加大电力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电力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强宣传教育,政府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加强监管执法,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和公众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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