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一、项目概况
上 (略) 选址金山二工区金环路 399 号 7 幢 A 座,计划建
设年产 5000 吨高性能特种工程树脂研发及生产项目。
项目计划进行 PA6T 共聚物树脂、PA10T 树脂及其改性材料的研发及生产,
行业类别属于 C2651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M7320 工程、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制品制造。
PA6T 共聚物树脂产能 2167t/a,PA10T 树脂产能 542t/a,总计 2709t/a,均用
于项目改性工程塑料的生产;PA6T 共聚物改性工程塑料产能 4000t/a,PA10 改
性工程塑料产能 1000t/a,总计产能 5000t/a。
此外, (略) 设研发、质检实验室,对 PA6T 共聚物树脂、PA10T
树脂进行研发,研发能力 2t/a,并对原辅料、产品进行质检。
项目总投资 6500 万元,环保投资 200 万,预计 2024 年 2 月开始施工建设,
2024 年 6 月竣工调试。
二、规划相容性与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符合 (略) 产业政策
要求。
项目符合《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碳谷绿湾产业园)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沪环函[2022]43 号),项目产生污染物较
少,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后,不影响区域的环境质量水平,符
合当地环境规划要求,且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2021~2023 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0]11 号)等要求相符。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评价区( (略) 金 (略) (略) )环境空气常规因子监测值
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区。引用监测数据表明,区域环境空气中非*烷总烃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值;TVOC 的小时平均浓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折算的 1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限值;*醇小时平
均浓度均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标
准;氨、硫化氢 1 小时平均浓度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引用《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碳谷绿湾产业园)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表明,白泾监测断面水质指标中 pH、DO、总磷、
氨氮、挥发酚、CODCr、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指标
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 V 类标准限值,但总氮超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 V 类标准,超标倍数约 0.62~0.75 倍,
可能与早年沿白泾两侧的居民生活污水及原有农田面源污染有关。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目标。
本次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情况引用企 (略)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发
布的《2022 (略) 金山区环境质量状况》,2022 年,金山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时
段等效声级 48.3dB(A),为“一级”、评价等级为“好”;夜间时段等效声级
42.4dB(A),为“二级”、评价等级为“较好”。近 5 年(2018-2022 年)区域环
境噪声昼间时段 48.3-54.2dB(A),夜间时段 42.4-47.4dB(A),声环境质量总体向
好。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土壤监测数据表明,评价范围内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
机物(SVOCs)和六价铬均未检出,铜、镍、铅、镉、砷、汞的监测结果均可满
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
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监测数据表明,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2017)IV 类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四、环保措施、排放达标及环境影响
(一)废气
项目设 2 个排气筒,为 DA001、DA002 排气筒。
投料废气、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盐化、预聚、聚合废气、盐液暂存罐呼
吸废气、废水处理废气经管道收集,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管道收集,上
述废气收集后通过 1 套水喷淋+除雾+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于 DA001 排气筒 17m 高
排放;拆包废气经拆包系统自带的收集系统收集,料仓废气经管道收集,投料粉
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拆包废气收集后通过拆包系统自带的除尘器处理,料仓粉
尘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处理,再与投料粉尘废气一起进入 1 套布袋除尘
器处理后于 DA002 排气筒 17m 高排放。
本项目全部建成后,正常工况下:①DA001 排口:非*烷总烃、氨、硫化氢、
颗粒物、酚类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氨的排放速率同时满足《恶臭(异
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 2 限值的 50%,己二胺、己二酸
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 A.4 标准
限值要求,*醇、NOx 因子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异味)
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1 标准限值要求。②DA002 排口:颗粒
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
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正常工况下,厂区内非*烷总烃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
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标准限值;厂界处的*醇、酚
类在厂界的贡献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限值
要求,非*烷总烃、颗粒物在厂界的贡献值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9 限值要求,氨和硫化氢在厂界的贡献值满足《恶臭(异味)
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4 限值要求,NOx 在厂界的贡献值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厂界的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
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项目厂内和厂界排
放均可达标。
结合预测结果分析,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污染物结合在建拟建源并叠加环
境空气质量现状浓度后,非*烷总烃在环境敏感目标及所有网格点的小时平均浓
度预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建议值要求,TVOC 的 8 小
时平均浓度、氨和硫化氢的小时平均浓度、*醇的小时平均及日均平均浓度预测
值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的限值要求,
PM10、NO2 的保证率日均及年均质量浓度预测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等
级。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异味影响。
总体而言,项目通过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管控,可以有效避免非正常工况的
发生,正常运行排放可以稳定达标,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二)废水
预聚、聚合工艺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车间
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切粒系统排水经收集后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汇
同冷却塔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由 DW001 排口排放,生活污水由 DW002 排口
排放,项目废水经排口 (略) 政污水管网,输送至上海金山卫污水处理厂
统一处理。
项目废水处理站规模 12t/d,处理工艺为物化沉淀+水解酸化+缺氧+好氧
+MBR,根据对项目污水产生浓度的估算,废水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纳管的限值
要求,从水质和水量上看,均不会影响上海金山卫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系统的稳
定运行,废水纳管可行,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噪声
本项目设备运行对厂界的噪声影响较小,厂界外 1m 处的噪声预测值均可以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项目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厂内收集、临时贮存及委托处置能够符合《危险废物
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和《关于进一 (略)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沪环土[2020]50 号)等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厂内设置库房临时贮存,其贮
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委托处置执行《上海
市环保局、 (略) 容局 (略)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环境管理的
通知》(沪环保防〔2015〕419 号)。
固体废物 100%委托处置,落实全流程管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五)地下水和土壤
本项目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防治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和应急
响应”为原则,充分落实各类主动及被动的防渗措施。通过对潜在的地下水和土
壤污染源、污染途径采取较为有效的工程和管理措施,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很
小。
地下水污染事故的预测结果表明,发生污染物持续渗漏的情况下,50 年内
造成的超标范围较小,在此范围内没有地下水敏感点,均在租赁厂区范围内,项
目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土壤污染事故的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发生持续泄漏的情况下,建设单位采
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土壤污染影响可接受。
总体而言,通过落实防渗漏措施,加强管理并定期监测,项目实施后对土壤
和地下水污染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五、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醇、苯酚、1mol 盐酸滴定液、98%浓硫酸以及导热
油、润滑油、真空泵油、实验室清洗废液以及氨,*醇、苯酚、1mol 盐酸滴定液、
98%浓硫酸主要用于质检,用量及存储量均较小,项目风险潜势为 I 级,各环境
要素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均低于三级。
项目事故发生概率小,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和储存量均较少,发生泄漏后可用
惰性材料覆盖收集,并及时将破损的容器转移到安全的容器中,污染的黄沙或吸
附剂转至安全容器中,作为危险废物一并委托处理。车间门口配置挡板及黄沙等,
将污染物控制在车间内,防止污染到厂区外环境。发生火灾时,尽量使用干粉、
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减少消防废水产生;在事故废水较少的情况下,通过车间
截留(沙袋、门口挡板及地面防渗层);事故废水较大时,依托出租方园区事故
池(现有有效容积为 860m3)及雨水管网(已设置截止阀)收集暂存,保证事故
废水的及时全量收集,不会进入到周边地表水体。待事故结束后,截流或暂存的
事故废水经检测后,若能达到纳管标准,则直接纳管排放;若超过纳管标准,经
项目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可有效控制事故废水排放,不会对地表水及地
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因此,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
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依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
可防控。
六、总量分析
本项目涉及削减替代的总量控制因子包括废气:颗粒物、NOx、VOCs;废
水:COD、氨氮、总氮。根据沪环规[2023]4 号文要求,碳谷绿湾建设项目新增
总量应在园区范围内进行削减替代,应向上海碳谷 (略) 申请总
量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0.1896t/a、NOx 0.0059t/a、VOCs
0.7996t/a、COD 1.4307t/a、氨氮 0.1233t/a、总氮 0.1867t/a、总磷 0.0027t/a,其中,
VOCs 实施倍量削减替代、NOx 实施等量削减替代,颗粒物、COD、氨氮、总氮
无需实施削减替代。
七、碳排放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略) 碳排放政策,项目碳排放量相对较小,公司
积极采取碳减排措施,并成立碳排放管理小组。本项目的碳排放水平可接受。
八、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清洁生产水平较好,污染防治措
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实现达标
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本环评报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
下,环境事故风险可防控。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上 (略)
上海 (略)
日期:2023 年 12 月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一、项目概况
上 (略) 选址金山二工区金环路 399 号 7 幢 A 座,计划建
设年产 5000 吨高性能特种工程树脂研发及生产项目。
项目计划进行 PA6T 共聚物树脂、PA10T 树脂及其改性材料的研发及生产,
行业类别属于 C2651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M7320 工程、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制品制造。
PA6T 共聚物树脂产能 2167t/a,PA10T 树脂产能 542t/a,总计 2709t/a,均用
于项目改性工程塑料的生产;PA6T 共聚物改性工程塑料产能 4000t/a,PA10 改
性工程塑料产能 1000t/a,总计产能 5000t/a。
此外, (略) 设研发、质检实验室,对 PA6T 共聚物树脂、PA10T
树脂进行研发,研发能力 2t/a,并对原辅料、产品进行质检。
项目总投资 6500 万元,环保投资 200 万,预计 2024 年 2 月开始施工建设,
2024 年 6 月竣工调试。
二、规划相容性与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符合 (略) 产业政策
要求。
项目符合《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碳谷绿湾产业园)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沪环函[2022]43 号),项目产生污染物较
少,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后,不影响区域的环境质量水平,符
合当地环境规划要求,且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2021~2023 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0]11 号)等要求相符。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评价区( (略) 金 (略) (略) )环境空气常规因子监测值
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区。引用监测数据表明,区域环境空气中非*烷总烃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值;TVOC 的小时平均浓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折算的 1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限值;*醇小时平
均浓度均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标
准;氨、硫化氢 1 小时平均浓度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引用《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碳谷绿湾产业园)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表明,白泾监测断面水质指标中 pH、DO、总磷、
氨氮、挥发酚、CODCr、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指标
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 V 类标准限值,但总氮超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 V 类标准,超标倍数约 0.62~0.75 倍,
可能与早年沿白泾两侧的居民生活污水及原有农田面源污染有关。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目标。
本次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情况引用企 (略)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发
布的《2022 (略) 金山区环境质量状况》,2022 年,金山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时
段等效声级 48.3dB(A),为“一级”、评价等级为“好”;夜间时段等效声级
42.4dB(A),为“二级”、评价等级为“较好”。近 5 年(2018-2022 年)区域环
境噪声昼间时段 48.3-54.2dB(A),夜间时段 42.4-47.4dB(A),声环境质量总体向
好。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土壤监测数据表明,评价范围内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
机物(SVOCs)和六价铬均未检出,铜、镍、铅、镉、砷、汞的监测结果均可满
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
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监测数据表明,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2017)IV 类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四、环保措施、排放达标及环境影响
(一)废气
项目设 2 个排气筒,为 DA001、DA002 排气筒。
投料废气、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盐化、预聚、聚合废气、盐液暂存罐呼
吸废气、废水处理废气经管道收集,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管道收集,上
述废气收集后通过 1 套水喷淋+除雾+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于 DA001 排气筒 17m 高
排放;拆包废气经拆包系统自带的收集系统收集,料仓废气经管道收集,投料粉
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拆包废气收集后通过拆包系统自带的除尘器处理,料仓粉
尘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处理,再与投料粉尘废气一起进入 1 套布袋除尘
器处理后于 DA002 排气筒 17m 高排放。
本项目全部建成后,正常工况下:①DA001 排口:非*烷总烃、氨、硫化氢、
颗粒物、酚类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氨的排放速率同时满足《恶臭(异
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 2 限值的 50%,己二胺、己二酸
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 A.4 标准
限值要求,*醇、NOx 因子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异味)
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1 标准限值要求。②DA002 排口:颗粒
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
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正常工况下,厂区内非*烷总烃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
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标准限值;厂界处的*醇、酚
类在厂界的贡献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限值
要求,非*烷总烃、颗粒物在厂界的贡献值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9 限值要求,氨和硫化氢在厂界的贡献值满足《恶臭(异味)
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4 限值要求,NOx 在厂界的贡献值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厂界的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
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项目厂内和厂界排
放均可达标。
结合预测结果分析,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污染物结合在建拟建源并叠加环
境空气质量现状浓度后,非*烷总烃在环境敏感目标及所有网格点的小时平均浓
度预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建议值要求,TVOC 的 8 小
时平均浓度、氨和硫化氢的小时平均浓度、*醇的小时平均及日均平均浓度预测
值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的限值要求,
PM10、NO2 的保证率日均及年均质量浓度预测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等
级。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异味影响。
总体而言,项目通过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管控,可以有效避免非正常工况的
发生,正常运行排放可以稳定达标,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二)废水
预聚、聚合工艺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车间
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切粒系统排水经收集后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汇
同冷却塔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由 DW001 排口排放,生活污水由 DW002 排口
排放,项目废水经排口 (略) 政污水管网,输送至上海金山卫污水处理厂
统一处理。
项目废水处理站规模 12t/d,处理工艺为物化沉淀+水解酸化+缺氧+好氧
+MBR,根据对项目污水产生浓度的估算,废水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纳管的限值
要求,从水质和水量上看,均不会影响上海金山卫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系统的稳
定运行,废水纳管可行,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噪声
本项目设备运行对厂界的噪声影响较小,厂界外 1m 处的噪声预测值均可以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项目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厂内收集、临时贮存及委托处置能够符合《危险废物
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和《关于进一 (略)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沪环土[2020]50 号)等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厂内设置库房临时贮存,其贮
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委托处置执行《上海
市环保局、 (略) 容局 (略)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环境管理的
通知》(沪环保防〔2015〕419 号)。
固体废物 100%委托处置,落实全流程管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五)地下水和土壤
本项目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防治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和应急
响应”为原则,充分落实各类主动及被动的防渗措施。通过对潜在的地下水和土
壤污染源、污染途径采取较为有效的工程和管理措施,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很
小。
地下水污染事故的预测结果表明,发生污染物持续渗漏的情况下,50 年内
造成的超标范围较小,在此范围内没有地下水敏感点,均在租赁厂区范围内,项
目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土壤污染事故的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发生持续泄漏的情况下,建设单位采
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土壤污染影响可接受。
总体而言,通过落实防渗漏措施,加强管理并定期监测,项目实施后对土壤
和地下水污染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五、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醇、苯酚、1mol 盐酸滴定液、98%浓硫酸以及导热
油、润滑油、真空泵油、实验室清洗废液以及氨,*醇、苯酚、1mol 盐酸滴定液、
98%浓硫酸主要用于质检,用量及存储量均较小,项目风险潜势为 I 级,各环境
要素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均低于三级。
项目事故发生概率小,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和储存量均较少,发生泄漏后可用
惰性材料覆盖收集,并及时将破损的容器转移到安全的容器中,污染的黄沙或吸
附剂转至安全容器中,作为危险废物一并委托处理。车间门口配置挡板及黄沙等,
将污染物控制在车间内,防止污染到厂区外环境。发生火灾时,尽量使用干粉、
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减少消防废水产生;在事故废水较少的情况下,通过车间
截留(沙袋、门口挡板及地面防渗层);事故废水较大时,依托出租方园区事故
池(现有有效容积为 860m3)及雨水管网(已设置截止阀)收集暂存,保证事故
废水的及时全量收集,不会进入到周边地表水体。待事故结束后,截流或暂存的
事故废水经检测后,若能达到纳管标准,则直接纳管排放;若超过纳管标准,经
项目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可有效控制事故废水排放,不会对地表水及地
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因此,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
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依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
可防控。
六、总量分析
本项目涉及削减替代的总量控制因子包括废气:颗粒物、NOx、VOCs;废
水:COD、氨氮、总氮。根据沪环规[2023]4 号文要求,碳谷绿湾建设项目新增
总量应在园区范围内进行削减替代,应向上海碳谷 (略) 申请总
量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0.1896t/a、NOx 0.0059t/a、VOCs
0.7996t/a、COD 1.4307t/a、氨氮 0.1233t/a、总氮 0.1867t/a、总磷 0.0027t/a,其中,
VOCs 实施倍量削减替代、NOx 实施等量削减替代,颗粒物、COD、氨氮、总氮
无需实施削减替代。
七、碳排放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略) 碳排放政策,项目碳排放量相对较小,公司
积极采取碳减排措施,并成立碳排放管理小组。本项目的碳排放水平可接受。
八、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清洁生产水平较好,污染防治措
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实现达标
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本环评报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
下,环境事故风险可防控。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上 (略)
上海 (略)
日期:2023 年 12 月
144