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防城港市海之恒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海虾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201号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防城港市海之恒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海虾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201号
(略) 海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海 (略) 海虾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309-*-04-05-*),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 (略) 港口区光坡镇栏冲村松柏林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度31分29.877秒,北纬21度38分30.307秒。项目占地512亩,水域面积约428亩。拟建设单个池面积7700平方米养殖池共35个,单个池面积2025平方米养殖池共8个;配套建设养殖用水池、消毒池、遮阳、供水系统、供气增氧系统及沉淀池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健康海产品优质虾350吨。项目总投资为3890万,其中环保投资17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44%。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养殖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排放。养殖废水经自然沉淀、净化、消毒后能满足养殖用水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柴油发电机尾气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增氧机、水泵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废塑料薄膜综合回收处理;污泥风干后作化肥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页无正文)。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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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海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海 (略) 海虾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309-*-04-05-*),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 (略) 港口区光坡镇栏冲村松柏林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度31分29.877秒,北纬21度38分30.307秒。项目占地512亩,水域面积约428亩。拟建设单个池面积7700平方米养殖池共35个,单个池面积2025平方米养殖池共8个;配套建设养殖用水池、消毒池、遮阳、供水系统、供气增氧系统及沉淀池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健康海产品优质虾350吨。项目总投资为3890万,其中环保投资17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44%。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养殖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排放。养殖废水经自然沉淀、净化、消毒后能满足养殖用水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柴油发电机尾气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增氧机、水泵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废塑料薄膜综合回收处理;污泥风干后作化肥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页无正文)。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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