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2日拟作出辽宁泰高饲料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2日拟作出辽宁泰高饲料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2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于洪区黄海路16*,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燃气锅炉扩建项目 | (略) 于洪区家具园白沙街15号 | (略) | (略) (略) (略) | (略) (原 (略) ) (略) (略) 于洪区家具园白沙街15号,项目东侧为闲置厂房,南侧为空地,西侧隔白沙街为辽宁 (略) ,北侧为沈阳 (略) 。 既有项目占地面积为33350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锅炉房、仓库等。项目以玉米、豆粕、小麦、骨肉粉、预混料、添加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投料、粉碎、配料、混合、制粒、膨化、烘干、冷却、包装等主要工序,年产颗粒饲料*吨、粉碎饲料*吨、膨化饲料15000吨。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总投资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3.08%。由于现有项目的4吨/小时燃气锅炉设施老旧、热效率低,拟拆除现有4吨/小时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并新建2台1.7吨/小时的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原有项目饲料生产工艺、规模等均不变。 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布局进行项目建设。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产生的废气。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燃气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淀池沉渣。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均经沉淀池处理后, (略) 政管网排入沈阳沙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均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将锅炉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离子交换树脂和沉淀池沉渣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2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于洪区黄海路16*,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燃气锅炉扩建项目 | (略) 于洪区家具园白沙街15号 | (略) | (略) (略) (略) | (略) (原 (略) ) (略) (略) 于洪区家具园白沙街15号,项目东侧为闲置厂房,南侧为空地,西侧隔白沙街为辽宁 (略) ,北侧为沈阳 (略) 。 既有项目占地面积为33350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锅炉房、仓库等。项目以玉米、豆粕、小麦、骨肉粉、预混料、添加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投料、粉碎、配料、混合、制粒、膨化、烘干、冷却、包装等主要工序,年产颗粒饲料*吨、粉碎饲料*吨、膨化饲料15000吨。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总投资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3.08%。由于现有项目的4吨/小时燃气锅炉设施老旧、热效率低,拟拆除现有4吨/小时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并新建2台1.7吨/小时的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原有项目饲料生产工艺、规模等均不变。 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布局进行项目建设。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产生的废气。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燃气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淀池沉渣。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均经沉淀池处理后, (略) 政管网排入沈阳沙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均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将锅炉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离子交换树脂和沉淀池沉渣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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